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指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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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二零一零年九月,我到本村一電鋸廠幹活,我的工作就是用電鋸把大點的木板鋸成一寸多寬的小木條。一天,我正幹活時覺得左手一陣鑽心的疼痛,一看,左手的四根手指被電鋸鋸了:食指的骨頭被鋸磨去了三分之一;中指、無名指的筋各被鋸斷兩根;小指骨頭被齊齊的鋸斷,只連著一小點肉皮在手套上耷拉著。我趕緊用毛巾把斷手裹上,老闆騎摩托車把我送到十里外的鎮衛生院。

醫生把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的筋接上後,對我說:「食指已經死了,還是截肢吧。」當時我看到食指軟軟的,一點血色也沒有,但還是說:「沒事兒,接上吧。」醫生急了說:「你這個人怎麼就聽不明白啊!接上也活不了,如果感染了還得再做手術截肢。」我說:「接吧,能活,我是煉法輪功的,有甚麼事我擔著!」看我態度挺堅定,醫生就把食指也接上了,縫完後說:「這個指頭要活了,就是奇蹟。」手術進行了近三個小時。

聽說我被電鋸鋸斷了手,親戚們都來了。姐姐一到衛生院就又哭又鬧,非叫我轉到大醫院去治療不可,她說:「在鎮醫院接手指,簡直是開玩笑。」妹妹也主張轉院,說去年她小叔子的腳趾斷了,接上後,疼得不行,時時要人按摩,就是別人問一聲:你的腳怎麼了?他就疼得受不了,花了好多錢,到現在還沒好利索;舅舅到醫院去看我,說:「四個指頭,最少三萬(指訛老闆)。」我知道親人們都是為我著急,可我想:電鋸廠的老闆也不容易,轉院花錢更多。於是我對他們說:「我不轉院,就在這兒治,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會有事的!」

神奇的是,我的手指接上後就能動了,而且換藥時我的手和正常手顏色一樣,外科主任曾對做手術的醫生說:「給他把線縫鬆點,要不,手一腫起來線就勒到肉裏去了。」我的手除了覺得有點麻以外,不腫,也不疼,只是剛鋸的那幾天往外流水,後來就乾巴了。十天後,我要求出院,醫生、親屬不讓,我說:「人們都說十指連心,你們也看到了,我的手指頭斷了都不疼,我是煉功人,沒事的,我要出院回家。」醫生沒話說,笑了,妹妹也說:「反正他的手是沒疼,這煉法輪功是真頂事!」

出院時除了醫藥費,我沒要老闆一分錢。十五天拆線後,我就可以做飯了,後來秋收時又剝玉米,一個月後就到地裏拿鐵鍬整壟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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