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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黃陂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紀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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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前言
部份嚴重迫害案例
(一) 博士研究生黃紅啟兩遭非法勞教 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 五旬老婦李菊華三次遭非法勞教
(三) 善良醫師劉麥梅屢遭迫害
(四) 殘疾農婦彭望琴遭受十年迫害
(五) 迫害殘疾單身婦女
(六) 用摧殘神經藥物毒害法輪功學員
黃陂區「610」不遺餘力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迫害手段非常下流
(二)黃陂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部份案例
(1) 迫害致死案例
(2) 修煉法輪功使重病消除、而遭受嚴重迫害的部份案例
(3)黃陂區其他受迫害案例
武漢法輪功學員在黃陂洗腦班受迫害的部份案例
(一) 掩人耳目的江岸區「法教班」
(二) 黃陂610迫害外地法輪功學員
黃陂法輪功學員在外地受迫害的部份案例
世人明真相,得福報
天理昭昭不可誣,莫將奸惡作良圖
(一) 黃陂區數名惡警遇爆炸事故粉身碎骨
(二) 黃陂區其他惡人惡報事例
結語
附錄一、惡人榜(參與迫害的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附錄二:黃陂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學員
附錄三:黃陂被非法勞教的部份學員
附錄四:黃陂被綁架、拘留、洗腦的部份學員

前言

從3500年前黃陂先民打造出長江流域第一古城──盤龍城,到500年前黃陂人打造出中國四大名鎮──漢口鎮,「無陂不成鎮」早已蜚聲海內外。黃陂歷史文化悠久,世代人才輩出。相傳縣北的木蘭山為代父從軍的木蘭將軍故里;宋代理學家程顥、程頤也出生於黃陂,在這裏度過少年時期。可見自古以來黃陂就是個人傑地靈的好地方。自1992年5月李洪志大師開傳法輪功以來,勤勞智慧的黃陂人也沐浴在法輪功的佛光之中,受益者日眾。多少人因修煉法輪功而使帶病的身體康復了,多少人因修煉法輪功,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今天這個數據我們已無法統計,法輪功的美好在眾多善良的黃陂人心中深深紮下了根。

1995年,黃陂區五金公司職工彭世民被湖北腫瘤醫院確診為肺癌,精神極度消沉,絕望中他有幸得遇法輪功。彭世民修煉一段時間後,吐出一奇臭無比的異物,從此身體完全康復。他的妻子劉小蓮於1996年修煉法輪功後,先前患上的血吸蟲肝硬化也得到好轉。彭世民親身體驗到法輪功的神奇功效,決定將法輪功的美好帶給家鄉的親人,於是充份利用自己的休息時間跟身邊的親人、朋友講述法輪功的神奇,使更多有緣人也走進了修煉行列。

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開始鎮壓法輪功之後,彭世民堅持修煉「真、善、忍」,並依法上訪,卻被當地「610」(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的組織,權力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定為重點迫害對像(彭世民曾擔任過法輪功黃陂義務輔導站站長),被監視居住,屢遭騷擾,被非法拘留、關押、洗腦共達8次之多。因長期遭受迫害,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彭世民於2002年10月不幸離世,年僅57歲。妻子劉小蓮因丈夫長期被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在丈夫最後一次被綁架之後,她精神受到嚴重刺激,導致大小便失禁,住院不到十天,於2月14日不幸離世,年僅54歲。

一對善良的好夫妻就這樣被迫害含冤離世;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被毀掉。在黃陂像這樣淒慘的故事又何止彭世民一家?在中共邪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之下,十餘年來,黃陂眾多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民眾紛紛遭到非法判刑、勞教、抄家、酷刑洗腦,無數人間慘劇就在我們的身邊發生著,至今仍在繼續……

部份嚴重迫害案例

(一)博士研究生黃紅啟兩遭非法勞教 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黃紅啟,男,三十八歲,大連理工學院機械系博士,湖北省武漢市黃陂藉人,一個文靜的書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後,他堅持修煉法輪功,而遭到中共邪黨無休止的殘酷迫害;他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在中共邪黨最黑暗的人間地獄中煎熬了五個春秋,遭受了無數的酷刑迫害,身心受到極大摧殘,承受了常人難以承受的苦難,導致嚴重精神錯亂、失常。

