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段友香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段友香,家住佳木斯江川縣江川農場場部。我從小得了美尼爾氏綜合症,犯病時頭暈、噁心、嘔吐,感覺天旋地轉,不能睜眼睛,吃甚麼就吐甚麼。這種病的病因不詳,也沒有甚麼具體的特效藥物針對去治療。每次犯病就只有躺在床上,一躺就是十多天甚至一個月才好。後來又得了神經衰弱、偏頭痛、胃病、痔瘡等各種疾病。每天頭腦都是不清醒的,總是昏昏沉沉的,做甚麼事情也都是無精打采的。想到自己年紀輕輕,身體就這個樣子,感覺很苦惱。
當我第一遍看完《轉法輪》這本書時,身體的各種疾病的症狀都不翼而飛了,身體感受到了有生以來,從未有過的無病一身輕的感覺,頭腦也是從未有過的清亮,世界觀也發生了轉變,思想境界也在不斷地提高。一九九八年六月,我正式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中。
一、兩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然而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我的親人受到株連。九九年底,丈夫哥哥家的孩子徵兵時,一切考核都合格的情況下,只因為我是他嬸嬸,修煉法輪功,當局就不允許他參軍。為此,丈夫差點與我離婚。丈夫怨我,他的家人都怨我。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晚上,我正在家中,江川農場公安分局毛林忠、白豔生、劉義臣、和當時的街道辦主任董志國(現已退休),夥同幾個不知名的警察闖到我家中,將我綁架到江川公安分局。他們在我家搶走《轉法輪》,和我正在抄寫中的《轉法輪》手抄本。第二天,以怕我去北京為名,將我劫持到紅興隆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八天。在非法關押期間,江川公安分局不法人員無一人過問我的情況,我年邁的母親一次又一次的去江川農場黨委和江川農場公安分局要我時,公安分局的不法人員還對我母親撒謊說:去看過我,說我還執意去北京。在我母親去看守所看我時,被看守所勒索了七十元的伙食費後,才允許見到我。後來給我家人施加壓力,保證我不去北京的情況下,才釋放我回家。
同年十月三十日凌晨,江川分局僱用物業的蹲坑人舉報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局長楊璋德和警察白豔生將我劫持到江川分局,非法搜查我經營的毛衣編織店,搶走我所有法輪功的書籍,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對我採取哄騙、恐嚇、驗指紋等手段非法審問我:法輪功新經文是哪裏來的,他們沒有得逞後,當晚將我劫持到在江川公安分局小號裏。
第二天,警察白豔生找我簽字,信口雌黃的辱罵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當天局長楊璋德和惡警白豔生將我劫持到紅興隆管局公安局,以「私藏法輪功書籍」為名,再次將我綁架到紅興隆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丈夫去接我被勒索了七十五元。
二、遭綁架、勒索錢財
二零一一年中國陰曆的臘月二十八,公安分局警察馬恩忠、劉富兵,在局長楊璋德與「六一零」主管哈魯閔的唆使下,去我家騙我說局領導找我談話,我說我很忙沒有時間去,當時我正給顧客編織毛衣,他們就賴在我家不走說,你忙到深夜,我們就陪你到深夜,後來丈夫回來陪我去了,到分局就不讓我回家了。另兩名法輪功學員吳燕、龐軍也被騙去了。
第二天又把我們劫持到紅興隆看守所,非法關押。臘月三十的下午他們向我丈夫勒索三百五十元錢後(車費),將我們三人劫持回江川公安分局讓我們在「保證書」上簽字,龐軍簽了。我和吳燕不簽。
正月初三,教導員哈魯閩又將我從浴池劫持到江川賓館,和吳燕一起關在賓館客房,警察日夜輪班看守,單位書記的老婆、街道社區人員陪住監視,恐嚇親人逼迫我們寫「保證書」,當看到年邁的父親跪在我面前,年幼的兒子那無助的眼神,我違心的在「保證書」上簽字了。當時我淚如雨下,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在自己的良心。
三、為躲避迫害,流離失所至今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江川公安分局政法委幹事龍磊將我和農場另兩名法輪功學員吳純利、李回春,上報至紅興隆管理局公安局參加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十二月十五日,早晨「六一零」人員張清龍來我家,讓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未達到目的後,又給我丈夫施加壓力。下午,當政法委幹事龍磊拿著他們起草好了的「保證書」,找我丈夫簽字時,被我截下撕掉,當時丈夫也不理解,我被迫離家七天。「六一零」因沒有完成上面下達的洗腦班名額, 將我上報為「轉化」人員。當時我不知道情況,二零一一年四月份我才知道。
二零一一年八月,江川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多次以我上網為名,來我家騷擾,並對我家人和江川農場所有法輪功學員的電腦網絡實施監控,多次給我丈夫打電話施加壓力,揚言不寫「保證書」就勾結上面來抓人。十一月三日,張清龍和一個小片警又來我家騷擾,我給他們講真相,最後他們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得知江川縣公安局惡警密謀綁架我,我被迫離開家。兩個小時後,惡警就開始到處抓我,還騷擾了其他法輪功學員,家中經營的超市不能正常營業,邪惡之徒不但監控我的家人和親朋好友,以及對江川的法輪功學員電話都實施了監控,並給我丈夫施加壓力,企圖騙我回去實施迫害,給我丈夫孩子和我年邁的父母親及所有的親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