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離失所到本地的三十多歲法輪功學員徐志,結婚不久,妻子剛懷孕,徐志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王成在去拜泉途中,被拜泉的惡警綁架。新發派出所警察陸振傑參與對二人轉送哈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徐志被非法判重刑七年,現被劫持到呼蘭監獄。徐志的孩子出生不久,其妻為養家糊口不得不出去打工賺錢;小孩出生後沒見過自己的爸爸,這樣的悲劇在現代社會上演。
二、二零零七年「十一」期間,哈爾濱市「六一零」指使哈爾濱市道裏區新發派出所,在開「十七大」之前為了湊數完成任務,對道裏區新發鎮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新發派出所開完會,列出抓捕名單。
十月四日,由新發派出所警察趙志明領路,道裏分局國保大隊隨後挨家去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本地康家屯以做月餅為生的法輪功學員王成家中綁架了其妻,非法拘留數天後才被放回。
本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共十名,除了徐志、王成夫婦外,還有陳發夫婦、吳兆芳與黃鍵(常人)母子倆、以種大棚為生的呂桂芝、近七十歲高齡的老嚴夫婦和孫偉平。
三、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新發派出所警察王世舟和另一名男警察,參與綁架了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劉文茹、劉淑華,非法拘留十天。
四、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新發派出所配合道裏分局國保大隊參與了跟蹤、監視、並綁架小趙家當地老百姓公認的好人法輪功學員郝振東夫婦。郝振東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其妻被關押數天後取保放回。
郝振東被非法關押後,因家中沒有主要勞動力,部份大棚只好低價出租、糧油買賣不能正常運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兩萬元。
在此正告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希望你們找回自己應有的良知,不再做中共的打手與替罪羊,在以後神留給你們的不多的時間裏,省思自己的過失,給自己留一條通向未來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