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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織金縣法院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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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畢節地區織金縣中共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半對法輪功學員范發貴、王琴、蔡發明、馮啟明進行非法庭審,但所謂的「庭審」只不過是走過場,審判人員不讓法輪功學員說話,並很快宣布休庭,庭審成鬧劇。

非法判刑是在貴州畢節地區織金縣各級「六一零」機構(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指使下進行的。當天,織金縣法院虛張聲勢在法院前的空地上拉起了標誌線,出入口處三女法官對參加旁聽的人進行身份核對,三、四十名身著「特警服」的協警,手提橡膠棍、對講機,從一樓到三樓把守嚴密。而且,審判庭內旁聽椅子兩頭都有「特警」,真是如臨大敵,法院內外氣氛恐怖。

審判開始兩位公訴人宣讀起訴狀,因宣讀人,心虛膽怯而顯底氣不足,念的甚麼大家都聽不清,待一切走過場後,主審法官吳訓強心虛的問:法輪功學員范發貴,你有甚麼話說?范發貴理直氣壯的辯道:審判書中誣蔑法輪功,你馬上拿出法律依據來!才說了一句話,主審者連忙制止不准再說。接著問法輪功學員王琴為甚麼煉法輪功,王琴答:「為了有個健康身體和道德的提升,做個最好的人。而且,我告訴大家法輪大法是佛家正道大法!」話音剛落,又被主審人立即打斷,不准再說。這時旁聽席上一位十幾歲的小姑娘站起來大聲說:「我實在看不下去了,這叫甚麼審判,根本不讓人說話。」主審人急忙叫來「特警」,把女孩野蠻拖出法庭,隨即所謂法官宣布休庭。

其實,這些所謂的「法官」也心知肚明,知道迫害法輪功學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所以才心虛草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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