酷刑演示:背吊銬 |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被迫流離失所九年的張嫦英決定回到家鄉,回到丈夫和女兒身邊。當縣政法委、六一零得知這一情況後,為邀功求賞,就向惡黨「上級」謊報:他們從外地找到了張嫦英。
張嫦英回家不到一個月,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通道縣六一零頭目歐國偉夥同吳小玲、陸某某等七、八人,再次闖入張嫦英家,逼她寫「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功」,她不配合他們的要求,拒絕寫「保證書」,於是不法人員將她劫持到懷化洗腦班。
在洗腦班,惡人們每天強制她看誣蔑法輪功的光碟,並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許煉功,不許盤腿,不許睡覺,不許洗澡,一天只准吃一頓飯。張嫦英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將她雙手銬上,懸吊起來打,一個姓劉的惡警打手用力猛抽她耳光,出手很重,當時感到耳朵「嗡嗡」叫。
從十二月二日到十日,張嫦英雙手被銬著懸吊起來,只有腳趾尖能觸到地面,時間一長,手和腳都青紫了,被銬的手腕子骨頭都露出來了,致使傷口出血,後開始流黃水。手腳一直麻木,疼痛難忍。
惡黨從湖南長沙派到懷化洗腦班的惡人蘭某某和王某某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蘭某某得到中共邪黨六一零頭子周永康的「賞識」,評為二零一一年度迫害法輪功的「先進份子」。
從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至十二月十六日,張嫦英在懷化洗腦班裏整整被折磨了一個月。惡人恐嚇她,不寫「三書」、不「轉化」,就要把她丈夫和女兒,還有兩個姐姐也關起來。
張嫦英因堅持修煉,信仰「真、善、忍」法輪大法,曾多次被中共邪黨非法關進拘留所迫害。九九年十月,她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縣公安劫持,關押二十多天。從零一年到零二年,每逢邪黨的所謂「敏感日」,都要將她拘留一個月或兩個月,而且,還被敲詐高額的伙食費。
零二年十二月初九,張嫦英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惡人李田雄誣告到縣六一零頭目王文春那裏。上午十點左右,惡人王文春夥同公安惡警五人闖進張家,強行抄家,未出示任何證件,就像土匪一樣,搶走了大法書和真相資料。張嫦英為了不牽連家人,同時避免惡人再來找麻煩,當晚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在外長達九年。
現在,通道縣政法委六一零還扣壓了張嫦英九年的退休生活費伍萬元,說如果補發,則要扣除一萬元作為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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