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法修煉中,面對魔難和困難時,心一定要正,真正把自己視為一個修煉人、助師的正法徒──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就會信心十足、笑對一切,那麼還有甚麼魔難與困難會影響到自己呢?如果受到影響,那是不是在根本上還存在著信師信法不夠堅定的問題?師父在法中告訴我們:「正法必成,大法弟子必成。」(《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所以我覺得一定要加強信師信法的正念。師父說:「其實修煉本身並不難,放下常人心、放下人的執著才是最難的。」(《各地講法一》〈新加坡佛學會成立典禮講法〉)那麼當自己的心受到波動時,就應向內查找是甚麼執著引起的,從而放下那個執著。修煉中感受到,當某個人心放下時,真的會發現,那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宇宙大穹已在正法的尾聲中,感到壓力強的不應是我們,而是破壞大法的絕望中的邪惡。明悟法理、精進實修是殊勝的,救人是我們偉大的使命。
修去「想改變別人的心」
我還發現了自己修煉中一個很大的執著,就是非常在意別人的不足,總想改變別人。如在學法和生活中就非常突出,在和同修交往中和修煉中也一直沒有意識到,在日常生活中反應很突出了也沒有察覺出來。總感到自己是為了別人好,為了別人能提高。直到這個執著被縱容得非常大了,影響到自己和同修的配合,影響到了自己靜心做好三件事,才猛然驚醒。找到它也很不容易,因為它被層層理由包裹著。
現在我悟到,修煉就是修自己,為甚麼總是看別人呢?為甚麼總向外找呢?那不是背離法嗎?我認識到,真正要修,就立足於修己,善待別人,寬容別人,配合別人一起做好證實法的事兒,救下更多的眾生。過去,我總是因為誰對誰錯與同修爭論不休。為甚麼總是抓住別人的不足不放?為甚麼總是要求別人符合自己?為甚麼總是想改變別人而不能改變自己、配合別人呢?如果總是這樣,哪怕做再好的事,也會因為這種心態而得不到一個好的結果。以後,自己少看別人的不足,多看別人的閃光點;用法衡量真有不足也要善意理解、默默圓容,而不是去指責對方,更不可執著自己的認識、否定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