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佛法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及其幫兇先是顛倒善惡,污衊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並製造「天安門自焚」事件和各種污衊大法和師尊的謊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群體殘酷迫害,非法抓捕、審判、關押、運用各種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
面對迫害,我去國家信訪辦上訪,遭到了幾十個便衣警察的毒打與謾罵,被天水公安局接回,關押在天水市看守所十五天,並強行勒索二百五十元現金,釋放後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直接參與迫害我的責任人是天水地區燃料公司經理白保安。
為了讓世人知道法輪功弟子被迫害的真相,為了讓世人知道江澤民及其幫兇製造「天安門自焚」事件的真相和各種污衊大法和師尊的謊言,我們省吃儉用、用自己的工資製作真相資料,揭露邪惡的謊言,揭露邪黨對我們修煉人的殘酷迫害。邪黨怕它們的謊言和惡跡被世人所知、先後綁架了我和唐瓊、王有明、趙蘭州等幾位做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中旬一天,我正在街上行走,一輛轎車突然停在我身邊,下來七、八個壯漢把我圍住連拉帶扯的往小車裏推,我竭盡全力不進他們的車,並大喊:「土匪綁架人啦!」他們用拳頭打我的臉,我的鼻子、嘴裏流著一股一股的血,參與暴力綁架我的這些人是天水市秦州區公安分局聯合行動組便衣:劉亞順、張鵬舉、張文彬、劉增強、楊曉峰等。
我被他們拉到一個賓館的客房裏,一女警將我全身搜遍,所有東西全部拿走,口袋裏近八百元現金一分不留全部拿去,所有被拿走的東西,一概沒有任何收據,整個過程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個人身份證明。然後將我劫持到秦州區政法大樓政保股關押,我被銬上雙手坐了三天三夜(當時政保股長是裴桂林)。
然後他們將我移交到麥積區公安分局,關進一個帶大鐵門的兩層小院裏,期間惡警馮繼堂、武紅霞、劉萍的輪番對我酷刑逼供,馮繼堂、武紅霞用一寸多粗的木棍打我,棍打斷了再換一根,打完了再問,問完了再打,並強行令我站在牆角,由惡警馮繼堂打耳光,不知打了多少下,只覺得臉麻麻的、頭又大又脹,一股熱乎乎的血順著衣服往下流,而且不讓睡覺,不讓閉眼。這場嚴刑逼供持續了十二天。
惡警將我秘密劫持到秦安看守所關押。當時我被打的遍體鱗傷,一條腿不能行走,頭臉腫的像充氣皮球,眼睛腫成一條線,數九寒天除身上穿的一套衣服外,沒有任何生活用品和衣物。
五個月後,天水市公安局來了兩警察非法提審我,我問他們我犯了甚麼罪被秘密關押秦安,為甚麼不通知我的家人,而且不給任何生活用品。他們不回答。
我被綁架的一個星期後,天水市秦州區公安分局聯合行動組的裴桂林帶一警察闖到我兒子所在學校天水市一中,通過校方,將正上高一、未修煉的兒子綁架到天水市戒煙所,並用手銬銬住雙手審問,後將我兒子雙手背銬面對牆站立兩天兩夜。第二天早晨九點,裴桂林等又將我丈夫從家中綁架到天水市戒煙所,十幾個警察圍住他非法審問,並沒收他身上的兩部手機。
丈夫被抓時,他的父親正病危,家中只有一位八十歲老母和一個臥床不起的妹妹,本地沒有親戚,急的老母哭天喊地的拜託人找兒子,而這一切公安局那些警察全知道並親眼目睹,可他們不顧老人死活,毫無人性地強行將我丈夫非法關押十四小時,晚上十一點多才放回去。丈夫回家的第二天早晨十點多,我的公公就去世了,老人去世前一個小時我兒子才被放回。由於惡警沒收了我丈夫的兩部手機,給他辦老人後事帶來極大的困難。
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關押在秦安期間,被醫院診斷出膽結石,需馬上手術治療,否則有生命危險,我被保釋回家,住院治療過程,未進行手術,又被天水市秦城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關押到天水市看守所。
天水看守所非法關押著很多法輪功學員,獄警強迫我們進行奴工勞動、背監獄規則、每週做自我檢查、照犯人相、早晚報數、聽管教訓話、強行按各種手印,還要給管教洗衣服,並且隨時和定期大安檢大搜身,如有不從和爭辯,必遭毒打。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天水市秦州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我和王有明被非法重判十一年,唐瓊被非法判重判十二年。開庭前我家人未收到任何法院通知。我們上訴,法院不作任何答覆。遭惡警酷刑折磨、胳膊被打斷的蘭州法輪功學員張金梅被秦城區法院非法重判十九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我、唐瓊、張金梅、王有明和另兩位男性法輪功學員被分別劫持到甘肅監獄女監和男監迫害。
