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李愛琴遭迫害紀實
二十六、王豔霞被非法迫害紀實
二十七、王宗榮一家被非法迫害紀實
二十八、中共殘害老年婦女致精神分裂 法輪功使她重獲新生
二十九、老年婦女叢淑芝遭受的迫害
三十、老年婦女李桂芝被非法迫害紀實
三十一、老年婦女李長香遭受的迫害
三十二、修玉珍老人遭受的迫害
三十三、盛慶臻老人被迫害情況
李愛琴,女,哈爾濱市阿城區居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得法,修煉前身體很不好,修煉後一身的病不翼而飛,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對法輪功進行了慘無人道的瘋狂迫害,從那以後,李愛琴家就沒消停過。一次,勝利派出所(現叫會寧派出所)姓王的包片警察(據說是編外人員)和警察張恩東到李愛琴家逼她寫脫離大法的保證書,單位主管部門供銷聯社主任陸鐵成、工會楊洪澤到她家做所謂的轉化工作,保衛王佔發強迫她交書。從「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到工作單位,從街道到社區,從上到下一級級沒完沒了的到她家騷擾,又是強迫寫保證,又是威逼轉化,又是要身份證、要照片、要頭髮等等,「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單位主管還強迫家屬寫五聯保證書、轉化書等,嚇的她家人整天提心吊膽,不得安寧。
在當地從上到下一級級沒完沒了的到她家騷擾迫害下,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李愛琴決意去北京為法輪功遭迫害鳴冤,被惡警非法抓捕,在哈爾濱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遭非法關押十天(強迫交生活費每天二十元)後,被阿城市勝利派出所片警(姓溪)劫持回阿城,並被阿城「六一零」夥同派出所勒索二千元錢。當時從北京辦事處到火車站戴著手銬,回到阿城直接被綁架到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為反迫害她絕食三天,遭野蠻灌食(鹽水米湯)。片警強迫她簽保證書,不簽就勞教。在看守所遭到郭姓所長侮辱謾罵。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四點多,勝利派出所一吳姓女警察(指導員,已遭惡報)等五個警察到李愛琴家敲門,家人不開,他們就躲在對門,等家人回來一開門,他們就蜂擁而上沖進屋裏,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坐墊等,屋裏一片狼藉。李愛琴被強行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強迫按手印,因她不配合,警察拽她頭髮把她摁在桌子上,三、四個人擰胳膊、掰手,她疼痛難忍,致使胳膊腫的很粗,多少天都抬不起來,還被所長王偉民搧嘴巴子。
酷刑演示:強行注射不明藥物 |
非法迫害十五天後,李愛琴又被轉到阿城第一看守所繼續迫害。強迫背監規,強制奴役勞動,她絕食反迫害遭看守所夥同醫院強行輸液,被戴腳鐐子,上廁所都戴著。一天輸液時她全身發冷抽做一團,還給她打針,她就喊,警察把門堵上不讓家屬看(值班警察姓王),他們不顧人死活,繼續輸液,躺死人床。看守所所長姓羅,獄醫一個姓李,一個姓張。就這樣在阿城看守所非法迫害四十一天,勒索醫藥費五百多元後,李愛琴才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死人床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李愛琴在阿城四中院牆外講真相時,遭會寧派出所警察預謀綁架,他們把實驗小學十幾名學生叫到派出所做偽證,強迫李愛琴簽字,她不簽,上來四、五個警察就搧她嘴巴子、拽頭髮、還踹她胸部,其中有個叫馬兵的打的最狠。她被綁架到看守所後,因堅持煉功遭警察劉鐵南辱罵,並侮辱法輪功。這次她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伙食費三百五十元。
二零零九年六、七月份,警察伊高峰,指導員梁永貴,戶籍員劉豔微(女)又到李愛琴家騷擾刁難。從二零零七年至今,所長周大力、包片警察伊高峰等多次上門騷擾李愛琴家。
王豔霞,女,五十九歲,阿城區舍利鄉人。我自小體弱多病,地方病氣管炎,一年四季像魔鬼一樣死死的纏著我,每年漫長的冬季都是我最難熬的時候。婚後,因喪失勞動能力,經常遭到丈夫、婆婆的歧視。我抱怨老天對我太不公平了,給我這麼多病,面對婆婆的白眼,我毫無辦法只能認命了。
