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孟慶珍自述她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期間遭中共人員迫害的經過。
學大法以前,我從頭到腳沒有好的地方,最嚴重的是心臟乾辣疼痛,呼吸困難,嘴皮紫黑色,臉色青紫,睜不開眼,生活不能自理,不知花了多少錢也沒有效果,醫生都說我這個病沒有名,只能用中藥試著治。生活的壓力、病痛的折磨,使我整天以淚洗面,感到生命到了盡頭。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份,我學煉法輪大法後,身體神奇般的好了,再沒吃過一片藥,丈夫看到我身體有這麼大的變化也走進大法修煉中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鋪天蓋地的迫害開始,丈夫鼓勵我說:就衝你的身體,天底下只剩你一個人也要煉。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我帶上十歲的兒子去北京證實大法,幾經周折到了北京,在府右街被警察非法拉到體育場。在那裏,三排全副武裝的武警換班看著,在四十度的高溫暴曬下,不讓法輪功學員吃飯、喝水,不讓上廁所。下午四點多鐘,孩子要小便,我對當官的警察說:請問廁所在哪兒?孩子要小便,讓去一下行不行?警察說:不行!過了很長時間又問了一遍還是不行,就這樣問了三次不讓去,孩子實在忍不住了,眼淚快掉下來了,我第四次對警察說:都說警察愛人民,你們怎麼能這樣對待孩子呢?如果再不讓去,別怪孩子尿在這裏。警察見狀只好讓孩子一個一個上廁所。二十二日那天,我們被戴上銬子、拉到當地政府。中午,副鎮長王濤逼我們幾個同修必須臉朝太陽暴曬,一點不許動,後每人罰150元車費,錢都被他們據為己有。
一九九九年黃曆十月七日,我第二次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當地黨委副書記高國興等人找到,在北京辦事處給我們戴上手銬拉到棲霞公安局登記後送拘留所非法關押,逼寫保證書沒達到目的,請來煙台市政治局主任王某、女科長劉某、實驗小學女校長還有幾個膀大腰圓全副武裝的武警等十四、五個人組成的「轉化」團逼我放棄修煉。棲霞市大擺酒席款待他們。值班警官說:棲霞政府不用愁了,再頑固也沒用,能人來了非「轉化」了不可。午飯後,他們把我叫到辦公室,辦公室內中間有一把椅子,「轉化」團十幾個人圍成一圈,彪形大漢武警叉著腰拉開陣式,進屋後主任王某說:你不是非要煉功打坐嗎?你坐椅子上打給我們看看。我不配合,沒理他。他接著說:煉功有甚麼好處,國家不讓煉就不煉了,與政府對著幹有你好果子吃嗎?我給他們講起了法輪功對祛病健身有奇效、如何做好人等等。實驗小學女校長對我說:你非要煉這個呀,練個健身舞不更好嗎?吃住老姐我全包了,學多長時間都行,保你滿意。我說:謝謝你的好意,這輩子只煉法輪功,其它甚麼也不學。劉科長過來摟著我的脖子說:你有甚麼想不通的跟我說說。我給她講了我煉功前婆家怎麼對待我,太多的苦難使自己差點失去理智,生起殺人報復的心,和身體的病痛情況。我學大法後,明白了與婆家的因緣關係,放棄了報復,是大法救了我全家,是我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學大法才懂得了原來人是要返本歸真,返回到原始的善良的本性上去。我問劉某:「你說我能不珍惜大法嗎?」聽得這個很能做工作的劉科長也笑了,說:我是幹部子弟,也有家務事,沒想到你過這樣的日子。王主任搖著頭對劉科長說:「這人在家種地太可惜了,咱單位缺這樣的人才,只可惜歲數太大了。」過程中武警們一個接一個的都走了,「轉化」團就這樣解散了。