1999年7月20日,中共惡黨瘋狂迫害法輪功時,正值黃紅啟在大連理工學院做畢業論文的最後半年。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他走出來講真相、維護法輪功的清白,1999年9月他被遼寧省大連市惡警綁架拘留,同年12月被非法勞教兩年半,被關押在大連市教養院,並被大連理工學院無理開除博士生學籍。在勞教所,他拒絕惡黨「轉化」,多次遭到惡人的毒打、頭頂扎針、皮鞭抽、電棍電擊生殖器、坐老虎凳等酷刑,耳膜被打穿而失聰,被野蠻灌食導致鼻子傷殘。

酷刑演示:鞭子抽打
酷刑演示:鞭子抽打

2003年7月,武漢市國保警察再次綁架黃紅啟,用黑布蒙上他的眼睛,轉移多處關押、恐嚇,並許諾十萬元現金等作條件,威逼利誘他當特務,遭到他拒絕。惡警在六個月的時間裏把他迫害得精神失常,神志不清,極度恐懼,見到警車、警察就害怕,時時懷疑有國保跟蹤監控他,回到家中緊閉門窗,拉上窗簾,不敢外出。

2006年正月初一,黃紅啟乘火車去南方尋女友,正月初二的下午四點鐘左右,在廣州火車站被廣州鐵路公安處一黃姓惡警劫持,並被強行帶到位於廣元西路三十號的廣鐵公安處非法審查關押。二月十四日,黃紅啟的父母千里迢迢尋找到該公安處,惡黨人員那景寓、范紅濤稱:「因為黃紅啟手提電腦中有法輪功的東西,身上帶有一本《九評》,所以被關押了。」

幾個月後,黃紅啟的家人接到廣州邪黨人員的電話,稱黃紅啟被勞教二年,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花都赤坭鎮第二勞教所。黃紅啟在非法勞教期間再一次受到殘酷迫害,惡黨份子幾個人按住他的頭往牆上撞,把他按在地上跪著用腳踢踹他的腰部,使他身心再度遭到極大摧殘,造成他精神加重失常,他的父母去看他,他語無倫次,不認識父母,而且酗酒抽煙,尤其發病時抽的更兇。勞教所害怕承擔責任,提前兩個月將他釋放。

2007年11月,黃紅啟出獄回家後,精神極度緊張,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在家裏住,誰一提起他被迫害的事,他就嚇得渾身發抖,臉色蒼白,不敢回答。

儘管如此,黃陂區「610」的邪黨人員仍然要繼續迫害他。2008年6月,黃陂區「610」的副頭目韓貴武多次給黃紅啟的家人打電話,威逼他的父母無論如何要把黃紅啟送到洗腦班,否則就去他家抓人。黃紅啟又一次被嚇得渾身發抖,想去躲一躲又無處可去。最後因黃紅啟父母年老多病,「610」的不法之徒害怕出人命要承擔責任才放棄了此次惡行。

黃紅啟的病情時不時發作,感覺到處都是國保特務跟蹤監控他,他把自家的家具、電腦、門窗都砸壞了,幾次在外面被人打得滿身傷痕。他的家人擔心看管不住他,於2009年12月9日把他送到黃陂區魯台精神病院住院治療。

一個學有所成的優秀青年知識份子,竟被邪黨迫害至此。凡是得知黃紅啟悲慘遭遇的人,無不流下同情的淚水。

(二) 五旬老婦李菊華三次遭非法勞教

黃陂區法輪功學員李菊華,女,53歲。修煉法輪功後,身患的絕症得到康復,精神得以昇華,道德變得高尚,無論街坊鄰里還是家族親友,凡是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修煉法輪功的好人。

自1999年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以來,李菊華多次遭到迫害,十年間遭受二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失去人身自由長達四年之久。李菊華的家兩次遭邪黨惡警非法搶劫,無數次遭惡人騷擾,家無寧日。

2009年8月19日上午十點鐘左右,黃陂區「610」頭目胡述智帶領黃陂區「610」、黃陂區公安分局國保科、前川街道辦及派出所等單位十幾人,開車三輛,突然闖入李菊華家中,非法抄家,將正在家中洗衣洗菜、準備做午飯的李菊華和準備下午去上班的兒子李烈綁架。李烈在黃陂區公安分局被非法拘押4小時後,由其舅父保釋回家,但李菊華仍被劫持。