一九九六年我有緣得到了法輪大法,身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僅疾病消失,還恢復了勞動能力,又承擔了所有家務,成為家庭主要勞動力,我和丈夫、婆婆的關係得到了根本的改善,再也不用看別人的白眼了。我能成為一個快樂健康的人,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這些都是法輪功給我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這天,我感覺天像塌了一樣,中共江氏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打著政府的旗號,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開始全面的惡毒的鎮壓、迫害。我地也和全國各地一樣,打開電視機全是陷害法輪功,我心裏像壓了一塊大石頭,我們失去了修煉環境。那是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我和幾位同修買來了五彩紙,寫了好多「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的標語,貼到了大街小巷,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警察把我們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在那裏不許我們煉功,我們絕食抗議,警察連拖帶拽,幾個人摁著給我們野蠻灌食,灌食的管子亂插一氣,當時不知把我哪裏插破了,好長一段時間喘氣都疼。在這期間鄉政府幹部、大隊書記到我家嚇唬我丈夫,交了三千元保金、三百元伙食費做條件放我出來。
二零零一年過年的前幾天,鄉政府和派出所的人不斷的到我家來,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煉。同時我也給他講了真相,當時他們聽我說的條條在理,就沒帶走我。後來又叫村裏的幾個負責人找我,我就把他們勸走了。之後村邪黨支書騙我說鄉政府叫你去一趟,說幾句話就讓你回來,不耽誤你過年。我去了,可他們徑直把我帶到派出所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煉,就把我們一共九個同修關在一間屋子裏,等他們再到我們面前時,首先看到的是九張拘留證,這天是大年三十,中國人一年中最盛大的節日。其實何止是這九個家庭過不好年,我們的親朋好友相繼受到株連,精神遭受極大的痛苦。
這時的看守所非往日,管教整天打人罵人。一個管教把我拖到地上在我背上狠狠的踹了一腳,當時背就腫了,後來嚴重的連氣都不敢喘。接著又辦起了沒有期限的洗腦班,二個月放回時又勒索錢財一千六百元,經手人村支書:高佔富。回來以後村裏幹部還不斷地派人騷擾、蹲坑、站崗,監視我。
王宗榮,女,四十四歲,家住阿城區舍利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舍利鄉政府、派出所和太平村邪黨支部多次派人到王家騷擾、恐嚇。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同村法輪功學員隋景江在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被迫害出現生命危險被送回家中,王宗榮去看望隨景江。剛進隨家就被舍利鄉派出所惡警非法劫持,遭到非法劫持的還有去看望隨景江的阿城玉泉鎮法輪功學員李雅雯。惡警把倆人非法抓捕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王宗榮在看守所看到法輪功學員范國霞雙手被銬並遭到惡警毒打。半個月後王宗榮回到家中。為躲避派出所惡警及邪黨非法監控人員的迫害,王宗榮和妹妹同修被迫離開雙親到外地親屬家居住。即使這樣邪黨人員仍多次到王家騷擾、恐嚇。王宗榮的母親原來的身體很不好,因修煉法輪功身體變得硬朗了,邪黨打壓後,擔心兩個女兒被迫害,心理壓力極大,在邪黨人員不斷威脅、恐嚇下,煉功受到很大影響,身體大不如從前,目前已無法正常煉功。
