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二日,王志東剛到朋友家裏,在二樓休息,忽聽窗戶響,看一人推開窗戶跳進屋裏,與樓下跑上來的警察一起按住他,用手銬反銬住他的雙手,拽下他的腰帶,光著腳將他強行拖到樓下。王志東要求穿鞋,但惡警們不讓,強行將他塞進車裏。下車後,不由分說地將他連推帶拖的弄進了臨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進屋惡警便審問他,叫甚麼名字,從哪來的,來幹甚麼,並且強行搜去隨身攜帶的兩部手機和一千五百元錢,而且不准他申辯。隨後,將他拖進地下室,綁在鐵椅子上,手腳都被固定住。進來一幹部模樣的警察,穿著皮鞋,不問青紅皂白,使勁踢他的腿。然後,又使勁踩擰他光著的腳,對他大吼大叫,逼問他叫甚麼名字,哪裏來的,幹甚麼工作的。
酷刑演示:鐵椅子 |
王志東見他們的行為如此惡劣、粗暴,便不予理睬。警察更兇狠,王志東的腿被踢得漸漸沒了知覺,腳趾蓋被生生踩擰掉了,鮮血直淌。
惡警見沒甚麼結果,第二天十點左右,將他放開,拖出地下室。在不知道其姓名的情況下,非法拘留他十五天。
在拘留所裏,那裏的警察逼迫他穿號服,他不穿,警察想動手打他,王志東正告他們我沒有罪,這樣警察才罷手。十五天後,臨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將王志東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他兩年。兩個月後,又將王志東轉至長春市奮進勞教所。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志東到臨江朋友家裏串門後,家裏人見王志東十幾日未回來,著急上火,四處打聽,沒有音訊。直到七月八日,聽說被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兩年。家裏人立即趕到勞教所,見王志東消瘦憔悴了許多。見到他本人之後,了解了上述他被勞教的原因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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