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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浙江女子監獄關入牢房兩年半不出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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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在浙江省女子監獄二年零六個半月的時間裏,法輪功學員肖靜有十個半月的時間是在禁閉室中度過的,其它時間也是被關在一個房間裏,不讓出來放風,每日二十四小時吃喝拉撒睡全在這個房間裏,馬桶用了五個坐破了四個,這期間有。浙江省女子監獄是所謂「省文明單位」,聲稱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可是把一個人關在一間房裏二年零六個半月不讓出門,不讓訂零食、水果、菜,自己想通過煉功達到鍛煉身體的目的,還要派人二十四小時阻止。

下面是江西修水縣法輪功學員肖靜自述她在浙江被綁架、非法判刑、遭監獄迫害的經歷,尤其是被浙江女子監獄關房裏二年半不出門的經歷。

綁架、判刑

我是江西省修水縣在浙江省義烏市做會計工作的大法弟子。一九九六年就知道法輪功,二零零六年六月左右才真正修煉。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左右,我和女兒在新華書店看書,我丈夫當時在杭州工作,一個月回義烏兩次。平時我跟女兒在義烏生活,女兒在義烏讀小學五年級(之前每星期利用在書店看書的機會給孩子們做「三退」,不知誰哪個孩子跟大人說了,給國保大隊知道了,我不知情,照常去做「三退」)被義烏市國保大隊綁架,當時一位姓鮮的警察叫道:資料在哪裏?就開始搜身,結果甚麼也沒有搜到,可還是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我女兒,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因在書店找不到我獨自回家,國保大隊五、六個男人闖入我家,在沒有監護人在場的情下,對我幼小的女兒進行訊問,當我女兒的面抄家,我女兒恐懼萬分,從沒遇到過如此野蠻的人、如此野蠻的行為,還逼我女兒寫了「以上所講都是事實」,我女兒嚇得直哭,可國保大隊的警察視而不見,給我女兒幼小的心靈帶來了極大的傷害。每個人都有孩子,請問這些警察們: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你會怎麼樣:如果是你看到別人的這種行為你又會怎麼樣?直到野蠻訊問完了以後,晚上九點多鐘才給我在杭州工作的丈夫打電話。二十八天後我回到家裏,可釋放書上卻寫的是拘留十五天。回家後我找到鮮警察問到此事他說:你可以去告啊!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號早晨,我騎自行車在去上班的路上發放神韻光盤時,發到了公安局局長的手上,當時就被綁架到北苑派出所,包裏有神韻光盤四十六盤,真相幣一張,《九評》一本,「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護身符十五張。國保大隊老鮮來後,我問:為甚麼把我帶到這裏來?老鮮:你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我問:我是怎麼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破壞到甚麼程度,對誰造成甚麼甚麼樣的危害?老鮮:不答,走過來做出了打人的姿勢,我一躲,他沒打著。

這次也沒有當時通知我丈夫,而是等我女兒放學後,國保大隊的警察們闖進我家,再次在沒有監護人在場的情下,對我幼小的女兒進行訊問,當我女兒的面抄家,我女兒再次恐懼萬分,對我女兒心理上的傷害無法用語言來表達。

送到看守所五天後,開始了所謂的「特審」,就是晚上九點到早晨六點,站著,戴著手銬著不讓睡覺,白天看守所要做手工活睡不了的。讓你吹空調,然後不讓喝水,第九天時就是整天用黑布把窗戶遮起來了,早飯時我問警察要水喝,不給。我開始絕食。金華來了一個五十多歲的女警察,說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帶了食物給我吃,我不吃,她發現不給我喝水,我的小便比她還多,馬上知道我脫水了。第十天就問我有甚麼要求沒有?我說:停止這種變相的酷刑,她問:還有甚麼要求嗎?我沒響,她說:那我們要處理你了,我也沒響(後來才知道,這點事根本不用坐牢)。當時沒想到他們如此遊戲法律,在所謂的「特審」期間國保大隊新疆翻譯小曹用報紙捲成棍子,左右開弓打我的臉長達二小時左右,還用掃把掃我的臉,我告訴他:中國政府是加入了「國際反酷刑組織」的,不許打人,他就又用紙棍敲打我的膝蓋。在零口供、零簽字的情況下,還是非法在走程序。