王宗明,女,三十四歲,王宗榮的妹妹。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晚,她與其他二十幾名同修乘車到阿城市小嶺鎮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構陷,遭小嶺派出所惡警綁架,被劫持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當時在看守所與王宗明一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常麗萍、董文玲、付革、張麗薪、雷豔芝、金海蘭、吳麗君、付玉華、徐淑風、孫祥豔、桂蘭等多人。有部份法輪功學員為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反迫害,金海蘭等被惡警強行灌食。每天聽到惡警罵人聲不斷。王宗明被非法關押六個月,未煉功的哥哥在極大壓力下,被迫舉債五萬多元到邪黨各部門疏通關係,才把妹妹接回家中。
於淑清,女,六十五歲,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成份廠家屬區。原本身心健康的她,只因守護心中最聖潔的信仰,在屢遭中共邪黨人員監控、騷擾、恐嚇、抄家、非法關押後,被迫害致精神分裂,呆呆傻傻,可是中共惡徒還不放過她,讓我們看看受害者的自述。
二零零零年因到外地護理病重的親屬,傳遞一次大法資料,被惡人構陷,當地的哈爾濱市建成份廠派出所警察脅迫我的家人、親戚監控我,甚至不許我出門。二零零一年在我老伴病重期間,建成份廠派出所警察經常騷擾我家。二零零二年我老伴去世的第二天,哈爾濱市建成份廠派出所夥同交界鎮派出所警察就要非法抓捕我,因不修煉的妹妹給警察下跪,給我下跪,我被逼迫抄寫一段保證書,交了一本《轉法輪》書,才沒被警察抓走,從此我被迫放棄了信仰。即使這樣他們也沒放過我,經常有派出所警察監控我,主要有孫永現、孫世東、劉廷瑞、張學祚、霍金城等。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我和同修到交界鎮農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一女村民滿秀芹惡意構陷,當我們往回返的途中被當地村長兼治保主任劉海用四輪車擋住去路,並向交界鎮派出所打電話,隨後交界派出所警察開來兩輛警車,把我和另一同修劫持到派出所。上午十一點左右,交界派出所侯姓所長(名字不詳,此人大約五十歲左右)、副所長趙春華把我倆帶到另一個屋子叫我們簽字,我們沒有配合。稍後建成份廠派出所所長王景和、副所長劉佳俊、警員孫永現,來到交界派出所把我們綁架回建成份廠派出所。惡警還闖入我家非法照相、非法搜查,抄走了我的大法書、師父法像、香爐、真相資料等。傍晚,王景和、劉家俊、孫永現、孫保東等把我們綁架到阿城,直接送到阿城第一看守所,簽字的是王景和。一進看守所,真象人間地獄一樣,一個五十歲左右鬍子眉毛直豎的男人夥同兩個惡狠狠的男青年,一人手裏拿著一把大鉗子扭捏我的拉鎖和扣子,從我右褲兜裏翻出七元錢被他們搶了去,腰帶被抽掉、皮鞋被拿走後,我們被送進關押有二十幾個人的女監室。三天後警察非法提審我,旁邊很多人都在恐嚇我。由於多次遭派出所和看守所警察的非法審問恐嚇、驚嚇和刺激,我的風濕性心臟病又復發,昏厥近兩個小時,並出現精神分裂症狀態,精神麻木、四肢不靈、語音不清、記憶模糊,呆呆傻傻的。在我不能自理的情況下,二零零四年四月初,被阿城市公安局、「六一零」的惡徒們合謀秘密勞教一年。
後來我被送到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在勞教所裏,我因受迫害後造成的呆呆傻傻、不能自理的狀態,還是被「特護」的人。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我回到家中。哈爾濱市建成份廠派出所警察還不放過我,還經常騷擾我,「六一零」惡徒的所謂回訪、僱用惡人跟蹤、警車跟蹤、手機照像、脅迫我的家人和親屬嚴密監控我等等,造成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毫無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只好依靠一些親屬和好心人的幫助。在同修的無私幫助下,我又有幸重讀法輪大法寶書,按真、善、忍的要求提高道德標準,身心創傷漸漸得到修復。感謝法輪大法的再造,感謝李洪志師父的洪恩,使我的生命獲得了新生。
叢淑芝,女,七十歲,阿城繼電器廠退休工人,得法前身患多種疾病,心臟病、眩暈症、風濕病等,通過修煉法輪功,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體逐漸好轉,各種病症很快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與中共邪黨對法輪功非法迫害,叢淑芝到黑龍江省政府為法輪功和大法師父鳴冤上訪。在省政府前遭警察持槍圍攻,並被劫持到黑龍江省雙城市非法拘禁一天,後被阿城市公安局警察劫持回阿城公安局,強迫她簽字,因她不會寫字,由別的同修代簽後,又被阿城繼電器廠公安處警察非法劫持到繼電器廠公安處,再次強迫她簽字(內容不明,也由同修代簽),然後才放她回家。
