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居住在深澤鎮北袁莊村的法輪功學員陳培雲,正在家中忙生意,深澤縣公安局城區分局副局長邸立起帶領幾個警察闖入家中,強行將其綁架,送往深澤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並強行抄家,抄走用於做生意的電腦等私人物品,價值近萬元。
陳培雲,男,三十九歲,深澤縣大堡村人,大學畢業,現在以銷售布藝製品為生。他家住農村、自幼多病,出於對氣功的愛好和感歎生命的無常輪迴,使他走到了法輪功學員中間。
二零零一年,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一年,其妻子同時被非法關押半年,後雙雙被送石家莊勞教所迫害,使其妻子精神失常半年之久,後通過修煉慢慢恢復過來。二零零二年秋,陳培雲又被綁架,腦部被撞傷,呈昏迷狀態,才將其放回家。
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就遭到多次迫害,家中老人整日擔驚受怕,為此提心吊膽。此次陳培雲被非法關押,其家人多次向公安局、城區分局要求放人,要求歸還被抄走的財物,他們互相推諉。並將陳培雲非法勞教一年,四月六日送往石家莊勞教所繼續迫害。
(二)
袁會永,男,四十六歲,深澤縣北袁莊村人,二零零五年年期間,因患股骨頭壞死,多方醫治無效,臥病在床,其家人遭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壓力。後聽說煉法輪功能強身健體,便抱著試試看的想法煉了起來。先是靠著人扶著能站起來,後來甩掉了雙拐,他不但能生活自理,還能幹些家務、做飯等。他心裏明白,這是大法的奇蹟,是大法給了他第二次生命。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二點多,公安局城區分局副局長於軍坡帶領幾個警察闖入他的家中,非法強行抄家,幾個人強行抬他到警車上,他大聲呼喊:「法輪大法好!」他要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就是好!鄉親們出來阻攔,還是被強行送往深澤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家人和鄉親多次要人。關押十四天後,仍然被送往石家莊勞教所,因勞教所見他身體不好,拒收,這才叫家人把他接回去。
(三)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一點,公安局鐵桿分局和鐵桿鎮政府有六、七個人,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張杏轉家中,強行搜家,並揚言要再次把張杏轉帶走,這時她丈夫和婆婆說:「你們抓走了她一年多,剛回家還沒幾天,又要抓人,這還讓人過不過了?」所長王義要警察把張杏轉強行抬走,急得她丈夫從屋裏拿來一把菜刀,要拼命,她婆婆也拼命保護她,警察才罷休。
張杏轉,五十二歲,鐵桿鎮西河灘村人,是個鄉村醫生,多年來,為鄉親們看病,與人和善,孝順婆婆,勤儉持家。二零零九年九月底,在前往安徽探親期間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期間,經常被打罵,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長期遭受精神折磨。鄉親們曾四百多人聯名簽字要人,仍不放人,至二零一零年十月底才回到家中,不到半年,又再次遭到騷擾。
此次大面積迫害事件主要負責人:
郝 娟:公安局副局長兼國保大隊隊長,深澤鎮東關村人 手機13930133885
曹夫坤:公安局局長 手機15831166888
王會輕:公安局副政委 辛集市人,手機13603315698
杜利建:公安局城區分局局長,鐵桿鎮杜家莊村人,手機13832144474
邸立起:公安局城區分局副局長
於軍坡:公安局城區分局副局長
自郝娟被提升為宗教局局長兼國保大隊隊長以來,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或判刑。
深澤縣「六一零」、公安局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如下:
1、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晚,公安局、派出所對全縣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綁架。侯村法輪功學員秘改欣被綁架、非法冤判三年徒刑。小堡村法輪功學員的親屬張朝峰被綁架,被冤判三年半。
2、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晚,又對部份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抄家,李家莊王青花、石橋頭村劉秀棉,南卓頭村英棉,北卓頭村張欣改,西河村孫靜霞共五人被綁架。其中西河村孫靜霞、北卓頭村張欣改二人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石橋頭村劉秀棉被送石家莊洗腦班迫害二個月之久。
3、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傍晚,深澤鎮法輪功學員王敬芝和劉平娟,去學校看望即將高考的孩子,被綁架關押。
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在縣城新開街開理髮店的徐豔潔遭綁架。徐豔潔,女,四十多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5、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晚上,公安局和各鄉政府、派出所的不法人員,以穩定奧運為藉口,對深澤縣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突發性的搜捕、抄家。很多法輪功學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騷擾和迫害。小只要村張榮芬、賀青,西南留村張建永,楊村張六英,南關村英欣,西河攤村周蘭芝,田家莊村江榮儉,劉王莊村祝平宣等多人被非法抓捕。其中,張榮芬、賀青、張建永、張六英、周蘭芝、祝平宣等被非法勞教迫害。