當時正值三伏天38度高溫天氣,烈日炎炎,家人心急,非常擔心李菊華的人身安全,同時,為給李菊華送點換洗衣服和生活用品,他們按照黃陂區公安分局開出的拘留證的地點,幾次去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女子拘留所、女子監獄以及武漢市多個洗腦班,反覆詢問均不見人。

直到8月26日下午,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家人才終於找到李菊華的下落,她被黃陂區「610」人員秘密關押在武漢市二道棚洗腦班迫害。

9月2日,李菊華的家人又得到消息,黃陂區公安人員告訴前川居委會說:「李菊華在那裏『病』了。」並要她的家人把拘留證退給他們。據此看來,綁匪們有些心虛緊張了,而李菊華在洗腦班恐怕也不是一般的「病」,如果是一般的「病」,兇手們也不會告訴外界,況且他們還想把拘留證要回去,是否要毀滅迫害好人的證據,逃避正義良知的譴責和審判?

9月3日下午,李菊華的女兒去二道棚洗腦班看望母親。洗腦班門衛連院子的大門都不讓她進,李菊華的女兒說:「我媽媽在裏面病了,我連看也不能看一眼嗎?」門衛說;「要看,你去找黃陂『610』、公安局」。其後,李菊華被迫害致「病」的事在明慧網上曝光後,李菊華被秘密轉移。家人沒有李菊華的任何消息,並受到「610」頭目胡述智的恐嚇。

在李菊華被秘密關押幾十天後,10月1日,李菊華的親屬突然接到居委會電話,稱李菊華被勞教一年六個月。家人得知消息後,對中共邪黨無視法律、踐踏人權、隨意迫害無辜善良民眾的暴行極為憤慨!李菊華被非法勞教後,其家人五次去探視,均遭何灣勞教所無理拒絕。女惡警胡芳稱「李菊華沒有接見日」,公然剝奪李菊華與家人的接見權。

家人經過幾番周折,在煎熬了一百多個日夜之後,她的兒子才於2009年11月27日在何灣勞教所見到了蒙受奇冤的母親,而李菊華的丈夫和妹妹仍被勞教所沒有人性的惡警無理擋在門外不准接見。

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無病一身輕、相貌如年輕人一般的李菊華,被黃陂區610、何灣勞教所幾個月時間迫害得變了相,當時李菊華又老又瘦,而且目光呆滯,行走困難,說話口音不清,精神恍惚,問甚麼她都答非所問。這般模樣,很可能是被施用過最無人性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造成的。當時,勞教所剝奪李菊華與家人的接見權,是因為勞教所正對她關小號或施用其它酷刑迫害,強迫她所謂的「轉化」。(出獄後,李菊華繼續修煉法輪功,身體才得以恢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李菊華修煉「真善忍」,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做個好人中的好人,她不求任何回報,只為別人好。她沒有觸犯任何法律,而犯罪的恰恰是惡黨人員。

(三) 善良醫師劉麥梅屢遭迫害

劉麥梅,女、1950年3月出生,黃陂區婦幼保健院退休醫師,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7月後,遭中共非法勞教一次,非法洗腦一次,非法行政拘留兩次,非法關押兩次;此外,中共人員多次上門或到單位騷擾,派專人監控、跟蹤,非法查抄、搶走私人電腦、法輪功書籍等物品,兩次共搶走數十件東西,累計金額一萬幾千元。這些年她受到的精神傷害、經濟損失、酷刑折磨與奴役勞動等迫害是很嚴重的。

以下是劉麥梅醫師的自述:

