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在周豔波進京上訪期間,醫院領導強迫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寫保證,包括曾經煉過的也得寫。每當節假日,就夥同「六一零」將本院法輪功學員送洗腦班、看守所迫害。有一次,在上班時間,他們夥同「六一零」把楊秀蘭和另一護士王某綁架到大連看守所迫害,非法關押了十五天。當家屬到單位去要人時,桂金福還謾罵老人,威脅家屬報警要抓人。獲釋以後,給他倆調離護士崗位,撤銷楊秀蘭護士長的職務,準備讓她倆人刷廁所,後經他人勸說,改為導診工作。
在這期間,桂金福和李學忠勾結「六一零」經常來騷擾她們。二零零零年某一天,桂金福又找這兩位護士談話,說如果不放棄信仰,不交出大法書,馬上勞教你們,給你們一天考慮時間。最後,逼迫這兩位護士離開醫院,走上流離失所的生活,又一次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帶來了嚴重的傷害和痛苦。可是他們卻造謠說,煉法輪功的都不要工作,不管家人等。
更有甚者,法輪功學員在教養院被迫害期間,停發工資及一切生活補貼。當他們被釋放後要回單位工作時,醫院還要強迫寫「保證書」「決裂書」等。不寫就不准上班。尤其是對周豔波的迫害更是嚴重。
周豔波,一九八六年畢業於大連醫科大學附屬衛校,由國家統一分配到開發區醫院從事護理工作。以前體弱多病,苦不堪言,煉法輪功以後,周豔波百病全消,再沒開過一分錢的藥,為醫院節省了數以萬計的醫療費,以全新面貌投入緊張的工作中。十幾年來一直堅持在臨床一線上,從未出現過醫療差錯,練就了一套精湛的專業技能。更主要的是具備了一個醫務工作者應有的救死扶傷的高尚醫德。在工作中時時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斷的淨化自己的思想,在矛盾面前找自己的不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得到了單位領導和同事的好評。完成了一批又一批的帶教工作,培養出很多護士標兵。曾被評為「優秀帶教老師」、「優秀護士」、「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她還多次把「先進工作者」的榮譽讓給了別人。
二零零零年,她處於對國家領導人的信任,利用週末的時間進京上訪,誰知還沒能找到有關部門說句公道話,就被綁架迫害。在非法關押期間,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她依然堅信自己的信仰,不向邪惡妥協。在她生命垂危的那一刻才獲得了自由。當身體恢復正常時,就回單位報到。
還有其他兩位護士他們一同找到了院長李學忠,要求上班。可是李學忠卻特別囂張,大喊大叫說甚麼不寫「保證書」絕對不能上班,還打電話報警說法輪功學員妨礙他工作,並攆她們走。再後來,又多次去找他要求恢復工作。他卻說:你們已經不是醫院的人啦,開除了。說開除了,也得給辦個手續吧?他說:沒有手續,口頭開除。
李學忠調離醫院後由岳忠生接任院長工作,當周豔波找到岳忠生院長並說明情況時,他說你這事找人力資源部李猛部長,他給你辦理就行。當找到李猛李部長時,李猛就說這事讓我辦,你就必須得寫「保證書」,周豔波為了讓他明白真相,不要違法犯罪,迫害好人幹傷天害理的事,無論嚴寒還是酷暑找過他無數次、費盡了口舌都無濟於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規定是每兩年註冊一次的,周豔波多年沒上班,為了註冊護士證,她又找到了單位,護理部給辦了手續,可是到院長簽字時,副院長說,不是我不給簽,我這兒全院職工名單上根本沒有你的名字。人力資源部李猛隨便就把一個全職在編人員的名字從全院職工名單上拿下去了。
信仰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因為有信仰而剝奪工作權利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院長李學忠及人力資源部部長李猛公然無視國家的法律。不僅剝奪周豔波工作權利,而且停發基本生活費及一切生活補貼包括獨生子女費。這些年來,她為了維護自己最基本的生存權利,找回本來就屬於她自己的工作。經常去單位找各級領導說明情況要求恢復工作。至今也沒有結果。
周豔波作為國家的全職在編人員,曾為社會和醫院作出了突出貢獻的優秀護士,為了堅持信仰而剝奪她工作權利十一年。從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今沒給她開過一分錢工資及各種補貼。她丈夫在雙方單位的壓力下、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及公安部門的騷擾下被迫與她離了婚。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兒子,沒有工資又沒有家,還得承擔房租費和孩子上大學的費用,這些年她搬了無數次的家,生活上的艱難和精神的壓力可想而知。
可是,這一切是誰造成的?作為一個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有信仰的權利、也有工作的權利,這是做人的基本權利。大連開發區醫院及相關人員對信仰和人權的踐踏已經構成了嚴重的違法和犯罪,必須承擔一切責任。
主要責任人:
李學忠(現任防疫站站長)電話 13304266611
郵編116600
李 猛(現任開發區醫院工會主任)辦公電話0411-87640613
手機13384110277
郵編116600
桂金福(現已退休) 電話 宅電0411-82491502
手機13998695215
郵編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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