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任何時候,指責和埋怨別人都是人心、都是不對的。無論對方有多麼大的不足和錯誤。但這不等於看到對方有不足,不給指出來。「指出不足」和「埋怨同修」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
同修之間的緣份,那是多麼的神聖呀!歷經無數輪迴和無數的苦難,甚至互相之間都有互相提醒的約定而來到人間,在大法洪傳之時遇到,目地不就是一起修煉、一起切磋嗎?那麼當對方身處一個誤區之中的時候,我們不提醒,反而縱容他,那怎麼能對得起他呀?這是為他修煉負責嗎?是真正為他好嗎?只是我們在說的過程中,首先要找自己:為啥他的不足讓我看到?是不是我也在這方面也有很難察覺的人心呢?然後再善意的平和的指出別人的不足。
記得一位同修給我指出不足的時候,我看到在他說的時候,一顆鑽石般透明的心展現出來,威力非常的大,一下子把我那個不足(在另外空間是一種腫瘤式的存在)從裏到外解體了。
而當一位同修帶著很大怨恨心說我的時候,我看見在他說的那一瞬間,一個長滿刺的狼牙棒向我打來,當然他的心也是善意的,他的心表現的就只能看到一個由分子組成的很粗俗的「善」字。後來我想,同修的心是好的,只是表達方式不當,容易傷人,而且這樣容易讓邪惡鑽空子,造成間隔。
記得一位認識幾位被非法抓捕的同修事後說:「他們幾個一年來很少學法、發正念更少,就是整日做事情。當時一些同修就想誰都有不足,也就『包容』他們了。可是後來出事之後,卻發現這種所謂的『包容』恰恰是沒有對同修負責。」其實我覺得我們「包容」同修的不足,是我們不執著於同修的過失,而絕不是對同修的不負責呀?!
誰也不能包攬證實法的一切事情,那麼就需要大家一起來完成這個偉大而神聖的使命。那麼在其中我們每個人的狀態都十分的重要。只有我們每個人都修好自己,真正的形成一個向內找的環境,那整體才會在證實法中發揮強大的力量。
更何況,一時間不在法上的同修,他自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不對,才那麼做的。如果知道不對,誰都會改的。所以我想,正如師父談到的:「人人都能這樣做那最好,認識不到的別人給指出來當然不是錯,可是指出時一定是善意的。你修的也是慈悲嘛,要善意的。」[1]。我們真的要把握好「向內找」和「善意的幫助別人」之間的關係。這本身也是我們修煉的內容嘛!
[1] 李洪志師父經文:《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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