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法輪大法 明白人生意義
我叫白豔,出生於一九七七年,家住在雙城市新興鄉新洪村。一九九八年有幸與法輪大法結緣,剛看了一段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心裏就平靜的像一面鏡子。雖然當時我才二十多歲,可心裏總覺著人活著真苦。慢慢的通過看書、學法,我才明白人為甚麼活的這麼苦,人來到世上的真正意義。只有按照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去做,遇事多替別人著想,沒有執著,才活的輕鬆、愉快。在九九年我走入當地學法點,通過學法、修煉我心裏踏實、愉快,明白了我此生的意義。
二、遭村委會監視騷擾 幾年流離失所 回家後遭綁架
可是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村委會派人監視煉法輪功的人,每天到家查看在做甚麼,連出門都要向村委會請假,特別是他們所認為的「敏感日」,有時來家二至三次,怕我去北京上訪,我和家人都受到了干擾。
為了家人不受他們的騷擾,我離開了家,去了哈市打工(給人家做保姆),過了一段時間,村領導和派出所的人到我家問我去哪打工了,家人怕他們又來干擾我,便沒有告訴他們。過了一段時間,哥哥不想讓我在外面吃苦,二零零一年冬天,哥哥把我接回家。我碰到村委會的人,他說:「派出所的人還在找你呢,你還不快走。」這樣,我又離開了家。
二零零二年正月初五,我回家過年,第二天正月初六村支書(王國書)打電話告訴派出所說我回來了,有人告訴我的家人說,一會兒派出所的人要來抓我。我當時想我又沒有做壞事,為甚麼要躲著他們,就去了同學家。過了一會兒,家人來說派出所的人到處找你呢,你趕快走吧。
我剛走,就被他們截住了,村治保關英龍領著幾個人沒有著裝,就說是派出所的,便強行將我抬上車,只因我問他們為甚麼抓我,被他們推打到車的前排座和中排座的中間塞到那裏,(他們說:多虧走的快,一會兒家人來了,走不了。)
三、在派出所遭惡警毆打 非法拘留十五天
他們把我劫持到派出所,給我戴上手銬,開始做筆錄,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按「真、善、忍」去做。他們說那就是還煉,給我寫上煉。我當時想,他們要以這種藉口迫害我,便上前撕碎他們的筆錄,他們惱羞成怒,派出所的白玉橋拿了一個棍子用力的向我的腿打來,范業滿用力向我的頭頂砸來。我當時腦袋「嗡」的一下,白玉橋拽著我戴的手銬往二樓上拖我,手銬勒到了肉裏,卡出了血,便改拽頭髮。
拽到樓上,他們讓我跪下,我說父母我還沒跪過呢,我是不會跪的。他們把我推倒在地,用腳踩著我的頭,脫去我的鞋,范業滿和另一個人用塑料管(又稱小白龍)打我的兩個腳心。我當時沒有怨恨,就對他們說,大過年的你們不要生氣,生氣對身體不好。范業滿和那人打了一會兒,打累了便停了手,白玉橋卻邪惡的說:「你看我不生氣,我笑著打你,我打……(指師父)呢。」我聽後很難過,這時才想起他們這麼打我,都沒有疼,心想都是師父替我承受了。
刑具:惡警抽打法輪功學員的白色塑料管,也稱作「小白龍」。 |
他們看我沒怕,便用偽善來騙我,范業滿說;「來到這坐下,這回你怎麼說,就怎麼寫。」做完筆錄讓我簽了名。我問他們打算怎麼辦?他們說:「回村上核實一下,就放你回家。」他們把我騙上車,但沒有回家,卻向著雙城方向開去,途中他們對我說:「你身上有多少錢,給我們轉交給你的家人,到了看守所都得沒收。」我沒給他們。途中又上來一個人,他們說:「這是我們所長,你不相信我們,你把錢給我們所長。」我說我兜裏的錢是幹活那家多給開的工資,我幹了二十天,老闆看我幹的好,就提前給我開了一個月的工資,我回去時得還人家。
他們把我拉到了雙城市公安局,就憑著按「真、善、忍」做人,先進去,批了一個十五天拘留,然後把我拉到了雙城市拘留所,讓我在上面簽字,我不簽。他們要打我,所長沒讓。說你簽不簽都得拘留。我在上面簽了字,拘留所的一個人讓我把兜裏的東西拿出來,說是出來後給我,我把二、三百塊錢和一個傳呼機拿了出來,他們中有一人說:「就這點破錢。」拘留所的人說;「呼機不能保管。」他們說:「我們給拿回去,給你家誰?」我說給誰都行。(我回家後問起呼機時,家人說沒有給)。
四、在第二看守所遭灌食迫害
我被關進第二看守所一監室,進去後有人問我為甚麼進來的,我說煉法輪功,她們說趕快上來,原來這裏關了很多煉法輪功的人。在那裏我開始絕食、絕水來抗議他們對我的非法關押。到了第六天時,我洗頭髮、洗衣服,一個刑事犯說:「如果是別人說,我都不會相信,六天沒吃沒喝還能洗衣服,真神了!」
