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點左右,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東關村法輪功學員徐建梅在公路上突然被一輛警車攔住,警察下車後,不由分說將她綁架,拉到房山良鄉派出所進行非法審問,第二天把她關入房山看守所。期間,她三次被房山區國保大隊檢察非法審問,警察稱有人密告她貼法輪功傳單。徐建梅被北京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九年一月三日被劫持到北京公安局調遣處,三月四日被劫持到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迫害。
徐建梅自進勞教所那天開始直到被釋放那天,勞教所一直對她進行非人折磨,警察常常不親自動手,而是指使勞教犯折磨她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包括不讓睡覺、罰站、不讓吃飽飯、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長期坐高板、往身上潑涼水,及各種人身侮辱:往身上吐吐沫、掐乳頭、被多人騎在身上打罵、脫光衣服等等,以逼迫她寫放棄修煉大法的「三書」。
徐建梅被劫持到勞教所的頭兩個月,惡警將她隔離關在倉庫裏,每天逼坐高板,一動不許動,每天限制去廁所次數,只許兩、三次;有時每天只許睡兩個小時;來例假時不許洗內衣和褲子,只能把褲衩扔了。每天給很少量的水,有時每天只給一杯水,甚至來例假都不讓喝水,每頓只給半個饅頭,長期不讓吃飽,惡警郭凱陽吩咐吸毒人員:「一頓就給一點點,餓不死就得。」
「包夾」犯人受警察指使,經常打罵徐建梅,多次掐她的乳頭。有天中午,「包夾」對她連踢帶打,將她從高板上踹下來。還有一次,「包夾」抓著徐建梅的頭往牆上撞,邊撞邊說:撞死你算你自殘。徐建梅在倉庫裏被折磨了兩個多月。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天,因為徐建梅拒絕背二十三號令,獄警不讓吃飯,上午迫她去白薯地裏幹活,中午逼她在操場上跑步訓練,晚上整夜不讓睡覺。到了第三晚上,徐建梅睏的不能支撐,「包夾」見她閤眼,就往死裏打。
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次徐建梅被逼坐高板,「包夾」用腳踹她右大臂,用塑料尺、蠅子拍使勁打她,塑料尺和蠅子拍打折了。另一次,「包夾」逼徐建梅雙手抱頭蹲在地上,當徐建梅堅持不住倒地時,四個「包夾」就衝上來一起打她,踢、踹、揪頭髮、搧嘴巴子、她的腦門和眼睛被踹得腫了起來,「包夾」們往地上潑水,把徐建梅的衣服和被褥全弄濕。
徐建梅後來聲明被迫所寫的「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作廢,勞教所再次把她關進倉庫折磨,逼她繼續一動不動地坐高板,幾個「包夾」把徐建梅從高板上踹下來,騎在她身上,揪頭髮、打嘴巴、掐乳頭、擰肉等,並整夜不讓她睡覺,只要徐建梅剛一閤眼,「包夾」就用鐵棍敲打鐵門,不讓她睡覺。
八月下旬的一天,大隊長指使「包夾」郭新革對徐建梅進行體罰,讓她保持一個姿勢不動,徐建梅不配合,郭新革就用膝蓋使勁頂她的太陽穴,用擦廁所的髒布塞住徐建梅的鼻子和嘴,不讓她喊出聲來。燕新、張鳳英、楊明明等四個「包夾」騎在徐建梅頭上身上狠打。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次勞教犯張鳳英、新革、燕新、高讚四人把徐建梅拖進警察會議室,對她拳打腳踢,搧嘴巴子,揪頭髮、把兩胳膊扭到背後,全身上下無處不打。衣服全撕破了,衣扣都掉在地上。她們怕她喊出聲音,還準備了塞嘴的布。徐建梅被打得全身是傷。
二零零九年五月,徐建梅一連被罰站七天,早上四點鐘就起床,晚上一點鐘才讓睡覺。全身浮腫,兩腿走路都困難。「包夾」為了不讓徐建梅睡覺,拍桌子、踢床、弄各種動靜,警察韓大隊長為了折磨她一會叫醒她,一會叫醒她,最後用腳猛踢屋門,目的是把徐建梅的肉體和精神徹底摧垮,以達到「轉化」她的目的。
犯人陳曉芬經常往徐建梅身上吐唾沫,羞辱她。她還恐嚇徐建梅:不「轉化」(放棄信仰),就這麼折磨你,活埋了你,叫你精神崩潰。
為了達到不讓法輪功學員讀法輪功書籍的目的,勞教所每星期搜監一次,搜監時逼法輪功學員脫光衣服,以此來懲罰和羞辱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徐建梅的非法勞教期快到期,獄警為逼迫她「轉化」,逼她每天坐高板,一大隊大隊長韓某還恐嚇她說:你回不去照顧你女兒,你女兒已經不是姑娘了。那意思是說她女兒已失身了。以此來恐嚇徐建梅。
北京市大興女子勞教所:
地址:大興區黃村鎮天堂河魏永路12號 郵編:102609
總機電話:(010)60278899
聯繫電話:60278383、60279500
管教科公開電話:60278899轉5819
一大隊韓大隊長警號:1159063
副大隊長趙金風警號;1159629
郭凱洋警號:1159050
所長朱曉麗:13901159752
一大隊:010-60278899轉5101
教育科電話:010-60278899轉5807
管理科電話:010-60279755轉5819
集訓隊電話:010-60278899轉5810,61294953轉6912
四大隊隊長唐晶晶(警號1159270)(四大隊專門迫害剛被綁架的學員)
(勞教所的轉接座機電話可按規律撥打,010-60278899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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