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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被綁架的穆美舒被劫回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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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青島市法輪功學員穆美舒,於八月五日早晨在北京旅店被中共警察查房時綁架,據悉當時穆美舒在看隨身攜帶的電子書。

八月十二日,穆美舒被青島市金門路派出所、市南區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金門路街道辦事處從北京劫回,往青島市看守所送時,因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目前穆美舒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金門路派出所地下室。

青島市市南區法輪功學員穆美舒於八月四日下午乘車去北京辦事,住在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地鐵附近某旅店。八月五日早八點二十分左右在旅店被北京市某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時穆美舒用北京當地的一個電話給家人打電話,告訴家人她在北京被綁架,隨後掛斷電話。穆的家人隨後回撥電話,穆本人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再撥打穆美舒所用過的當地的那個電話,對方接電話說是公用電話,說剛才派出所抓了個女的,讓他給看著。

八月五日上午十點左右,青島市市南區仙遊路居委會人員打電話給穆的家人,打聽穆美舒的去向,家人告訴說去北京出差。該居委會人員居然問穆去北京為甚麼不跟他們(居委會)打招呼?下午五點左右,青島市市南區金門路派出所人員打電話給穆的家人,說北京公安來電話說穆在北京發真相傳單被抓,讓當地派出所去北京接人。約半小時後,金門路派出所又打來電話問穆身上帶錢沒有?家屬說出門辦事身上肯定要帶些錢;金門路派出所打電話的人馬上就改口說北京方面暫時不讓去接人了,讓金門路派出所在家等電話。

提醒所有參與迫害者: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那麼各級執行者,特別是直接執行者,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是難以逃脫的。中國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所有跟隨其迫害法輪功的人從一開始就被中共和江澤民集團出賣了,跟著中共一條路走到黑,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為犧牲品和陪葬品!奉勸所有參與這件事情的國家公務人員、辦事人員,守住自己的良知和善念,不做邪黨迫害人民的犧牲品和陪葬品!

相關地址:

山東省青島市金門路派出所電話:0532-85871934 0532-85934110
金門路派出所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仙遊路5號
郵編:266071

金門路街道辦事處電話:0532-8588376885871388
金門路街道辦事處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仙遊路3號
郵編:266071,
金門路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楊光
金門路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主任:張宏亮

仙遊路居委會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上杭路3號甲,
仙遊路居委會電話:0532-85922203
郵編: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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