在義烏市法院的法庭上我要求:法官當庭放映神韻光盤,看看我到底有沒有犯罪。法官不理睬,我接著說神韻只是一台晚會,只是一種文藝形式。自我辯護時我問公訴人:憲法、刑法、民法、兩院的最高司法解釋,哪一條哪一款給法輪功定過性?這時,下面旁聽的法警紛紛交頭接耳。開庭也沒有通知我家人,除了法警沒人旁聽。公訴人說:眾所周知……我馬上說:眾所周知不是法律,請審判長本著公平、公正、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無罪釋放我……審判長不等我說完馬上休庭。其實,這時只要是明白人都知道應該當庭無罪釋放。到第二次開庭的時候,我以為還可以辯,結果所有的工作人員都換了,審判長也換了,我還想自我辯護,審判長居然說:我只是來代為宣讀一下,其它的我甚麼都不知道。就這樣,明知應無罪釋放的,還是非法判了三年零二個月。

上訴到金華中級法院,也提出同樣的要求:當庭放映神韻光盤。法官說:如果當庭放映神韻光盤,那我們也是在傳播。也就是說法官看到的只是一張光盤,光盤裏是甚麼並不知道。這種冤千古都沒見過。

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下午二點左右,我被綁架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剛到就被強行把頭髮剪掉,衣服換掉,幾個人圍著剪頭髮、換衣。後立即送到禁閉室。到禁閉後,為了阻止我煉功,手腳都戴銬,放了一塊門板在地上,手腳銬在地上,我就躺在地上。十五天後起來上廁所都頭暈、腳發軟,就讓我坐在小板凳上,手腳還是銬著。晚上睡覺也手腳銬上,一銬就是三個月。

酷刑演示:地環
酷刑演示:銬在地上

二零一零年在二月二十八日年初,七、八,向浙江省人民高院法院遞上了申訴狀,並寫信給了律師。可浙江省女子監獄不讓發寫給律師的信,檢察院的來了後,我給檢察院的人看,完全是一封請律師的信,同意給我發,可是到辦公室後不知道王芳警察跟她說了一些甚麼,她也不給我發了。之後我多次提到要發信給律師,監獄警察總是千方百計的阻止不給發。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左右因我爸爸病危,我丈夫打電話到監獄希望能讓我回家見我爸爸最後一面,監獄不但不讓我回家,連告都不告訴我。

在禁閉室,我唱法輪大法好的歌。獄警就在禁閉室裝上喇叭,我一唱她們就放喇叭,為了蓋過我的聲音,喇叭聲音大得鐵門、床板、地都在震動,噪音最少在一百二十分貝以上,我在禁閉室裏忍受著。

還不讓我洗澡,二、三個星期洗一次澡是很正常的,理由是我沒喊「報告」,我的解釋是我沒有犯罪不用喊「報告」。就是這一句話兩個字就讓一個人二、三個星期不洗澡。不讓訂食品,不讓訂水果、不讓訂菜。在二年零六個半月時間裏,我沒有訂過食品、水果、菜。

我不穿囚服,她們就說我不穿衣服,還請了醫生來跟我聊天,我跟醫生說:不是我不穿衣服,而是我認為自己沒有犯罪不能穿囚服,我自己的衣服怎麼會不穿呢?她們找不到我的不是,就在這件事情上。

