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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什邡法庭拒示逼供錄像 誣判周玉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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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什邡市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對法輪功學員周玉寶非法判刑三年。周玉寶的律師作出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法官拒絕出示周玉寶遭刑訊逼供的錄像,執意誣判周玉寶三年徒刑。

懼人旁聽 法庭臨時變更地點

什邡市法院原在告示上寫著: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在法院第一法庭非法開庭,但法院臨時改變庭審地點,令不少準備來旁聽的人空跑一趟,其中包括周玉寶的親戚、同事。

什邡市法院參與此案的審判員李開宣,在開庭前一天下午六點才打電話告訴周玉寶的家屬,稱案子是要搞巡迴法庭,要在異地開庭,並說具體地點還沒定,叫家屬六日上午八點坐法院的車去。此舉明顯是阻止人們旁聽。

十二月六日上午,李開宣才告訴家屬是在鎣華鎮開庭,並只讓辯護律師乘法院的車前往。親屬們深感憤怒。當家屬立即租車趕到鎣華鎮法庭時,已經開庭幾十分鐘了。由於時間趕不及,部份親屬和同事沒能到庭旁聽。

周玉寶遭刑訊逼供 法庭拒絕出示審訊錄像

周玉寶在法庭上揭露自己遭刑訊逼供,多次被國保警察毆打頭部。律師也出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在周玉寶被綁架當日,由什邡市人民醫院出具的周玉寶的頭顱CT檢查報告單,作為周玉寶受到刑訊逼供的旁證,並要求公訴方出示訊問過程的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主審法官唐新和隨即宣布休庭十分鐘。十分鐘後,唐新和拒絕出示審訊錄音錄像,竟稱:訊問過程的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時間長,不能在庭上播放。

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指出依據憲法,周玉寶修煉法輪功是行使合法公民的正當權利,要求法庭依法判決周玉寶無罪。

但法官唐新和在休庭結束後宣稱:中國是中共一黨專政,是共產黨的天下,誰要到外面去宣傳法輪功,就是犯法。遂非法判處周玉寶三年徒刑。

據悉當天上午,鎣華鎮法庭外面圍滿了人,都在說:現在是甚麼世道,好人被整。

參與非法庭審人員:
主審法官:唐新和
審判長:李開宣
公訴人:周學峰 劉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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