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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陽江市李聖瑜遭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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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陽江市「六一零」、溪頭鎮邊防派出所去年劫持關押陽西縣法輪功學員李聖瑜,並企圖再綁架其流離失所在外的妻子葉恆煉。二零一二年三月陽西縣法院秘密庭審、對李聖瑜非法判刑五年,後轉至陽江監獄。

李聖瑜遭暴力綁架

法輪功學員李聖瑜,四十八歲,家住廣東省陽江市陽西縣溪頭鎮,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四點在家中,遭陽江市「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陽西縣「六一零」、溪頭鎮邊防派出所、溪頭鎮居委會人員招漢超共八個人,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入家中暴力綁架。

這些不法人員還翻箱倒櫃洗劫財物,搶走打印機兩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大法書籍,電子書,真相傳單,真相幣約六至七百元。

當時李聖瑜的妻子去市場買菜回家的路上,有好心人告知家中發生的事,並且勸她暫不回家,因為李聖瑜的妻子也是法輪功學員,很可能同時遭綁架。李聖瑜的妻子隨即電話通知李聖瑜的兩個姐姐。當倆姐姐趕到時,看到李聖瑜被惡警用繩子將手腳捆綁不能動、不能坐(繩子是家中生活吊井水用的繩索被惡人切割下來的),並且眼角上被打有一處傷口鮮血直流,不予任何包紮止血。

當姐姐責問惡警為何抓人、打人時,惡警恐嚇她倆不要問,否則一起抓走。家人與惡警的爭吵聲引來眾多鄰居的圍觀並聲討惡警的惡行。惡警怕擴大影響,把大門關上,繼續等候李聖瑜的妻子,直至六時多未見回來才走。

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五年

經家屬多方尋找,十一月四日下午得知李聖瑜被非法關押在陽西縣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又稱蒲牌戒毒所);次日家人到陽西縣公安局治安拘留所要人,拘留所以各種理由推搪不讓見人。

親友多方打聽其他涉案人員身份時,證實八個惡人為首的名叫張二有,張二有十多年前曾當過溪頭派出所所長(因非法執法被一村民包圍反抗,後被當地民眾稱之為「流氓所長」),前任拘留所所長,現任何職暫未核准。

張二有
張二有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份,親人再度到拘留所要見李聖瑜時,拘留所人員說:李在本所關押,他見人就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帶動其他在押人員一起煉功,本所無法「轉化」他,幾天前已送陽西縣看守所。同月,李的岳父和女兒到陽西縣看守所要求見李聖瑜一面,遭到無理的拒絕。

二零一二年三月初, 李聖瑜的女兒和倆個姐姐在被通知見李聖瑜,此時見到李已被迫害致皮包骨、走路都要扶牆邊靠行,窗外同行三人見狀都流淚了。當女兒與爸爸隔著透明玻璃面對面通話時,李對女兒說,三月十三日,陽西縣法院刑事主審官黃穎在沒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審問,可能是所謂的開庭。李還對女兒說:「在家被搶走的真相資料、電腦也不算甚麼所謂的證據,我沒有犯法;在被抓的那天至次日我還被關在溪頭鎮邊防派出所,當時有一個自稱林強(音)的人表現很和善,與我拉家常並給了他的手機號碼,談話中林強多次說:『李聖瑜你就把你所作所為都跟我說清楚吧!在你家搜查到的資料是誰給的,電腦是誰給的,還有誰誰在做』。我說:『你們沒有任何合法手續強闖入我家已經是侵犯我的合法權益,還在家翻箱倒櫃洗劫財物並對我拳打腳踢更是違法犯罪,家裏的財物是人人可以擁有的私有財產,不是你們所說的甚麼犯罪證據』。」