監獄通知江西修水六一零的人來接我回家是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監獄教育科的副科長梅婷說:你在這不穿衣服,意在告訴江西修水的人以達到栽贓、誣陷、污辱我人格的目的。我當時就說:我沒有犯罪不能穿囚服,我自己的衣服沒有穿嗎?她們只說我不穿衣服,沒有把她們怎麼把我自己的衣服拿走,怎麼叫兩名犯人扒我身上衣服的過程說出來。我自己帶去的外衣、褲都給我丟掉,衣服都是我的私人財產,都是正當的工資收入買的,是受法律保護的。鮑警察直接從我身上把毛衣扒下。扒下後在沒有告知本人的情況下,用剪刀把領子剪掉,在衣服上給我造成了近三千元的損失。還有一天下午,我要上廁所,叫鮑警察開手銬,她裝沒聽見,我只好拉在地上。她就叫我用自己的面巾紙擦乾地,我要拖地不許拖,王芳警察還說你要真這麼乾淨就用面巾紙擦好了,從此在禁閉室就不拖地了,就用我自己的面巾紙擦地,在十個半月的時間裏面巾紙擦地都用掉了幾包。

她們雖然不讓訂食品,可日用品還是讓我訂的,我要求日用品也不要給我訂了,給我發,她們卻沒有反應。晚上張偉麗警察來上班時,我又要小便,她說:你下午不是解過了嗎?我沒有當過警察,不知道是不是警察下午小便過晚上就不用上廁所了,還是只有杭州的警察這樣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警察早上吃過飯後,中午、晚上都不要吃了,也不知道這是不是所謂的人性化管理。二個多月以後,把我的雙手反到身後,從一隻手綁繩子到肩頭到另一隻手,繩子能拉多緊就拉多緊。幾天下來出現在高血壓症狀,血壓高到二百以上,還把我銬在小凳子坐著,直到我走路也發抖,坐在凳子上也要倒了,才把我送到醫務室。到醫務室,不綁手了,高血壓的症狀自然消失。因為在禁閉室三個月的時間下來,給我的身體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四月份了,包夾老說我冷要給我穿棉襖,我說我不冷也不穿,她說:還不冷你全身都在發抖,其實是三個月的禁閉對我的身體造成的傷害。

到了醫務室沒有了喇叭,上午我靜靜坐著腦子裏開背李洪志師父的《論語》、《轉法輪》、《洪吟》、《洪吟二》,《北美巡迴講法》背不全也背,記得多少背多少,下午開始發正念,中途唱四十五分鐘左右的法輪大法好的歌,獄警指使包夾用毛巾捂著我的嘴,捂著也唱。沒有噪音的日子沒過幾天,她們開始放DVD了,一些造謠的光碟,我說:我不聽,你們不要強迫喲,她們不聽,繼續放。我就開始大聲背《論語》、《轉法輪》、《洪吟》、《洪吟二》、《北美巡迴講法》、以及我記的《各地講法》和一些能記得的一些提問和師父的解答,聲音大過DVD。我發現大聲背的效果比在腦子裏默背好。默背時思想還會溜號,大聲念就不會了。