到了第九天時,他們強行給我灌食,兩個刑事犯按住我的腿和手,獄醫劉洪志拿著一個膠皮管子往我的鼻子裏插。一開始插不進去,後來鼻子被插出了血,我說你們把我鼻子插壞了,看守所的獄醫劉洪志說你還挺明白的。灌食後,他們給我轉到了九監室,我的身體冷後開始熱,逐漸的嘴乾裂,內臟開始燒膛,那種滋味無法形容,只覺的一分、一秒都是那麼的漫長、難熬。我瘦得臉的皮都緊貼在骨頭上。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第十三天時,他們把我叫出去,說讓我喝點水,他們說給我往上反映。回監室後,我開始吃飯。當地派出所孔慶滿和范業滿來非法提審我,孔慶滿給了我一個嘴巴子說: 「你瞅你那樣,抓你那天我沒在,(意思是他要在,好好打打我)」。范業滿說:「剛開始時可沒這樣」,(也許是才十幾天,我就被迫害的前後判若兩人)范業滿說:「要不然,我給你買點吃的」,我說不用。
在我吃飯的十多天後,監室內有幾個同修絕食反迫害,(在她們絕食的第三天,我開始第二次絕食),過了六、七天有一同修出現昏迷,看守所通知家屬把她接回。絕食到十來天時,看守所的人把我們叫出去,獄醫劉洪志給我量血壓、聽心臟,(先量一次,不知是沒量著,還是太低,他的面部表情顯得很驚訝。)又量一次,說我不適合灌食。當時要給我們四人打針,可是一看藥只有三瓶,他說:「你的精神狀態都很好,這次就不給你打了」。
又過了兩、三天,有幾個同修出現了生命危險,看守所怕承擔責任,便把幾位同修送回家,可是過了五、六天,其中兩個同修又被押了回來,這時才知道,把她們送回家,但沒有放,而是有人看著,等她們在家吃了幾天飯,身體剛有好轉,就把她們抓走直接送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因檢查心臟不好,萬家拒收,這才又被關進看守所。
當時我還在絕食,這次不像上次那麼痛苦,不冷也不熱,也沒有燒膛的感覺,有時嘴裏還冒出一股甜水。監室內一刑事犯阿姨問獄醫劉洪志,「一個正常人不吃飯,能挺多少天」,劉洪志說:「正常人能挺七天。」阿姨又問:「這個小姑娘都十四、五天沒吃沒喝了,還能洗衣服,而且沒有異常反應是怎麼回事?」劉洪志看看我們,無言以對。
看守所的人把我叫出去,劉洪志他們強行給我打了點滴。不知裏面放了甚麼藥,回監室後,我的手慢慢的開始乾裂、像土豆開花。記得是星期五,看守所的所長劉清禹到關押我們的監室,用手指著我說:「白豔如果你還不吃,我決不放過你。」
在頭一星期前,他們說我不適合灌食,可是在我絕食的十七、八天,星期一的早上,把我叫出去,劉洪志他們卻強行給我灌下去兩盆高濃度的鹽水。灌完後,兩個刑事犯把我往監室抬,鹽水通過我的鼻子和嘴往外冒,回到號裏,有人說快喝點水,把鹽水往外吐一吐,要不然胃會受不了。我喝了點水,又返出了許多鹽水,吐得衣服和褲子上都是白花花的(同修把我的衣服洗後,衣服和褲子上還是白的,洗了幾遍才洗掉)。
不一會兒,鹽水往我的頭上拱,使我的頭劇痛,監室內的人看我疼得那樣,都被嚇哭了。這時,有一個同修說:「大法弟子不應該有這種狀態。」這句話提醒了我,我想是呀,大法弟子不應該有這種狀態,隨著我觀念的轉變,鹽水下走排出,劇痛慢慢消失。當時我想他們這麼迫害大法弟子,造下的罪業將來得怎麼還呢?為了他們的生命著想,我決定不絕食了,放下執著出去的心,就這樣我開始吃飯。
又過了一段時間,我的眼睛看不太清,特別是早上,洗完臉後能好些,(這種狀態持續一年多)。右腿劇痛,都不敢碰,下地上廁所都需要同修攙扶,沒用醫治三天後,右腿一切正常。
一個多月後,有一個青嶺鄉的男大法弟子叫吳寶旺被迫害致死,所有監號的大法弟子集體絕食抗議三天。五月二十八日下午,新興鄉派出所所長和姐夫來接我,所長讓我在一個三千元的單子上簽字,我不簽,所長說:「你就快點簽了,這錢以後給你。」我就在上面簽了字,看守所讓姐夫交了飯費,我才被接回。
五、家人被巨額勒索
我回來後,慢慢的才知道,因為家人怕我承受不了,一開始沒有告訴我。家人說:「你剛被抓進去時,便找人打聽你在裏面的處境,派出所傳話說交八千元錢第二天就放人。」只因我的母親當時已七十來歲,沒有經濟來源,父親在我十四歲時去世,哥哥和姐姐們的家條件也不是太好,哥哥和姐姐們連貸帶借湊了八千元錢給了他們,可是人卻沒有放。
我的家人天天在期盼著我能回來,精神在一天天中煎熬。就在絕望的三個月後,派出所讓人捎信再拿三千元錢去接人,嫂子聽後,就哭了,一是哥哥到外地打工沒在家;二是家裏實在沒有錢,到哪去借?三是湊到錢給他們,人能不能回來呀?姐夫在鄰居家貸了三千元錢,抱著一絲希望,把三千元錢給了他們,又多給他們五百元錢,讓他們去吃飯。
對於那些迫害過我的人,希望我們大法弟子的純正善念能喚醒你們那塵封已久的、內心深處的良知與善念。不要再助紂為虐,不要再參與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了,挽回你們造成的損失,為自己、為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最後祝願你們與你們的家人都能健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