半個月非法拘留期滿,由當地派出所拉回繼續非法關押。二十幾天後由別人擔保才放我們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三次到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金水橋前被便衣拖上警車,拉到駐京辦事處戴上手銬。晚上看管我們的警察在門邊的椅子上睡著了,在我掩護下兩個同修正念闖出,當時因為怕沒敢走。因這件事辦事處於姓警察用力強拉我到隔壁房間非法審問,說是我把她們放走了,我沒配合,惡警氣急敗壞的把我的右手高過頭頂銬在暖氣管上,左手和同修們一個連一個銬在一起整整一夜,右手腕子被手銬勒了一道紫印。第二天早上才把我們鬆開,然後戴著手銬拉回當地罰站兩個多小時後送棲霞看守所非法關押,每天報數、做體操、定任務、縫紗罩、背監規和寫保證書時我沒配合。一個月後放回當地繼續非法關押,專門負責看管法輪功學員的廣播站長柳向東把我們非法關進計生辦的空房子裏,每天吃飯、喝水自己負責,不能隨便上廁所,罰站、幹活,我上衣口袋裏有四十元錢也被他掏去歸為己有。有一天傍晚他放我回家,但第二天必須回來,後聽同修說:昨天晚上他把一男學員和一女學員面對面綁在一起進行人格侮辱,還說了很多髒話,有個學員被打的很重,十八天後才放我們回家。
二零零零年黃曆十月份一天,我一個人在家照顧病危的媽媽,中午因止痛藥用完了,出去買藥。剛走一會兒,一輛吉普車就開到了我家門口,車上下來六個人也不打招呼,進門就翻,拉抽屜、倒藥盒,把錄音機裏師父的講法磁帶拿走,我媽既害怕又生氣,聲音微弱的說:你找甚麼?把東西給我放下。他們不聽,東問西問的到處找,說找到必須把我帶走。媽媽有氣無力斷斷續續地說:你們抓我閨女幹甚麼?把她抓去沒人伺候我。其中一個態度生硬的說:伺候不伺候我們不管,告訴我你閨女上哪去了?我媽說:她不在家,不知道上哪去了。另一個說:我們到她家找了,她不在家,聽說她媽病了,那肯定在娘家,我們就找來了。媽媽說:她不在這兒,你們走吧,這麼多人把我吵得受不了,讓我安靜安靜好不好?媽媽非常吃力的說著。老實巴交的父親見狀氣憤地說:你們講不講理了,老婆子病成這樣,你們再不走我跟你們拼了。他們只好溜走了。剛走出家門正好被我撞見,其中有人說:她在這兒,快把她拉上車。我高聲說:「誰敢!」父親告訴我:不知哪個拿了咱的磁帶。我聽後說:「把磁帶拿出來!拿出來!如果不拿出來你們誰也別想走。」我打開車門看看,車上沒有,就用力把車門噹一聲關上。這時街上圍了很多人,有人說:這些人簡直是地痞、流氓。還有的說:跟土匪沒有甚麼兩樣。司法所的宋日理見這樣,趕快把磁帶拿出來還給我。我接過磁帶轉身叫父親回屋。剛回屋,他們一夥又回來了,說還得抓我走。我媽急了,對我說:「快把我扶起來,我攆他們走。」我說:「媽,你不能動,千萬不能上火生氣,我對付他。」媽說:「我這把老骨頭對付他們。」我扶著皮包骨頭、非常虛弱、東倒西歪的母親,有氣無力的老人把他們趕出家門。
當天下午,我在買藥的路上被他強行抬上吉普車,拉到計生辦銬在椅子上。因我包內有幾份資料,被棲霞公安局政保科劉科長拿資料左右多次打臉。我說:「我給我媽買藥你們憑甚麼抓我?難道你們不是父母養的?憑甚麼剝奪孝敬父母的權利?這會兒我媽要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必須完全負責任!」司法所宋日理說:我們就是政府某些人手地下的一條狗。我說:你憑著人不做,為甚麼偏偏做一條狗呢?他無語。從這以後他們問的一切我都不配合。
後來在他們將我們拉去非法勞教的時候,我們十一個同修戴著手銬堂堂正正走脫了。那些看管我們的人站在那兒像木頭似的呆了。我們躲到果樹地裏。後來警察就像炸了窩的馬蜂,所有的車和所有能出動的人員都撒網式的到處搜尋我們,就連我們的親戚朋友家、兄弟姐妹們家都找了好幾遍。
