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於十一月十三日晨抵達蘭州市,王有江家屬簽署委託協議後,律師去蘭州市第二看守所見王有江,但第二看守所以「律師沒有起訴書」為由不予接見。律師據理力爭,給第二看守所警察講述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沒有此規定時,蘭州市第二看守所警察卻以「蘭州市就是這樣規定的,不信,你看我們本地律師,都拿著起訴書來見的」為由,拒絕律師接見。
律師無法,只得去城關區法院領取起訴書。但到了城關區法院見到當事法官時,也同樣遭到律師設難阻止,以本人沒有委託請律師為由,推辭不給起訴書。但是王有江在看守所帶出的條子卻讓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律師無奈之下,只得於當日返回北京。
十五日、十六日王有江的家人兩天去城關區法院,找刑庭庭長魏公信,他推辭不見家屬,說他不管此事。十六日迴避不見家屬,家屬在法院門口等,魏公信出來後說不知道此事,急忙上車走了。
十一月二十二日,律師再次來蘭,並到城關區法院,找到刑庭庭長魏公信,遞交了一切法律文書,要求取到王有江的起訴書,但魏公信卻耍起流氓,還不接所有法律文書。無奈之下,律師只得找到紀檢科投訴了魏公信。
當第二次找到他時,他說:我只能去問問當事人(王有江),看他請不請律師。且還是沒有接下律師的法律文書。同時,家屬給辦案人員劉冬鬱打電話,同樣以當事人沒有委託請律師為由,冷冷一句「等電話!」將電話掛斷……
辦案:刑庭: 庭長:魏公信 電話:0931-8522809 (主事) 辦案人員: 劉冬鬱 張瑞茹 電話0931-8522815 李耀劍 李繁明 電話 0931-8524864 劉保森 翟玲玲 電話 09318524294 丁曉明 黎永紅 電話8522978 紀檢檢察: 韓宗榮 電話0931-8522818 韓斌 電話 0931-8522931 電話號碼區段:0931-8522815──8524864,這為城關區法院的電話號碼區段。前後再加20個號碼(此為猜想區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