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的作俑者──成華區政法委六一零(所謂「防×辦」,實為中共邪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主任張曉初,公然藐視法律、唆使西山坪勞教所和重慶當地「六一零」、府青路派出所合謀,用欺騙的手段將尹思榮從勞教所綁架到新津洗腦班,並粗暴對待家屬。
一.勞教所無視法律,隨意加期
尹思榮信仰法輪功,被無端關押在重慶西山坪勞教所七大隊,遭受了長達一年零九個月的冤獄。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本應是尹思榮重獲自由的日子,我們一家人從成都趕到重慶西山坪勞教所去接他,可勞教所告訴我們,尹思榮因為不放棄信仰被延期到五月十日回家。同時還說,只有家屬來他們不會放人,必須要當地派出所、街道相關人員來才放人。
我們只好於五月九日再赴重慶。五月十日下午府青路街道武裝部部長宿西、綜治辦負責人郝帥,府青路派出所副所長刁林波、警察譚錚也來到勞教所。
我丈夫尹思榮出來後,我們正要把他接上車。不料街道辦與派出所的人立即連哄帶騙的將他拉搶到他們車上,我要與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卻被強行推開,我們眼睜睜的看著尹思榮被警察搶走。
二.「六一零」凌駕法律之上,蠻橫無理
回到成都後,我們到府青派出所去接人,他們卻說已送到新津洗腦班。之後再找派出所副所長刁林波要人,他就推說是街道辦在管此事。
我們只有去找街道辦,但是每天去街道辦都找不到六一零人員,終於在五月十九日找到郝帥。我們質問他:為甚麼要把人送到新津洗腦班,你們講不講法律?同時我們強烈要求放人。郝帥說:這是區上要求的,對不放棄信仰的要送到新津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學習。區上防邪辦在管此事,他們只是執行上面的命令。接著他打電話叫來了成華區政法委防邪辦主任張曉初與另外兩個人。
張曉初一到場首先申明,此事與街道辦無關,他負全面責任,並說:「這是上面的文件,凡是沒有轉化的,都要送到新津強行轉化學習。你們家屬有事可直接找我。」我們要求他拿出文件來看,他卻說:你們無權看,上面傳達的,沒有文件。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警察不得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我們看到的是:警察根本無視法律,反而俯首聽命於政法委「六一零」的一份不能讓人看的文件的規定,非法剝奪我丈夫的人身自由。我們想知道:政法委有沒有權力給勞教所、派出所等執法機構發號施令,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哪個部門何時賦予他們這個權力的?向全國人民公布過嗎?
我們想知道,張曉初到底有沒有這份文件?這份文件是誰制定的,是依據甚麼法律制定的?這份文件裏寫了些甚麼,所寫的內容合不合法?為甚麼不公布出來,為甚麼不敢給家屬看?!
三、修煉法輪功一直是合法的
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提高道德修養與思想境界,而且祛病健身,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都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讚揚的。我們想知道:尹思榮犯了甚麼罪?為何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剝奪自由?為何我們現在都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中國的法律還存在嗎?在哪裏?!
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會有良心發現的時候。請參與迫害者捫心自問:一個泱泱大國的法律被你們這樣踐踏,面臨的後果是甚麼?在國際上的影響是甚麼?用你的人性和良知拷問一下自己的靈魂:你對得起納稅人的供養嗎?你們心裏還有人民嗎?
我丈夫是好人,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我要求新津洗腦班立即無條件釋放我丈夫尹思榮!也請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持續關注我丈夫近況,幫助我營救丈夫。謝謝大家的關注與幫助!
尹思榮妻子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