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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輪功學員楊雲超、張遠英夫婦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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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深圳市福田區楊雲超、張遠英夫婦,於一九九六年夏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夫婦倆遭到中共警察多次綁架、關押,並被非法判刑。今年四月,福田區「六一零」、蓮花街道辦不法人員又頻頻騷擾楊雲超夫婦,逼他們簽字。據悉,楊雲超就此給福田區「六一零」人員寫了一封抗簽信,抗議迫害。

「六一零」是中共邪黨專門迫害法輪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以下是楊雲超、張遠英夫婦多年來遭邪黨「六一零」、惡警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五月下旬,在深圳市「六一零」指使下,福田區公安分局景田派出所警察袁宣華將張遠英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到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招待所二樓,洗腦迫害二十四天。

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張遠英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她剛走進天安門廣場,一武警就問她:「你是想做好人啦,還是想做壞人?」張遠英回答說:「那當然做好人啦。」結果她就被武警綁架到北京市崇文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七天後,又被轉到廣東省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十二天;十月三十日被景田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深圳福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此次共被中共非法關押了三十九天,並被景田派出所警察袁宣華、王某勒索一千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上午,景田派出所四警察將張遠英從家中圍堵綁架到市西麗洗腦班,迫害六十天。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楊雲超在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散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一保安發現後,遭景田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因楊出現「嚴重高血壓」症狀,才被「所外執行」。

二零零六年,楊雲超夫婦到信息仍較閉塞的貴州省岑鞏縣城臨時居住。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上午,楊雲超夫婦在一家小店中散發了一個法輪功真相「護身符」,被小店主告密而遭當地警察綁架,楊雲超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張遠英被非法判一年。楊雲超後被所謂「假釋」提前兩年出獄,但他回到深圳的當天,就被深圳市「六一零」劫持到西麗洗腦班迫害三十天,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二日被放回家。

楊雲超原任深圳天健集團監理主任,該民營企業於二零零四年十月被進行「社會轉讓」。根據相關企改文件規定,楊雲超當時有三十三年的工齡,應獲失業員工補償費十四萬餘元人民幣,「企業受讓人」張傳亮(該企業原邪黨支書)應於第二年(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全部付清。然而張某仗著邪黨淫威,以楊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為藉口,拒絕付給楊應有的十四萬餘元失業員工補償費,並野蠻稱「我就是不給!」至今,此筆款項仍被張某侵吞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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