從那以後,阿城繼電器廠有關部門經常派人騷擾她和她的家人,家人因害怕不讓她出去和同修接觸。繼電器廠退休辦負責人找她談話,強迫她寫不煉功保證書,她沒寫,後來由孩子代寫。繼電器廠公安處三個警察曾到她家騷擾她和她的家人,逼迫她放棄學煉法輪功,禁止她出門。繼電器廠退休辦還非法停發她的數月工資。
在這場長達十二年的非法迫害中,叢淑芝和她的家人都承受了難以想像的折磨,無論是精神還是身體上都承受了很大的打擊。
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標準,全世界人民都歡迎,然而在中國卻被中共栽贓構陷迫害,現在真是黑白不分、惡人當道。希望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趕快清醒過來,立即停止迫害,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拘禁、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李桂芝,女,64歲。我是一九九九年喜得大法的,得法後受益匪淺,身心變化很大。修煉前的我身體很不好,有多種疾病,膽囊炎、頭暈、失眠,經常天旋地轉的,還有嚴重的婦科病等等,經常上醫院也不見成效,精神壓力很大,對生活已沒有信心。修煉後疾病沒了,身體好了,精力充沛,生活愉快。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打壓法輪功後,我的心裏很矛盾。法輪功這麼好,大家都在按「真、善、忍」做好人,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家庭和睦、社會安定,對國家對人民都是有好處的,為甚麼不讓煉呢?憲法不是規定信仰自由嗎?於是我抱著相信政府的想法,去黑龍江省政府反映一下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可是到那裏,不但沒有人解決問題,連政府大門還沒到,就被抓起來了,我被非法拘禁一天。後被阿城繼電器廠公安處於清權等三人非法劫持到廠公安處,逼迫寫保證書(家人代寫)後才可以回家。在這種沒有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我決定去北京上訪為師父和大法鳴冤。到北京後,我和一位吉林來上訪的同修一同去信訪辦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經過地下通道時,被一群警察非法劫持,他們用欺騙的手段騙我倆說出了姓名和地址。我對警察說我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到信訪辦反映一下情況,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我們沒有做違反憲法的事,是國家的合法公民,是受國家憲法保護的,對法輪功和修煉法輪功的人這種不公正的做法是不符合憲法的,我要到信訪辦反映一下當地情況,讓政府替老百姓說句公道話。那些警察說他們一定替我們反映,結果竟偽善的把我和同修騙到他們早已準備好的停在天安門廣場的警車裏(車裏已經被非法抓捕了一些同修),就這樣我們被非法抓捕到北京前門派出所。在這裏我看到有一名年輕的男同修,因拒絕說出姓名,被惡警打的滿臉是血。次日,我又被綁架到哈爾濱駐京辦事處,遭非法拘禁四天後,被阿城繼電器廠公安處金忠學等三人劫持回阿城河東派出所,我又被非法拘禁。由於我不配合警察的無理要求,不簽字,遭河東派出所警察孫延軍等的構陷,被綁架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才被放回。在看守所裏我被強行碼坐,不許說話,不許動,被強迫「開飛機」就是撅著,一撅就是半天。
從看守所回來後更是不得安寧,繼電器廠以李春江為首的中共黨徒大搞人人表態、人人過關,並用辦洗腦班等手段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迫害。繼電器廠退休辦經常有人打電話騷擾我和我的家人,廠公安處警察王震、河東派出所警察孫延軍非法監控我,經常到我家騷擾,搞得我們全家無法過安穩的日子。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五日,繼電器廠退休辦的韓景武打電話把我騙到廠裏,結果到那後被他們非法抓捕到繼電器廠公安處,李春江、金忠學等十多人逼迫我簽字後才放我回家。後來阿城河東派出所孫延軍帶警察非法闖入我家,再次逼迫我按手印、簽字,還向我索要照片。
