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修法輪功「重症肌無力」痊癒 曹迎春遭中共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曹迎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一位普通婦女,十三年前曾因患「重症肌無力」絕症。在絕望之際,她幸遇法輪功,從此走出絕境,獲得新生。然而一九九九年江澤民操縱中共,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曹迎春遭受了非人的迫害。

以下是曹迎春自述遭迫害事實。

我叫曹迎春,生於一九五五年三月二日。作為一名普通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從我被非法關押迫害的牢獄之苦中看到:在中國,真正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是中共和江澤民,製造謊言誣陷法輪功的目的是為了在迫害中同胞鬥同胞,讓民眾緘口。法輪功學員曝光邪惡的迫害,目的是喚醒眾生認清中共,識破謊言,擺脫中共,從而有個美好的未來。

一、得疑難雜症,痛不欲生

我家住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陽明街道辦事處東平安街,花園小區三棟樓204室。曾在陽明區福利院任記帳員,因病於一九九二年離職。

離職後病情日趨嚴重,最後發展到全身無力,不能說話,拿筷子都費勁,四處求醫問藥,曾到本市人民醫院,紅旗醫院就診,沒能確診。又去哈爾濱醫大、北京、秦皇島市、大連市、青島市、石家莊市就診,一九九四年初在青島山大醫院(山東大學)青島市湛山療養院(兩家合營)確診為「重症肌無力」。這種病屬世界疑難雜症,病例號在1010號左右。

一九九五年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疑難雜症中心」治療確診「重症肌無力」。在哈爾濱市醫大也確診為「重症肌無力」。家人為此費盡了心機,曾採用過醫術,道術。多方治療都未得到痊癒。那真是痛不欲生,每天臥床面對四壁牆角,不能與人交談,只有一隻小白狗在默默地舔著落在我手上的淚珠。

二、修大法,走出萬丈深淵

一九九八年初,在我病情危重的時候,同學送來了《轉法輪》一書。當時我無法煉功,只能強撐著躺著看書。但看書後的第七天,我能咽飯了!女兒樂得蹦起來,蹦得比床高,那心情無法言表。

通過學法煉功,我逐漸的生活能自理了。不到一年的時間,我完全康復,五十公斤重的液化罐,我能拎上樓了。我感到自己是從萬丈深淵中走出來,周圍洋溢著一片祥和之光。修大法的喜悅難以言表,我從心底發出呼聲:「法輪大法好!」

這是醫學史上的奇蹟,六年來我為治病花掉了近十萬元錢;而得法修煉一年多,我沒吃一分錢的藥,竟然身體基本痊癒。面對我這身心巨變,親朋好友們無不讚歎大法的神奇與美好。

這樣的例子,在法輪大法修煉者中數不勝數。

三、面對邪惡,拷問良知

就是這樣一部利國利民的高德大法,卻遭到了江澤民的妒嫉,竟不顧當時中央六個常委的反對,一意孤行的利用手中的特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了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邪惡迫害。為迫害找藉口、製造謊言,邪黨動用了中國軍警、特務各職能機構廣播、電視各種宣傳誣陷、誹謗法輪功,欺騙廣大民眾,同時大肆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

我也未能倖免。陽明派出所警察不斷到我家裏騷擾,搜查大法書,讓我把大法書交出來。市局警察,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人員不斷來盤查,並威脅說:「再煉就抓起來。」

我作為社會一公民,依照「憲法」,應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有上訪自由。我開始逐級上訪,市,省信訪辦不予受理。一九九九年十月末,我隻身一人進京上訪,剛走到信訪辦的岔道口就被一群便衣警察圍住,然後將我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牡駐京辦事處,三天後,牡丹江陽明派出所警察張震宇、李海星將我強行銬上手銬、綁架到牡丹江第一看守所。同年十一月末被陽明區法院、市「六一零」市政法委非法勞教我三年,於次月劫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這真是告狀無門先入牢,何等無理!

