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惡警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號,興山分局嶺南派出所八、九名惡警光天化日下闖入平民百姓家中,像土匪一樣把何叢峰家翻了個遍,一個好端端的家轉眼間一片狼藉,當時,家中只有孩子一人在家,十四歲的女兒目睹那種恐怖的場面嚇的驚魂失魄,全身發抖。而惡警在翻箱倒櫃行惡時,全然不顧一個未成年女孩的感受,也不顧及這種野蠻行為在孩子心靈中留下的陰影與創傷。這天夜裏,惡警連續騷擾,非法抄家,搶走何叢峰的錄音機、大法書等私人物品,一直騷擾到午夜後才收場。
何叢峰小時打針出現醫療事故,患小兒麻痺,一條腿殘疾,在日常生活中承受了很多壓力,被嶺南派出所綁架後,對於一個身患殘疾的人,惡警沒有半點同情心,一群人拳打腳踢,用皮鞋踹,打耳光,一頓毒打後,銬上手銬,繼續刑訊逼供,一直迫害到凌晨三點才住手。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
這些惡警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構成了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罪;同時還觸犯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一條,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構成嚴重侮辱罪、誹謗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構成了非法搜查罪;觸犯刑法第二十三條,構成非法拘禁罪。
何叢峰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迫害後,市公安局惡警仍用暴力手段殘害他,毒打他,其中一惡警是市公安局的,此人中等身材,瓜子臉,較瘦。
在第二看守所,早晨吃的是一個小饅頭,喝的是沒有一滴油的稀湯,晚飯是一個窩窩頭,吃不飽,還要忍受犯人的摧殘,有時向外瞅,犯人就打何叢峰耳光。一個星期後,他被劫持到鶴崗勞教所,勞教所不收,身體不合格。
返回第二看守所期間,興山分局惡警楊慶民(現在是興山分局嶺南派出所片警)等給何叢峰實施酷刑,雙腳銬在鐵椅子上,手扭過去在背後銬上,背銬上拴吊繩,用力上掰,嘴用毛巾堵上。地點是鶴崗二看一個提審室,時間是從早八點開始迫害,折磨到午後一點,參與的惡警有四人,倆人一夥,輪番折磨。在實施酷刑時,惡警除了罵就是笑,用如此殘忍的手段殘害善良無辜,居然還以此為樂。何叢峰被折磨的死去活來,可是動不了,喊不出聲來,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承受著非人的折磨和巨大的痛苦,時間久了,雙臂像掉了似的,在看守所被迫害的肺部發炎。
酷刑演示:吊銬 |
何叢峰是中國的一位平民,他沒做傷天害理之事,更沒觸犯任何法律,而那些給他實施酷刑的惡警在光天化日下違法犯罪卻逍遙法外,中共流氓集團昏庸、腐敗、黑暗、殘暴的程度可想而知。
遭冤獄迫害
何叢峰在第二看守所被實施酷刑,沒人為他鳴冤,更沒人為他主持公道和正義。幾天後,又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隨後,興山區檢察院,興山區法院合謀誣陷,在興山分局,嶺南派出所惡警在酷刑逼供而執法犯法的前提下,違法開庭,冤判何叢峰六年。非法開庭過程中,強制法輪功學員何叢峰、張樹平、王東旭、王淑清等人都戴著手銬,開庭中戴手銬不但違法,也踐踏了法律的尊嚴。身為興山區檢察院、法院工作人員,不為受害的平民百姓伸張正義,將違法犯罪的惡警繩之以法,還官官相護,加害無罪的善良百姓,興山檢察院、法院、市法院相關人員已經觸犯<刑法>399條,構成徇私枉法罪。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何叢峰被綁架到香蘭監獄集訓隊受迫害。二零零三年一月中旬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三大隊九中隊,在香蘭監獄被犯人看管,說話走路都沒有自由,都受限制,何叢峰被犯人打的鼻孔流血,從早六點坐到晚九點,冬天逼洗涼水澡,衛生間的窗子敞著,犯人用冷水潑他,接自來水一盆盆潑。每頓飯是稀菜湯,饅頭,吃不飽,監獄商店賣高價物品,一百元錢被從中剋扣五十元左右。三月,何叢峰被迫害的發燒兩個多月才被送到監獄衛生所。