過了幾天,九監區的許麗琴警察開始下午來找我聊天。我就給她講真相,一個星期後她就不再來了。凡是來找我的警察都跟她們講真相,開始的時候她們很怕聽,我一講就兇我,我還是講,漸漸的她們來得少了,有事都是通過包夾。白天兩個包夾,晚上兩個換班的。我想有人來了就講真相,不來我就唱歌,用歌來代替講真相,於是我早晨起來煉功,上午大聲背法,下午發正念、唱歌,跟包夾講按真、善、忍做人的道理。晚上發正念、煉功。開始煉功時包夾來拉手、拉腳,我對她們發正念,漸漸的第二套功法我站在窗戶邊也可以自由煉了,盤腿也可以盤了。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她們找藉口說我煉功,又把我送到禁閉室。後來才知道,因為監獄的人太多了,每年都要送一批到別的監獄,被送走的人都要到醫務室過一夜,穩定情緒才第二天送走,所以,醫務室騰出來。這次白天二名包夾,夜裏二名包夾,阻止我煉功。下午我唱法輪大法的歌,就放喇叭,分貝在一百二十以上,我用紙巾做了一個耳塞,被禁閉室的熊警察指使包夾強行取出。鐵門、床、地板都在震動。不讓洗澡,二、三個星期不讓洗是正常的,有一次是楊麗華警察上班,晚上沒有讓我洗漱,可是記錄本上卻登記給我洗漱完畢,也就是說警察的記錄本與實際不符。有一個多月的時候,每天只給我喝五百毫升水,說我喝了水有嗓子唱歌,不給水喝就不唱了,我照樣唱。我問她們為甚麼自己知道要喝水,你的家人知道要喝水,她們不響。我全身乾燥脫皮,醫生來了我跟醫生說,醫生的答覆是飯菜裏面不是有水嗎,直到有一天我小便都沒了,才恢復供水,晚上睡覺拿被子時,因我不喊「報告」,有時在大雪紛飛的冬天,到十二點多一點左右才給我拿被子睡覺,也就是一天有二十個小時左右,我被手腳都銬著坐在小凳上。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四個月零四天後,我從禁閉室出來,到了閱覽室,所有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在閱覽室,不寫保證、不轉化就二十四小時吃喝拉撒都在裏面。到閱覽室後我知道了,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所謂的轉化、揭批是怎麼回事了:那些轉化、揭批都不是法輪功學員寫的,而是監獄專門有一些這樣的刑事犯,要麼是重犯,要麼是有關係的,因為做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包夾分高又不幹活。針對不同文化程度的法輪功學員,監獄會指派不同的包夾,這些包夾都是經過監獄培訓的,由這些包夾從書上抄一些寫好,叫法輪功學員在包夾抄的紙上簽名就算是所謂的揭批材料,根本不是真實的。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有一名警察到閱覽室來拉舊電腦,我告訴他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災難來了可以保平安、保命的,這時包夾鄭瑜民走過來給了我一個耳光,當時我就叫道:罪犯鄭瑜民打法輪功學員。王麗康警察走過來,並未對鄭瑜民做任何處理,由此助長了鄭瑜民打人的行為。在此介紹一下鄭瑜民,是浙江杭州人,原浙江省商業廳副廳長,王先龍的情婦,浙江第一大經濟案的成員之一,她是監獄長的關係戶。三十晚上她自己跟其他人說的,不然我也不知道。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上十點左右,我因為煉功跟包夾發生衝突,這時鄭瑜民走來用腳踢我的小腹,不解恨又用膝蓋壓我的胸口,因為怕影響別人的休息我一直沒出聲,直到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大叫:罪犯鄭瑜民壓得法輪功學員喘不過氣來。這時值班的陳平教導員走過來說:你是不是人啊,別人都睡覺了。我說你先看看監控再說(其實我知道從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開始,二十四小時都有專門的獄警看著我所在位置的監控。鄭瑜民打人的整個過程她們都是看的到的)如果不是她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有沒有叫?三十日我跟監區長余雪玲提出為了避免矛盾加深,我跟鄭瑜民分開。可余雪玲說:你們法輪功不是講忍嗎,那你就忍著吧!助長了鄭瑜民打人的氣燄。二零一一年九月我給監區全體警察寫信,希望能就打人的問題做處理,同時希望能讓我訂食品,能讓我到操場上走走,監區沒有任何回覆。之後又寫信給監獄長,監獄長也未做出任何反映。