二零零零年,黃陂公安分局、前川派出所多人兩次到單位對我騷擾、恐嚇。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我剛上班,被前川街派出所兩幹警以「有事」騙到派出所。公安局、派出所兵分兩路,把家裏與科室翻的亂七八糟,搶走了一些私人物品。當我到派出所後,被一楊姓警員大聲呵斥。隨即公安局副科長胡禮貴(已死)、肖友生等四人進來,胡從包裏拿出幾張真相資料抖了抖,厲聲要我老實交待,所長謝斌威脅說:「不交待送武漢關押。」他們從上午輪番審問、逼迫要交待,前後二天半時間被非法拘扣。第三天下午又轉到區衛生局談話,強制寫保證書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晚,我外出有事,黃陂公安分局、前川派出所一行十四、五人,驅車到我大兒子家,(兒子在外打工,兒媳已懷孕)把所有的房間翻了個底朝天,媳婦當時嚇愣了。當我回來時,只見屋裏屋外站滿了警察,地上堆放著法輪功的書、煉功帶、錄像帶等,還有小兒子的新電腦。老伴(法輪功學員)章煥運右手流著血躺在地上,牆上也有血。我氣憤地說:「要告他們。」謝斌下令非法抓我,雷、張二警員惡狠狠一邊一個將我左右手從胸部倒扣壓背部,連推帶拉從四樓拖下來,拉到派出所關到下半夜。當晚就將老伴非法送八里看守所關押一個月。第二天我的雙手、胸部、背部都青紫腫脹疼痛十幾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我與法輪功學員段美華去武漢市何灣勞教所看被非法關押迫害的李姓法輪功學員。在返回的路上貼真相標語,遭便衣綁架到武漢市後湖派出所。那裏的警察態度十分惡劣,開口就罵人,粗暴的動手打人,一個叫李金奎(音)的警察拄著拐杖,指著我的鼻子大罵:「老子槍斃了你,看你還信法輪功。」由上午非法拘押到深夜一點多鐘,又將我倆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強行脫光衣服面壁搜身,然後拍照關監號。第二天,我說:「這是非法抓捕,應該無條件釋放。」被幹警陸華叫去談話,我不喊報告,被陸華及兩個犯人(其中一個叫張燕)毒打致暈厥,七、八天不省人事。二十多天後轉到另一監號,在放風場煉功被惡警劉琴上反背高位銬一天,致心慌而休克,同監號人三次按呼叫器後才解銬。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幾天後因不背監規,被金姓惡警上反背高位銬兩次,共計三天二夜,後來黃陂區公安分局去提審才開銬。三天後又轉一監號。一天早晨打坐,又被惡警劉琴從監控器看到,下令上銬,我正念抵制,惡警劉琴氣急敗壞地摔下手銬,下令停止供應、全監號開會七天,煽動仇恨株連全監號的在押人員。

在看守所迫害八十多天後,我又被送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到何灣就進包夾房包夾,二十四小時不停地有邪悟者或幹警給洗腦,電視不斷的放誹謗法輪功的東西,天天逼著寫體會,威逼、利誘、偽善迫使放棄修煉,不妥協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整個勞教期間就是不斷的洗腦與勞工奴役。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向單位(保健院)院長何崎珍講真相,遭何惡意舉報,被區公安局「610」、前川綜治辦、前川派出所協同、誘騙我去單位後,強行綁架送諶家磯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在那裏由三個包夾二十四小時不停的輪換做「工作」,天天放誹謗法輪功的東西,嚴密控制、限制人身自由、威逼利誘,強迫寫所謂的「五書」,加重、加大精神上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安局國保大隊王保國、胡育清、派出所張某、陳斌、司機肖勤,突然闖進我家,搶走兩本法輪功書。五月十一日,國保大隊胡育清、肖友生、岳春芳、肖勤,派出所小王,綜治辦的彭定春共七人,突然闖進我家強行綁架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第一拘留所關押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我與法輪功學員去姚集山區農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構陷,遭當地派出所綁架,被銬在長背椅上幾個小時。後來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王保國、胡育清、岳春芳三人趕到當地,胡育清破口大罵我,狠狠照我踢了三腳,然後押到公安局至下午六點,又送到武漢市第一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當時正下大雪天很冷。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受朋友所托去王家河高樓錢村看望一個不認識的法輪功學員,遭當地村委會惡人構陷,被王家河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大半天。直到下午三點多鐘區公安分局的張福初、胡育清、陳某到來,胡育清一見我又大罵起來,陳某要給我非法拍照。他們折騰幾小時後就驅車溜了,派出所的某幹警叫我回家去。

尤其奧運期間,三天兩頭派出所或便衣,就到我居住的地方兩或三人上到樓道裏探望、監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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