在甘肅女監隊,惡警將我們全身扒光非法強行搜身,所有物品都被拆爛和撕開,80%的物品被沒收。搜到唐瓊時發現了師父的經文,惡警隊長華某抬手就是幾耳光,張金梅因阻止惡警打人,被銬在大廳地面一條長鐵板上,人只能蹲在地上,不分晝夜銬了一個星期。
我們在監獄受到非人的折磨,每人都被三名「包夾」日夜監控,每天惡警輪番訓話,強迫奴役勞動、報數、穿囚服、背監規、寫思想彙報、逼看污衊師尊和大法的電視錄像和書、逼看央視造假新聞,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能接觸、不能說話、不能學法煉功、不能講法輪大法真相和揭露惡警對我們的迫害。隔幾天將我們和犯人一起弄大廳裏扒光衣服搜身,大廳在一樓幾個大窗口敞著,外面時不時有人走動,就在這光天化日下,她們非法強迫我們脫光衣服由她們隨意搜身,我們的物品隨時被倒出來檢查,稍有不從和她們認為的危禁品,不是被打就是上刑具關禁閉,此類行為構成了嚴重的侮辱罪。
一個月後我們分到不同監區遭受非法迫害,我被分到一監區(這裏已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在這裏我們受到超時奴役勞動、強行轉變我們的思想、每天強行到辦公室聽幹警無理的訓話1_2小時,「包夾」不分晝夜的跟蹤監視,強行背監規考監規,報數、寫各種歌頌邪黨的稿件,強迫看污衊師尊和大法的電視錄像書刊,強迫看中央造假新聞,不許我們學法煉功講真相、不許我們同修之間來往說話。
我們沒有休息日,每天早晨七點出工,晚上十點收工,中間只有兩次吃飯的時間,就我幾十分鐘的吃飯時間也被她們用來為她們自己賺錢,剛吃完馬上被要求剝大豆、剝蒜、糊紙袋、並要求定質定量,晚上收工回來接著幹,直到半夜十二點多才收工,完不成定量接著幹,質量不合格就反工,啥時幹完啥時睡覺,第二天早上七點正常出工,生病不能休息必須出工,犯人接見家人時間可長達一小時至二小時,法輪功學員接見家人只有二十分鐘,有時只有十分鐘,接見時被獄警監聽,並作記錄,有時外邊家人身邊坐一名幹警,我身邊坐一名幹警監聽,犯人能吃接見餐,法輪功學員不能吃,不讓我們自己買生活用品,不讓我們自己打熱水,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困難,犯人可隨意上下樓,上別的號室,法輪功學員不能,犯人可隨意接觸任何人,法輪功學員不能和別人說話,任何一個犯人都可以監視法輪功學員,彙報其行蹤,並有獎分,監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每月都有獎分,一次過年前我丈夫和兒子來看我,兒子想媽媽,可接見室的幹警和監區幹警不讓他們見我,無論他們怎麼說好話都不讓見,無奈他們含淚坐火車返回天水,女子監獄對待法輪功學員從不講法律,是非常邪惡的。
法輪功學員蘇金梅因看師尊經文被監區惡警大字形吊在間道卷閘門上,兩腳尖踮地整整吊了三天三夜,放下後又將雙手銬在水房暖氣片上幾天幾夜,不讓任何人給她送衣物食品(夜間非常冷),有專人看管,她因不放棄大法修煉被關禁閉室遭男性惡警毒打。
二零零三年後半年,一監區又送來一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一個星期後被迫害跳樓身亡,而女監段監獄長在千人大會上卻說她畏罪自殺,逃避改造,咎由自取。
二零零五年底,我因膽結石動手術,手術後回女獄內院休息,規定手術後休息二十天,而監獄只容許我休息一個星期(就這一個星期也只能坐著不能躺著),接著就被強行送入監隊強行「轉化」,對他們這種非法迫害,我找遍這裏所有幹警,要求回內院休息養病,她們不予理睬,強迫我寫「轉化」書。
那一段時間監獄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全部非法強行隔離「轉化」,一監區受迫害的同修楊秀琴、王愛蘭、丁桂香、馬玉琳她們都被單獨隔離,每人有幾名惡警承包迫害,晝夜有三名犯人看守強行逼寫「四書」不讓睡覺、不讓閉眼、睏的睜不開眼就用火柴棍將眼皮支起來,每天只能吃饅頭喝開水,直到「轉化」為止。
非法逼迫我們在全監區犯人會上逐個發言表示自願「轉化」並錄像,不從者當場由監獄警務處五六個男性警察實施酷刑「轉化」。
在這地獄般的魔窟裏是沒有法制的界線,惡警完全任由她們自己的利益、情緒、興趣決定一切,視法律為兒戲、知法犯法、任何一個關押的人觸犯了她們的規定,或者沒有按照她們個人的要求做,她們不但懲罰當事人而且還要懲罰全體犯人,我們也不例外、她們明知發生的任何事都與我們修煉人無關,可她們每次都將我們和犯人一同懲罰,如全體罰站,讓太陽曝曬、一遍一遍唱歌、一遍一遍的背監規,罰坐(最長一次從下午6點坐到半夜12點)、全體寫檢查、一遍一遍開會強制發言,有時長達一天一夜的關閉廁所,不讓上廁所,圍著操場跑圈跑不動也得跑,一遍一遍走隊列到她們滿意為止、飯菜少時餓著,多時撐死也得吃下去,不能剩、不能倒、不讓帶進號室只能吃下去。下工後飯菜放著不讓吃,要唱歌,唱不好接著唱,唱到她們滿意為止(下工後又累又餓根本沒精神唱歌),強迫所有人每月寫她們規定的各種稿件他們的惡行罄竹難書。
在此我呼籲全世界愛好自由民主的善良的人們,尤其是中國大陸的善良的人們關注還繼續在甘肅女子監獄遭受非人生活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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