監獄是有規定的,不許打人,打人要扣分要關禁閉,可是鄭瑜民如此嚴重的打人行為,並未做任何處理,還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被評為「勞動改造積極分子」「省勞動改造積極分子」,還上報減刑。我問教導員陳平:監獄規定不許打人,打人要扣分要關禁閉,為甚麼鄭瑜民打人不用扣分、不用關禁閉,還評為「勞積」「省勞積」難道叫全監獄都來學鄭瑜民打人,叫全省的監獄都來學鄭瑜民打人嗎?陳教說:這件事我會調查的,之後陳教一直不再露面了,就這樣不了了之。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我知道了我說的每一句話獄警都能聽到後,開始對著監控講真相,講了天安門自焚是偽造的,講了法輪功為甚麼在十多年中堅持講真相,國內國外大法弟子在講真相過程中的作用,政府及世人對法輪功的態度上的變化以及迫害法輪功的後果,講到了國際組織已經對迫害法輪功進行調查,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漸漸的獄警的言語上也改變了,她們說:也不是她們要這樣對法輪功,是上面要她們這樣做,我就跟她們講到了歷史上的教訓,第二次世界大戰希特勒手下將領的教訓,文革中的教訓。用人們在書上學到的知識講,講到國際上的大法弟子在國際法庭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的起訴。給她們介紹神韻裏面的節目,以及《神韻》在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巡迴演出。包夾提出的問題,我都一一告訴她們。由開始的她們很怕聽,我一講就大聲阻止,到漸漸地獄警也會說:你就知道每天念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我還將「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好」寫在禁閉室的牆上,有的獄警就看著牆上的字嘴裏念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還把「法輪大法好」寫在醫務室的牆上。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晚上九點,我因煉功,鄭瑜民指使其他二名犯人,按住我的手腳,我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又把我送到禁閉室,我大聲喊:我響應政府號召,積極煉功鍛煉身體,有一個好身體,才能為國家建設出力。可罪犯鄭瑜民指使其他犯人按住我的手腳,請監獄長、政委、檢察院主持正義。第二天,檢察院來了,問我。我說了過程之後,檢察院的人說:這不是成了犯人管犯人了嗎?鄭瑜民怎麼能指使其他人按住你的手腳呢?這不單單是犯人的問題了,還有警察的問題,當晚是哪名警察值班,我說是熊塞君警察。檢察院又問:有沒有來查房,我說沒有。檢察院說,那當班警察也要處理了,之後,這件事也不了了之。

從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開始對監控講真相,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獄警們可以說能聽到的都明白了,二月開始計劃無罪釋放我了。她們是瞞著我的,當我知道後人心開始上來了,心想無罪釋放應該是立即釋放的啊,為甚麼不來放呢?我是無罪的,就不應該讓我坐牢,為甚麼還在禁閉室不讓我出去啊!三月份,無罪釋放通知書都下來了,當然這個她們以為是瞞著我的,可一位警察無意中說出來了。我想這個可是鐵板上釘釘了,就想能無罪釋放我,說明她們是有良知,我人心上來了,她們認為我有轉變,就把無罪釋放通知書收回,還開始來轉化。這時我才認識到,正法一天沒結束,邪惡一天還存在,就會做壞事,我又開始堅決的抵制。

把一個人關在一間房裏,二年零六個半月的時間,還讓包夾監視,這種精神上的傷害,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浙江省女子監獄的獄警也知道有一天「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會來查她們,她們已做好了準備,把對她們有利的監控已下載下來,記錄本與實際也是不符的,是不可信。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我回家後義烏市國保大隊又派人跟蹤我,三號到義烏市國保大隊了解政府對法輪功的政策以及我的工作和會計證年檢的問題,可是國保大隊不給我看有關法輪功的政策文件,還說他們不是每個人都看得到的,對我的工作問題叫自己解決。會計證年檢的問題也叫我自己解決。

由於我的申訴沒有回覆,現已給浙江省高級法院的院長寫信,希望高級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還我清白,以昭我千古奇冤,也希望浙江省各級領導在看到此揭露後,能把我講的有關法輪功的真相聽一聽,或直接上明慧網了解真相。明白後能幫助其他的法輪功學員獲得無罪釋放,早日回家,給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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