李長香,女,現年六十九歲。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因法輪功遭迫害去北京上訪,遭到北京市興農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後,被轉到哈爾濱市駐京辦事處,被單位保衛科科長陳玉彬和毛芳、分局的老沈三人押回阿城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九十九天。在看守所她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迫害,一上午也灌不進去,一灌她就沒氣了,下午就把她送進醫院,通知單位保衛科科長陳玉彬把她押回家,到家後讓她丈夫拿一百元錢給司機車費。中共各級人員去北京抓她的飛機票、火車票、食宿費等每人一千八百元,在看守所伙食費六百六十元,合計被勒索去六千多元錢,老人身上自帶的四百五十元錢也被警察搶走。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除夕的前一天,李長香在家正做飯,阿城市「六一零」來了一警車,到家通知她到分局開會,老人很天真的說:「你們走吧,我一會坐車去」,他們說:「我們來車了」,就這樣把老人押到了分局。到分局一天時間並沒有開會,而是強迫寫不煉功保證,寫就讓回家,結果她們十一個不寫保證的到晚上半夜被送進阿城第一看守所,迫害六十九天,最後幾天被送轉化班。後來她們六個歲數大的被放回,因李長香堅持煉功,就強迫她在他們寫的那幾條上簽字。
同年五月十八日李長香老人上街辦事,順便到一老同修家看望,進屋還有一同修在,沒過五分鐘又來一同修(那時兩人以上就被邪黨政府說是串聯)剛站穩腳,就看院裏跑進來三、四個警察,強行把她們幾個推進警車,劫持到派出所,後來又被劫持到阿城第一看守所迫害,二十九天後因血壓高老人才被放回。
修玉珍,女,現年六十七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因法輪功遭誣陷去省政府上訪,下午被劫持到雙城一小學後被阿城公安局防暴隊劫持到阿城公安局會議廳,一宿不讓回家,不讓睡覺,強迫看早已編製好的抹黑法輪功的電視片。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被北京天壇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玉泉派出所警察和單位保衛科人員劫持回當地,在阿城看守所關押八十七天,劫持她的不法人員強行勒索差旅費一千八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二次進京為法輪功遭迫害鳴冤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後被當地警察劫持到阿城看守所,同年十二月三十日發往萬家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又被當地劫持人員勒索一千一百元。
盛慶臻,女,現年七十歲,原工作單位:黑龍江滌綸廠職工學校。一九九五年八月喜得大法。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去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上訪澄清法輪功真相。一九九九年七月,因法輪功遭到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全面打壓,二十二日盛慶臻去黑龍江省政府上訪,被阿城市公安局截回後,在公安局被非法拘禁兩天兩宿。期間阿城市劉姓市長找她談話,遭到威逼恐嚇;公安局兩個警察輪番對她非法提審,因她不配合,他們拍案子大吼,又找來阿城市長徐振湖的老婆(時任公安局政委)對她恐嚇。七月二十五日盛慶臻被送進阿城看守所非法關押,當時阿城市召集各部門頭頭開會,在會上宣稱她態度不好,是阿城頭號頑固分子。在看守所期間,阿城市政法委、公安局、看守所互相合謀,找到盛慶臻和其他兩個同時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讓他們轉化,上阿城電視台做反面教材,她們堅決抵制,並向惡警們講真相。盛慶臻和白冬清一直堅持信仰。
從看守所回來後,阿城市公安機關和「六一零」一直把盛慶臻當成重點監控對像,公安局的崔學(政保科長),孫某隨時隨地把她叫去公安局,並暗示她給他們提供情況,當時就被拒絕了。此後阿城市公安局、邪黨市委組織部、城北派出所、滌綸廠公安處、保衛科、廠組織部、廠工會等各級部門,經常不斷的派人到盛慶臻家,非法索要她的照片,強迫她按整個手掌的手印,定期寫彙報材料,不同形式的談話,簽字等等,四個月竟達二十九次不同形式的騷擾。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