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學法小組下來覺的第一層包裹還不夠嚴密,馬上又與曾帶我一起做某項目的乙同修繼續解釋說:以前我做了甚麼大法的事與同修「交流」時有意無意的都要說出來,深怕自己做的事別人不知道似的,津津樂道的張揚張揚。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是一種顯示心理。而顯示心的背後是求名的心,想得到別人的認同與「證實自我」的人心。這些人心都是要修去的。後來我認識到若從內心只覺的這是自己的責任,是自己份內的、應該做好的事,是在證實法,是在救人,做了就做了,很平常。有了這樣的認識就不會產生顯示心了。就像平時在生活中我去買了菜、煮了飯、做了衛生或洗了衣服,這是我在家的責任,是自己份內的事,我會拿出來說嗎?現在我就是在注意修自己的顯示心。很多時候不是你認識到了就做到了,所以就時時提醒自己做了甚麼證實大法、救人的事不要對別人說以顯示自己。比如現在我們一起做的項目,有時我一個人也在做,除了那一次遇到了一點麻煩拿出來說了一下,其它我就沒有說,你也不知道。這是為了自己不受傷害作了比較嚴密的第二層人心的包裹。
儘管這樣還發現有一點漏洞沒有裹嚴。「你文章寫得好,怎麼就沒有做了呢?」心想她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是說我只是寫文章而實際沒有做多少事啊?甚至是不是懷疑我有弄虛作假的成份在裏面啊?於是又對乙同修說:「寫文章是對自己實實在在做了事的總結。」實際上文章發給明慧網後,我也沒有在乎發沒發表,心想寫的過程就是一個總結提高的過程。有一天在明慧網上突然發現一篇文章下面的相關文章第一篇就是我寫的那篇,再看一下時間已經在四個月前就發表了,也就是說文章發表了四個月後我才知道。這是為了自己不受傷害作的第三層人心的包裹。
以上層層人心的包裹正如師父所說:「當掉到相比之下最骯髒的世界裏,你們不快往回修,卻又抓住骯髒世界裏那些骯髒的東西不放,甚至損失一點還痛苦的不行。」(《精進要旨》〈真修〉)
這樣的事還不止這一例。如我到另一學法小組去學法,當我到學法地點進大門時緊跟我的後面又有一同修進來。我進大門後自然就沒有想到關大門的事,穿過客廳到裏屋學法的地點打坐後,房東同修就說我:你進來後怎麼不關大門呢?我馬上解釋說:不是我最後進來。可能我說的聲音小了點,房東同修沒有聽見。她從另一屋拿了書回來,又問了我同樣的話,我又解釋說:我進來後馬上又有其他同修進來。坐在我旁邊的一老年同修說:「以後注意就是了」。老年同修話畢,我一下子才發現自己說話不在法上。
師父講:「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我就用這個法寶向內找一找:我為甚麼自己總是對這樣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申辯、解釋呢?目地不就是要證實自己沒有錯嗎? 師父說:「有的人總是強調自己對,你對了、你沒錯,又怎麼樣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嗎?用人心強調對錯,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你是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要求別人。在神來看一個修煉人在世間,你的對和錯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的執著反而是重要的,修煉中你怎麼樣去掉人心的執著才重要。」(《曼哈頓講法》)
那麼申辯、解釋的背後是個甚麼樣的人心的執著呢?申辯、解釋本身實際上是怕被別人誤會、怕自己受到委屈、受到冤枉。一再的申辯、解釋就是強烈的維護自我:我不能被誤會、我不能受委屈,我不能受冤枉,我不能受指責等等。怕別人誤會的心實際上是一種比較隱晦的求名的心,也是一種變相的希望別人認可的心,同時還包含著一顆不讓人說的心。這些心再往深挖,它反映的是一顆執著自我、證實自我的心,根子是個「私」字。
找到自己人心的執著就應及時歸正。執著與人心是後天形成的而不是我們身體本來所擁有的。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遇事應先查找自己,向內找出自己的不足,把它修去,才能提高,才是修煉。那些對你的誤會甚至冤枉你、刺激你的話,說不定就是師父弄來讓我們自己提高的。我們的提高才是第一位的,不應該去執著於別人話語本身的對與錯、好與壞。以後不管別人怎麼說自己,哪怕是無中生有的指責,都應做到不申辯、不解釋。若是這樣,這些人的東西無論好與不好就帶動不了自己。
由於這種人心的包裹,在修煉中就不能完全放下自我,堂堂正正的溶入大法。所以就應走出自我、放下自我,學會放棄。而走出自我、放下自我就是走出人的過程,也是成就覺者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要向內找,注意清除了自己千百年來骨子裏形成的那些人心。在這個過程中,當能夠去接受和自己不同的意見、能夠去接受自己不願接受的東西,能夠做到放棄自己所固守的那些不好的不符合宇宙真善忍特性的人心和執著的時候,也就等於學會了放下自我、學會了放棄,也就抓住了修煉的實質,自然就從層層人心的包裹中解脫出來了。
層次所限,如有不足,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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