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龍江樺川縣法輪功學員吳軍,是一九九八年三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身體不好,患有腎下垂,胃下垂,胃潰瘍,偏頭痛,神經衰弱,氣管也不好,等多種疾病,吃藥也不好,面黃肌瘦,偏偏單位黃了,失業了,整天身心疲憊。有幸修煉法輪功後,各種疾病漸漸好了,身心健康。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我要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因為法輪功是被冤枉的,我和其他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快到哈爾濱的中途一檢查站,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四、五個人動持到佳市公安局,當晚又被非法關押到樺川縣公安局,當時公安局局長張雲澤,國保大隊魏佔文,王忠武、郝長華、賈友、劉繼紅等七、八個人連夜提審我們,我被非法提審二次,第一次是由邪黨委副書記趙亞芹,夥同佳市組織部與宣傳部的兩個人,原因是我合法為法輪功給中央七個部門寫上訪信,第二次是縣公安局的不認識,威逼說誰是頭,誰組織的。直到第二天凌晨兩點多,又非法把我們關押到樺川縣拘留所,九個人關押到一間非常骯髒的小屋裏,白天繼續非法迫害,利用家人施壓,利用電視假新聞宣傳攻擊污衊大法和師父,逼迫放棄信仰法輪功,強迫我寫了保證書,此次非法關押三天,扣押我一百元錢。
九九年八月,邪黨委、六一零等非法在黨校辦學習班,我是原小油料副廠長,孫萬真與計經委的人找去的,參與的有縣委宣傳部,政法委等部門,讓黨校老師,還有宣傳部的工作人員王大慶,政法委的鄒德慶,還有不知姓名的,講誣陷誹謗法輪功和大法師父,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強迫我們寫認識。
同年十一月原單位(小油料)廠長劉江,宣傳部陳洗、六一零李明佳等到我家進行騷擾,阻止進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到同修家一起學法交流修煉體會,被當時的公安局局長張雲澤,魏佔文,吳佔奎、邵春明,等人綁架關押在樺川縣拘留所,參與此次構陷迫害主謀是城北派出所的所長吳佔奎,警察陳福監視法輪功學員,參與迫害的還有當時縣委副書記趙亞芹,助理縣長任月華,政法委書記孫希平,宣傳部長兼六一零頭目陳洗,于波、陳鳳春等人,非法關押期間,公安局王忠武、郝長華、楊培增,魏佔文,劉繼紅等人多次對我們非法提審,威脅逼迫,如不放棄信仰法輪功,我丈夫工作不保,我丈夫多次去縣裏要人,均遭無理拒絕,他們的邪惡迫害給我和家人身心造成了極大傷害。
當時拘留所所長趙傑,唆使管教,許雲飛、任鐵雙,大鄒,老邵等人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搜身,三伏天六、七天不讓倒馬桶,對堅持煉功和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打、辱罵,粗暴灌濃鹽水,逼迫和刑事犯一樣,照像,按手印,國保大隊魏佔文多次流氓般的辱罵,毆打同修,威脅說打死你們掛在窗框上,死了算自殺,這是上邊旨意(指江澤民),揚言,他要捏造罪名,花錢做工作,把我們勞教,逼迫寫保證書,不准家人接見,不讓送生活用品,此次非法關押了我五十三天,非法逼迫交伙食費五百元整。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回家後,在我出去辦事不在家時,城北派出所警察於輝和一個不知姓名的兩人到我家,拿走一本《轉法輪》和一本手抄經文。
二零零零年,過年前幾天晚上,徐少瑞、李長青到我家非法騷擾,不許上訪,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年後,到我家幾次非法騷擾我丈夫,因我回娘家過年不在家,回來後,逼迫我簽字,誣陷大法和大法師父。
二零零五年四月,徐少瑞、李長青又來騷擾。
二零零五年七月,一天下午三點半,徐少瑞和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來我家,讓我打開櫃門進行非法搜查,被我拒絕。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晚七點,城北派出所,邵春明,徐少瑞,王小博,還有一個不知姓名的惡警等四個非法闖入我家,拿搜查令,強迫我丈夫簽字,徐少瑞搶走一本明慧週刊,王小博搶走一本煉功帶。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點多,徐少瑞到我家讓我寫一段話,非法建甚麼檔案,被我拒絕。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聽說同修被綁架,我就到他家把電腦機箱拿走了。中午十點多,由同修妻子,領著縣國保大隊董洪生,張小佳,城南警察繼偉到我家,態度惡劣,要電腦機箱,當時說拿出來看沒問題,就完事,結果以協助調查為名,把我綁架到城南派出所,賈友也去了,一直到下午一點多,讓我說出放哪了,因不配合,就把我綁架到公安局辦護照的一個屋裏,就把我進行非法拘禁,審問,董洪生讓張小佳給我做筆錄,我不配合,張小佳就破口大罵,公安局副局長李明臣去問我多大歲數,孩子在哪上班,給我上電視,讓孩子單位的人和丈夫單位的人都看看你等等,威逼、恐嚇、當時我不配合,一直到下午四點多,我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被送到醫院,董洪生讓我丈夫寫了一個擔保書,才讓我回家。
在網上看到北京法輪功學員吳嵐嵐近日被綁架,想起她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八年在北京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寫出來我所知道的,曝光邪惡。
二零零二年,吳嵐嵐下監到北京女子監獄的老女監三區,監區長田鳳清指使已轉化的李小兵、朱寶蓮等猶大以「向內找」、「忍」為藉口逼迫吳嵐嵐配合對她的體罰虐待,強迫她長時間「飛」,「雙手背後」下蹲,晝夜站立面壁,吳嵐嵐腿都站腫了,還強迫她做幫教轉化,後來,因吳嵐嵐在幫教中公開自己堅信大法的立場,田鳳清等幹警竟找來李小兵的丈夫徐少奇等三人,雙盤捆綁吳嵐嵐,不許她上廁所,不許她洗漱,對她竭盡污辱摧殘,使她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當時參與虐待她的還有猶大李小妹,鄭燕萍、吳月平、黃孝紅等,幹警有陳敬、席學慧等。
回想一九九九年,吳嵐嵐因堅持修煉被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除名,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半,母親也在湖南因修煉被勞教。中共邪黨的迫害使她不能盡一個妻子,母親,女兒的責任,幸福的家庭幾近破碎。如今她再次遭受綁架。
善良的吳嵐嵐,竟因為要修煉做好人而被如此迫害,這是天理不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