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晚,咸陽市公安局惡警張進夥同正陽鄉派出所等十幾個惡警,以奧運為由,闖到渭河發電有限公司,在公安科趙崗台的帶領下,闖入民宅綁架該單位的法輪功學員;惡警們在戶外切斷電廠職工賀春蘭家中的電源,借家人出來開門查看之際,強行闖入,將法輪功學員賀春蘭、趙寶英、孫文霞及到賀家串門的一位保姆一同綁架到渭電賓館。
同時,咸陽市公安局惡警還從家中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沈愛英、楊麗英到渭電賓館。
在渭電賓館,惡警張進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扇沈愛英耳光,抓住趙寶英的頭往牆上碰。對已六十五歲的賀春蘭的迫害尤為嚴重,連續兩天兩夜刑訊逼供:惡警張進對她搧耳光,用遙控器打臉、胳膊;用尺子打她的腳、踝、頭、關節等部位。張進打累了,又叫女惡警和國安人員繼續對賀春蘭搧耳光、踢、腳,賀春蘭被打的全身傷痕累累。三月二十五日,原渭河公安科科長白總線到渭電賓館,看到賀春蘭的傷勢,竟埋怨賀春蘭不配合惡警。
法輪功學員沈愛英、趙寶英、孫文霞三月二十五日被轉到戒毒所非法關押,沈愛英拒簽拘留證,渭城區惡警夏曉平叫囂「拒簽也能送進去」。賀春蘭、楊麗英於三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戒毒所。
在戒毒所裏,惡警們一刻不停的折磨法輪功學員,惡警夏小平對趙寶英狠搧耳光。十五天後,惡警又將法輪功學員們拉到咸陽鐵原賓館進行折磨,惡警張進將孫文霞從床上抓起狠狠摔到地上,給沈愛英戴手銬、打她的臉、頭、嘴;每天晚上不許她們睡覺,暴力折磨十五天。
除上述惡行外,惡警們還非法抄法輪功學員的家,肆意翻箱倒櫃,搶走沈愛英家中的大法書籍、報時器、遙控器、碟機等物品;搶走孫文霞的大法資料、電子書;搶走楊麗英的大法書籍及資料、筆記本電腦、電子書、mp3、碟機,現金約一千元及存摺,(存摺由家人已追回)。在賀春蘭家中,惡警們將所有衣物、物品全部倒出,分別從家中不同地方掠取現金近五千五百多元,就連賀春蘭身上僅有的一百五十元錢也搶走,惡人們在賀家中一直折騰到深夜。
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晚八點左右,張進帶領某女惡警和一李姓男惡警等5人,在渭電公安科王鵬的夥同下,再次非法闖入賀春蘭家中,進行土匪式的搶掠行動,東西扔的滿地都是,一片狼藉。當時賀春蘭的老伴六十八歲,且多病一人在家。他們搶走了剛從銀行取出不久的準備辦事的四千四百多元現金。讓王鵬在客廳內看住賀春蘭的老伴不讓人動。由張進帶領其餘幾人在兩個臥室、廚房翻箱倒櫃,肆意妄為。最後拿走東西不告知家人,不打任何收據。賀春蘭一月回來後清查家裏,能記起來被搶劫的東西有;所有大法書籍、大法資料和八十多歲的老母一生積攢的六千元現金,家中日常用的現金約三、四千元、金戒指一枚、五千元押金收據、三千元的借條、二萬三千五百元的付款單據、存款記錄本、身份證、筆記本、通訊地址本等。另外家中三十四寸彩電一台、兩台VCD碟機、收錄機一台、音響一套、大小訂書機四台、複印紙兩箱、電子書二個,家中所有的東西被那些警匪們搶劫一空,還有很多記不起的東西也就無從得知了。到了第二天,惡警將手寫的所謂清單讓賀春蘭簽字,賀春蘭要他們先念出內容,惡警非要她先簽字再念,賀春蘭不肯,惡警就撲上來拳打腳踢。
在這次非法抄家中,惡警對已病癱在床幾年的法輪功學員鄭淑琴也沒放過,以張進為首的一夥警匪們曾兩次闖入其家中進行非法抄家、騷擾。
在鐵原賓館,惡人們再次讓賀春蘭為非法抄家簽字,賀春蘭斷然拒絕。惡徒們又拿出一沓二千五百元錢,在錢的側面蓋上紅印泥,逼賀春蘭承認是她所為,賀春蘭嚴厲揭穿惡徒的把戲,惡警就賀春蘭一千多度的近視眼鏡摘下扔掉,並狠狠的打她耳光,揪住她的頭髮猛的往上一提,賀春蘭被折磨的嘔吐,頭髮大把大把的往下掉。
惡警後非法宣布賀春蘭、孫文霞二人非法勞教所外執行,楊麗英 楊麗英、趙寶英非法勞教一年,並威脅她們及家屬不能上告,否則勞教加重至五年。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惡警還逼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叫每人六千元罰款,單位如數交清。警匪們還敲詐沈愛英家屬六千元,敲詐賀春蘭家人、孫文霞家人各一萬三千九百元,不給任何手續,並威脅家人不許說出他們的惡行,不許上明慧網曝光,否則重判五至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