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連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指使下屬十幾個派出所警察,以暴力、欺騙等手段,綁架了大連、金州、開發區等地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王建是大連市商業銀行沙建支行職工,七月六日早晨上班時,被中山區國保大隊綁架,惡警搶走他身上的鑰匙,闖到王建家非法抄家。民主廣場派出所警察曲高陽、秦某等人,將王建七十歲的老父親看管起來,然後到處亂翻,搶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人民幣數百元等私人物品,並將王建家自己安裝的衛星電視接收器強行拆除搶走,警察還聲稱王建上下班開的車是作案工具,也非法扣留了。王建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
大連中共公檢法企圖對王建非法判刑。家人聘請正義律師介入。大連沙河口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一度欲在十一月二十日秘密非法開庭迫害王建。律師在十一月十六日在接見王建時才得知此情況,後律師和大連檢察院交涉,法庭才勉強延期一天。
十一月二十一日十點左右,王建的老父親和親友在法庭上終於見到了面色蒼白的王建。辯護律師義正詞嚴指出,王建修煉法輪功沒有破壞國家任何一項法律實施,並指出公檢法人員從綁架到審理王建的整個過程,都存在違法行為。據悉,律師辯護完畢時,旁聽席上響起雷鳴般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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