二零零四年三月,佳木斯監獄和蓮江口監獄合併,蓮江口監獄十三隊改為佳木斯監獄一監區。惡警隊長劉喚,指導員王國志逼迫法輪功學員和犯人一起做苦役,去農田給水稻育苗,挑土等,從早七點到晚五點幹苦役。孫青鶴、王東旭、狄會斌、王永志、張樹平、何叢峰、王久希、劉俊華、畢海林等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此受迫害。十人不出工,惡警指使犯人連拖帶拽,何叢峰被兩犯人從院裏拖到院外,點名時沒蹲下,被指導員王國志從後背猛踹幾腳倒在地上,兩名犯人架住他拖了六七分鐘的時間,拖到工地,問他為啥不幹苦役,他說:「沒犯罪。「二十分鐘後,王國志指使兩名惡人,一個叫周立勇,一個叫辛豔路將他綁架到大門橫桿上吊起來,逼問幹不幹?何叢峰回答不幹,被惡警王國志打的鼻孔流血,嘴唇被打破,腫起來了。
四月初的北方春寒料峭,山溝裏的污水上結了一層冰,王國志指使犯人在水溝裏拎一桶帶冰碴的污水,從頭澆到腳,棉衣都透了,連澆兩桶污水,冷風一吹,何叢峰被凍的直哆嗦。凍吊一上午,胳膊針扎一樣疼,放下來後身體被吊殘,沒有知覺,下午又被惡人拖出去,綁到了柱子上辱罵,晚上收工拖回去,在非人折磨,何叢峰被迫絕食。第二天出去又被拖出去,連綁三天,第四天就不能走路了。
在佳木斯監獄,惡警還逼迫何叢峰等法輪功學員磨假寶石,受到比一般犯人還要悲慘的虐待和酷刑。惡警王國志身為獄警,執法犯法,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構成虐待被監管人罪,觸犯三百九十七條,構成濫用職權罪。善良的好人蒙受千古奇冤,無罪修煉人被有罪犯人和惡警虐待,迫害,監獄紀委,駐監檢察院裝聾作啞,跟著惡人惡警助波助瀾,不維護法律的公正,更不為含冤的百姓伸張正義,相關人員已經觸犯<刑法>397條。
創傷還未癒合又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何叢峰的妻子受不住社會的壓力,去佳木斯監獄離婚。人生在世,誰不想有個溫馨的家?誰願意被惡人惡警誣陷、折磨?在魔窟中受迫害,肉體的摧殘、精神的折磨、妻子離婚的痛苦,像一座座山壓向何叢峰。特別是從佳木斯監獄回家後,房子多年無人住都漏了,他的腿殘疾,幹不了重活,生活十分困難。
何叢峰想維修家電糊口,不料,從魔窟回來三十八天,嶺南派出所片警楊某等十多人,開三台車騷擾迫害何叢峰,將無辜的他再次綁架。惡警從他家中搶走收音機、影碟機、維修家電零件,大法光碟等私人物品,還搶走一部當時價值五百元的手機,至今未歸還。在非法抄家中搶走手機,這和土匪有何兩樣?在派出所,何叢峰被惡警戴手銬迫害,第二天被綁架到鶴崗二看,九月被綁架到綏化勞教所迫害。一大隊隊長廉某指使犯人打罵法輪功學員,逼何叢峰等人做奴工。
綏化勞教所也是一座沒有正義,沒有人性的人間地獄,法輪功學員李喜春煉功被綁在辦公室迫害,被惡警金幹事、隊長廉某毒打殘害一夜。
被勞教迫害回家後,何叢峰依然承受了很大的壓力。親人們知道他是好人,是被冤枉的,可是卻不敢為他伸張正義,還把怨恨推到自己親人身上,加重了他們的痛苦和磨難。
在鶴崗地區,由於受到江氏流氓集團謊言毒害,很多法輪功學員的親人誤解他們,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數年回家後,丈夫的同事說:「夜晚睡覺小心點,別讓媳婦把你殺了。」聽了這些誣陷的話,她的丈夫對她拳腳相加,一次次毆打她。她用善良的心寬容丈夫,用法輪功學員愛惜生命、不殺生的事實證實「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江氏流氓集團煽動仇恨、栽贓陷害法輪功的騙局。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迫害前,一家人和和睦睦,丈夫支持她修煉法輪功,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發生後,她被惡人、惡警誣陷勞教迫害,回到家裏,丈夫不但不同情她,也不給她一分錢,還一次次毒打她,把她身上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江氏流氓集團發動的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給法輪功學員本身和他們的親人造成極大的傷害,給千千萬萬個家庭帶來巨大的痛苦,給中華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同時也引發了日益嚴重的天災人禍。中國百姓有句古話說「皇帝有福坐天下,黎民百姓安居樂業,皇帝無福百姓遭殃。」看看當今的中國,「短命橋」、「豆腐渣樓房」等害國害民,毒奶粉、毒白麵、染色饅頭、瘦肉精豬肉,膨大草莓、西瓜都危害百姓健康,導致癌症病人迅速增加,這一切惡果和人們善惡不明,跟著中共流氓集團迫害善良能沒有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