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早上八點左右,長沙市芙蓉區朝陽派出所一位姓劉的惡警領著七、八個人要強行進入李志剛家。李志剛和他母親問他們有甚麼事?他們說是要了解一下情況。在沒有開門的情況下,又上來一位女的姓李的(約四十多歲)自我介紹說是市六一零的,說「七二零」快到了,為了避免出事,只是讓李志剛到基地(洗腦班)去學習幾天,二十三號之前一定讓回家,若不相信的話,家人都可以一起去陪著住。李志剛不給他們開門,並指出他們的這種做法沒有道理,是違法的。姓劉的惡警說了一句:「一切後果自負」,就暫帶人離開了。
將近十一點,他們第二次敲門,來人更多了,領頭的換成了朝陽街道辦事處政法委書記肖某,說:「今天我們三級政府都到場了,你們開門也得開,不開門也得開。」見仍不開門,就進一步威脅說:「拿錘子來,砸壞了,大不了賠一張新門。」在這種情況下,李志剛始終拒絕開門,並說要告他們這種違法行為,同時告訴他們:「我是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的,我沒有做任何壞事,今天我決不會跟你們走的。」
在這個過程中,這些人還逼迫聞訊趕來的李志剛的妹妹、妹夫出面,讓李志剛把門打開,李志剛也沒有開門,並告訴妹妹、妹夫,不要上這些人的當。最後這些人逼迫李志剛的妹妹和妹夫擔保李志剛在七月二十三日之前不出家門,之後才離去。
下午,又打電話給他們說增加一個條件:每天派人上門一次,隔著防盜門,落實李志剛是否在家。第二天(十七日)的上午,還真的來了四名朝陽派出所的警察,看李志剛是否在家。據說,現在有多人輪班在李志剛住所附近監視,不讓外出。
根據初步了解,參與此次綁架事件的部門有:長沙市六一零、長沙市芙蓉區國保大隊、長沙市芙蓉區六一零、長沙市芙蓉區朝陽街道辦事處、長沙市芙蓉區朝陽派出所、長沙市芙蓉區二里牌社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