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和同修一塊去了分局。分局的人向我們要交錢的收據,同修把收據拿出來了,我的收據當時由丈夫保管著,後來丈夫去世了,收據找不到了,我拿不出來。我問他們可以從新寫個證明嗎?他們同意了,並說:「到財務科叫他們寫一個吧。」寫完我和同修拿回家一看,其中有誹謗大法的內容,我就把它毀了。因為我是大法弟子,我要維護大法,證實大法。於是找同修從新寫了一個證明,證明上寫明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被公安分局非法拿走我三千元錢,現在我要要回我的錢。
為這次要錢,我去了分局好幾次。一次在去之前,早上起來我在六點、七點、八點連續對著分局發了三次正念,發正念時我看到參與迫害我的那個警察身上背著一個黑色的大包,他背對著我站著,我想他是被另外空間的邪惡控制了,我要救他。於是,我從心裏發出強大的正念,把他背後的那個大黑包給清理了。發完正念後,我給師父上了三炷香,跪在師父法像前,對師父說:師父呀,要錢不是目地,救眾生才是我的真正目地,請師父加持弟子。然後,我就出門坐公交車去了分局。一進房間,我看到給我們辦手續的人正是以前迫害過我的人,他沒有了以前的邪惡,變的和氣了。我想是發正念的威力,銷毀了他背後的邪惡。
我把寫好的收據交給他,他問我,你把錢領走了,以後你的收據找到了之後會不會再來找我要錢。我對他說:你放心,我是修「真、善、忍」的,絕對不會的。如果你不放心,條子找到了,我給你你自行處理,或者你寫個東西,我給你簽字。然後他寫了個東西叫我簽字,我對他說,我不識字,你給我念一遍,我再給你簽字。他就給我念了一遍,我聽到他念的過程中,有說法輪功是xx的內容。我對他說,不對,你把那個「xx」給我劃掉,我們這麼正的法,修的是真、善、忍,怎麼是邪的呢?現在共產黨叫人賣淫嫖娼,偷盜,賭博,貪污受賄,那才是邪的,他就很客氣的給我勾掉了。我當時覺的自己很高大,一切我說了算。其實是師父在加持我,鼓勵我。
我想這個過程,是一次證實法的過程,也是一次救度眾生的過程,去了好幾次,每次都有收穫,讓他們明白了真相,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當然煉呀,他們說共產黨不讓煉你還煉,我說共產黨不讓幹的事不一定是壞事,共產黨讓你幹的事不一定是好事,他們也就沒甚麼說的了。
在寫這篇文章前,說好晚上寫,結果中午我就頭疼,流鼻涕,發睏。當我決心要寫時,我來到同修家,請同修給我代筆,當我們寫完時,我身體基本上不難受了。在師父的加持下,同修的幫助下,我終於衝破了這一關。
第一次寫交流文章,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謝謝師尊!謝謝同修!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