四、遭受邪惡至極的折磨

在萬家勞教所,我因煉功被惡警於麗打耳光,我的嘴被打歪,一個耳朵被打聾,有一次一勞教人員(英子)還將我從二層鋪上頭朝下拽下來。我因不能正常煉功、學法,一度出現不能吃飯、嘔吐狀態,惡警宋紹會要給我灌食,我不從,一惡人上來把我從二層鋪上拽下來,我被摔傷(膀胱損傷導致排尿困難),一姓孫的惡警將我拖走強行灌食,他們一邊灌,我一邊吐。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萬家勞教所以保外就醫的形式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二月初一天早上,陽明派出所李偉來敲門,開門後,一群警察蜂擁而至,其中有市「六一零」、市政保大隊、愛民區陳亮、陳先銳、楊濤、崔等十幾名不知姓名邪惡之徒,兇狠的將我按在沙發上,把家裏僅有值錢的電視機、大小錄音機、放像機、影碟機等全部搶走,連家裏一千多元的生活費也被搶走,並把我綁架到愛民分局三樓一辦公室,進行行刑逼供,施暴人有崔某、陳先銳、楊濤,他們往我鼻子裏灌芥末油,往眼睛上抹芥末油,然後用塑料袋將我的頭套住封嚴,憋的我氣往肋縫裏竄,痛苦至極,他們才在獰笑中放開了手。

當日下午,惡警又把我綁架到一樓國保大隊,私設公堂,施以酷刑。惡警陳亮、陳先銳、楊濤、崔某等,還有操縱並威逼迫害我的愛民分局局長喬平,隨從盛孝江,王某等人,衝過來,其中二人將我按坐在鐵椅上,一人給我的腳戴上鐵鐐,用一根鐵棍在我腹前穿過,將我身體固定住,然後將我雙臂反扣鐵椅背後(鐵手銬),前面有一人拎起腳上的鐵鏈子用力往前拽,雙臂下面不斷的加磚塊,身體呈傾斜平躺狀。我疼暈過去,他們又往我的臉上噴涼水,我醒過來他們繼續用刑,一下午施三次大刑。連續三天時間,造成我身體嚴重傷殘:腰部骨折、胸部左側骨折、雙手致傷、左臂拉傷感覺像掉下來似的,全身疼痛至極連褲子都不能自提,真是殘忍無度,邪惡手段登峰造極。幾天後才將傷痕累累的我送回到家中,至今那些傷痕仍在。他們還將我的女兒非法扣押了三天。

五月中旬,我傷勢略好轉,愛民分局警察陳亮第二次把我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牡丹江看守所,數月後秘密審判,強加罪名非法判刑十年。約九月份綁架到哈女監,因體檢不合格拒收,退回看守所。

酷刑演示:銬地環
酷刑演示:銬地環

二零零四年,他們又將我綁架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當時我身帶重傷行走困難,當班獄警,一中年男子喝道:抬也得抬進去。說罷命兩名犯人架著我,連拖帶拽將我扔進陰冷潮濕的禁閉室,關押十五天。他們不顧我腰傷疼痛、雙手被反銬,將我銬在地環上,腳戴鐵鐐,坐式定位地鋪上,疼痛的我三天沒能睡覺。三天後獄長劉志強給我一隻胳膊解銬,我才能勉強躺下合閤眼。

監獄設立所謂「包夾」,不讓法輪功學員彼此說話,連生活上的互相關心、洗衣服、送點食品都被禁止,一切言行都被限制之中,我因煉功被「包夾」毆打,臉被打的青腫,二零一零年二月份胸部被打傷。施惡者有:劉慧瑩、高福豔(哈爾濱人)、李丹(佳木斯人)、王新華(哈爾濱人)、陳曉霞(二零零九年六月份陳曉霞搶大法書,稍不隨意動手便打時有發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