三月三十一日, 葉恆煉(李聖瑜的妻子)在陽江市市區內一公共電話亭核實林強所給的手機是否存在時,對方回話是男性,葉機靈的問: 「怎麼是個男人的電話,我打錯啦,我找的是女人。」對方說:「沒錯,她是我老婆,她去「大潤發」(一連鎖店)購物了,很快就回來,有話就和我說吧!」葉說:「跟一個男人有甚麼好說的」,就想把電話掛掉,對方說:「我老婆很快就回來啦,你在那等一會,一會再打來。」葉把電話掛了,立即離開公共電話亭到遠距約幾十米隱蔽處觀望電話亭,不到兩分鐘見一高大的男人騎著二輪摩托車急急忙忙的到那電話亭問起話來(離得遠聽不到,只看到動作),電話亭店主往葉離開的方向指了指,那男人迅速騎著摩托車開向葉隱身處,開了一百多米遠後又掉頭往回開。葉恆煉安全走脫。

次日,有兩人到李聖瑜女兒工作的工廠找她問話,用審訊的口氣追問她媽媽的下落,女兒的描述其中一男人的特徵就是前一天葉恆煉所見的高大男人。

四月二日,家人到陽西縣看守所要求再會見李聖瑜,遭到無理的拒絕。

四月九日,家人在看守所會見李聖瑜時發現李的臉部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還打掉一顆當門牙、嘴唇紅腫往兩邊翻,頭髮全白了,比上次更瘦。被迫害的慘況令所見之人心酸。家人問:「為甚麼會被人打成這樣,是誰打的?」李聖瑜很不願意地說:「不要再問這些事了」,就不說話了。這一次李聖瑜和三月初的那次大不相同,家人從李的表情猜測,如果像上次那樣說話會招來更甚的殘害。

李聖瑜被打後照片
李聖瑜被打後照片

幾天後,家人找到陽西縣法院民事主審官胡汝清,經說明來意及說清李聖瑜被人綁架的經過後,胡表示同情,當提到在看守所被打掉一顆當門牙時她震驚說:「李聖瑜在看守所被人打是大事!是大事! 我去了解了解是甚麼情況」。過數天家人又找胡汝清問李的情況,這次胡沒有了上次的同情,也沒有要幫忙的熱心了,看表情她也受到了上級的壓力。

五月份,家人得知李聖瑜被陽西縣法院枉判五年,枉判過程家裏的親屬誰都不知,法院開庭沒有通知家屬;是無旁聽的秘密庭審,執法人員是在執法犯法,枉判李聖瑜五年,李不服提出上訴,並自己寫上訴狀至陽江市中級法院,究竟有無受理,法院也沒有通知親屬。

八月三日,他的妻子葉恆煉和姪子到陽西看守所要求見李聖瑜,看守所所長說:李已被押送往陽江監獄。

八月十日,他的妻子追尋到陽江監獄,經詢問,證實李聖瑜被非法關押在此。

八月十三日,李聖瑜在異地工作的兒子到陽江監獄,要求一見被關押的父親,陽江監獄不予理會。

八月十九日,李聖瑜的姐姐收到郵自陽江監獄的一封信件,內為《服刑人員病情告知書(家屬)》,簽章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葉恆煉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即李聖瑜被暴力綁架當天)起,一直流浪在外,有家不能歸,成天提心吊膽,隨時都有被惡人綁架的危險。沒有生活來源,又沒有身份證(溪頭派出所以李聖瑜夫婦是法輪功學員為由不予辦理身份證),只有做些不需身份證的零散低酬工維持生活。八月二十三日,又遭陽江市610的三個惡人跟蹤企圖綁架,葉恆煉走脫。

十月二十一日,李聖瑜的姐姐和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再到陽江監獄要求見李聖瑜,陽江監獄不讓見,給寫了個電話號碼(0662-6380610),說下次來先打這個電話詢問是否可見。

請求中國大陸以外的正義人士和相關組織關注此案件並予以追查與取證。

已經核實直接參與此案的人員:
陳仁英(政法委副書記) 住址:陽西縣新城十三區人民路484-2鋪(註明:該地址比較特別,連在一起的出門右邊為十三區人民大道61號, 左邊為十三區人民大道65號;以上三個地址均來自其首層商鋪營業執照;郵政編號529800)
張二有(職位不詳) 手機:13068559353
林強(職位不詳) 手機:13794765178
招漢超(溪頭鎮居委會) 手機: 13922022158 宅電0662-5151138
黃穎(陽西縣法院刑事主審官) 電話:0662-5886659

調查此案時可獲更多相關證據的人員:
胡汝清(陽西縣法院民事主審官) 手機:1382762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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