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謂法庭上,朱宇飆律師沒有穿囚服,而是穿著自己的便衣,他從被綁架到看守所至今一直不穿囚服,抗議非法迫害。
廣州海珠區法院刑事法庭人員不顧事實,踐踏法律、一味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邪惡政策,不顧廣州正義律師劉正清無罪辯護詞,不顧朱宇飆義正辭嚴的陳述,枉法裁判。
非法宣判剛一落音,朱宇飆七十多歲的母親厲聲質問審判長鄒世發:「你身穿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制服,卻被非法、亂法組織『六一零』所控制。我兒子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合法,信仰法輪大法合法,你的所作所為給法律蒙羞,破壞了和諧社會,給國家造成諸多不安全因素……今天的舞台是我們的,你是被告,我們是原告!全世界都在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聽不見嗎?!」鄒世發無言以對。
對這次非法庭審,中共邪黨控制下的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顯得十分心虛,邪惡招術層出不窮。首先此次開庭時間,大大超期了近三個月;其二是通知時間匆忙,下午兩點三十分非法開庭,上午十一點三十分才通知家屬;其三是故意選擇在辯護律師沒空的情況下開庭,辯護律師再三申請改在十四日或延後,法院而不准,造成沒有辯護律師到場的情況下開庭;其四,整個法庭除朱宇飆母親外,全是警服人員,完全不公開審理。
「審判長」鄒世發和「公訴人」海珠區檢察院的陳心敏都是多次聽過法輪功學員多次講真相的,然而在邪黨的操控下,還是自己選擇了迫害。他們讀完所謂判決書後,不敢面對朱母的責問和勸善,匆匆溜走。
不過此次判決書上,倒是處處提到朱宇飆律師收集的資料中寫的「天滅中共惡黨,退黨團隊保平安」,也明確的註明瞭辯護律師的辯護觀點:我國刑法未明確規定修煉法輪功是有罪,因此審判朱宇飆不具備合法性。朱宇飆律師拒絕在所謂的法律文書上簽字,並提出上訴。
朱宇飆一九九四年於中山大學法律系畢業,後讀在職研究生,從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朱宇飆律師辦案不隨波逐流,不為名利而做,對每個案件都是秉公而為,他正義維護人權,在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曾為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立案三起,進行法庭辯護,因此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被中共綁架,並被冠以「反革命」罪名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宇飆律師再次因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在家中被中共警察綁架。
海珠區法院: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逸景路333號
刑庭電話:020-83005593
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
審判長:鄒世發
代理審判員劉衛鴻、馬蘭
書記員:毛盈超、周曉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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