走脫的第三天晚上,我回家看母親,我媽說:孩子快走吧,他們天天來問東問西到處找。我說:不怕,我在家伺候您。媽說:讓你爹做飯照顧我就行了。我爹根本不會做飯。我在母親的催促下,後半夜回到自己家,到家後想:做好人沒有錯,應該堂堂正正照顧病重的媽媽,第二天上午騎上自行車走到離家二里多地發現後面有車追我,用力蹬車差點被追上,急忙拐了個彎,見從車上下來兩個彪形大漢,躲躲閃閃緊跟幾步沒跟上,我又拐了個彎回到家。幾天後母親病逝。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我在拿資料途中被人告發,派出所副所長林春旬、警察吳常辛、協警孫某、徐某把我拉到派出所,非法抄走《轉法輪》書和濟南講法帶、法像、真相資料、日記本等,我內心痛苦極了。在派出所,警察給我戴上手銬,警察孫某用小型電棍電我手背,見不起作用,換大型電棍充足電,長時間電我兩個膝蓋,還用拳頭打我肩部。我善意的說:「看你年紀輕輕的,不要幹這壞事了,你知道在幹甚麼嗎?你在迫害好人,再不住手會遭報應的。」他不聽,繼續電我,我正視他,這時他說:「哎呀,怎麼漏電哪,電著我了。」這才停手。
傍晚所長王瑞典酒後回來,手下告訴他說抓到孟慶珍啦,因所長剛調來不久,不認識我,上下打量我說: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孟慶珍,我以為是個老太太這麼頑固,原來你這麼年輕,你知道北京自焚事件嗎?我說那是假的。這時他魔性大發說:假的你上院子裏自焚給我看看。左手揪著我頭髮向後拉,濕漉漉的右手用力猛打我的臉,直到我的臉腫變了形才放手。他又用左手猛的從我頭上揪下來一把帶著頭皮的頭髮。
第二天我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將我拉到當地派出所,警察孫某手握著根鐵絲,左手捏著我右邊臉腮用鐵絲往我臉上扎了一道口子,還說:我能把你手背扎透了你信不信?我沒理他。傍晚我問所長為甚麼繼續非法關押,必須放我回家。所長說:那你走吧。我說:不行,必須送我回家。所長只好吩咐孫、徐兩警察把我送回家。
二零零一年黃曆三月份,對農村來說正是播種季節,一天早晨政府一個姓劉的和派出所副所長林春旬、警察吳常辛、協警孫某和徐某等三輛車共十幾個人衝進我家強行將衣衫不整的我抬上警車送棲霞公安局,公安局政保科長劉科長帶隊,黃姓司機開車把我們送淄博勞教所五大隊四班強行洗腦,每天幾個或十幾個人圍著說她們的理,不許睡覺,必須聽、看、學她們的東西,直到「轉化」為止。五天五夜後,由於法理不清,以人為榜樣,別人幫著寫了保證書、悔過書一類的。做了作為修煉人絕對不能做的事。從王村勞教所放出時才知道是逼我們「轉化」別人的幫教。拉到小莊洗腦班,晚上我蒙頭大哭,師父慈悲救度怎能忘恩負義呢?幾天後回到家中,之後洗腦班的頭目們開車到我家所有的地找遍了,找到後說明來意,被我拒絕。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夜間,派出所副所長林春旬、610負責人柳向東等十幾人闖進我家,說是明慧網上有我名字要帶我走,沒配合併讓他們走了。
二零零一年冬天,還是這幫人,夜裏闖到我家翻橫幅找資料等,我正念走脫。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當地政府、派出所三番五次到我家騷擾,幾次十幾人把我家團團圍住,非法翻牆入內,隨便拿走家中私有物品,攪的四鄰不安,親人受到很大的傷害,家無寧日。派專人監視,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監視我的有政府:宋繼光、張貴德、隋所長、劉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