6、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南趙八村法輪功學員茹英、西大陳村法輪功學員許榮恩被騷擾。耿莊村法輪功學員韓芝敏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7、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時,城東分局將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王彥綁架,並進行了強行抄家。
8、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留村鄉賈村法輪功學員張永昌被非法勞教一年。
9、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石油法輪功學員安金婷被邪惡之徒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10、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西趙莊村法輪功學員王俊潔,女,六十多歲。在深澤縣城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11、二零零九年九月底,西河灘村女法輪功學員張杏轉,被非法勞教一年,強行關押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
12、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上午,東北留村法輪功學員劉俊欣,在回家途中被綁架,後直接送石家莊洗腦班迫害。
13、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鐵桿鄉徐運芬被綁架到石家莊洗腦班迫害。八月十六日,綁架小只要村法輪功學員信俊彩、石橋頭村法輪功學員呂萍並送石家莊洗腦班迫害。
14、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深澤縣城區分局綁架了北袁莊村法輪功學員袁會永和在北袁莊村居住的法輪功學員陳培雲,並掠走了部份用來做生意的私有財產。後陳培雲被非法勞教一年。
在郝娟上任短短的幾年間,就有三十一個法輪功學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不要以為這只是個數字,每一個數字都代表了一個受迫害的家庭,每個家中都有老人和孩子,這不僅僅是這幾個法輪功學員的事,是更廣大的民眾遭受迫害。幾年中,法輪功學員頂著被抓、被勞教、被判刑的巨大壓力,多次寫勸善信、送真相資料,有的學員還親自找到郝娟家中對其講真相,希望她能早一天了解法輪功真相,明辨真偽,善待法輪功學員,也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可是受矇蔽太深,又被權欲沖昏了頭腦的郝娟聽不進學員的規勸,仍然一意孤行,還是選擇了繼續迫害法輪功,積極配合江氏集團的非法組織「六一零」,直接指揮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用她的話講「抓住法輪功就送勞教」,她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這種執法犯法,膽大妄為無視國家法律的做法,實在讓人不可思議。
在中國大陸,人們普遍法律意識淡泊,不懂法,很多人對法律敬而遠之,不願意也不想了解法律,又以為法律說的是對的,這一切給迫害法輪功提供了極大的方便,迫害中,它們壓根就沒給法輪功學員講過法律,然而卻在法律的外衣下幹著最邪惡的勾當。這也證實了中共邪黨「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殘暴,同時也給那些為了權欲泯滅良知的所謂執法者們提供了有利可圖有機可乘的機會。
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自由即為我可以信仰,也可以不信仰,我既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既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此為真正的信仰自由。現在的「偽」信仰自由是:你只有不信仰的自由,和只能信仰我讓你信仰的這個宗教的自由,而沒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
一個公民不管他有甚麼樣的思想和信仰,只要他沒危害他人的實際行為,就不能認為他是違法犯罪。思想信仰是自由的,法律只能管公民的行為,而不能限制公民的思想,信仰屬於思想範疇,公民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不違法,不構成犯罪,更不應該受到刑事處罰。思想不構成犯罪,法律只懲處行為,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中國《刑法》總則中,明確指出構成犯罪要有四個要素,缺一不可,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B、犯罪客體(指被侵害的對像);C、主觀方面(故意還是過失);D、客觀方面(指犯罪後果和程度)。比如指控一個人殺了人,那麼就必須存在一個被殺者,否則罪名不能成立。法輪功學員不存在侵害了甚麼,沒有被侵害對像。
然而江氏集團和各級追隨著,以權代法,肆意剝奪法輪功學員在社會上的信仰自由;剝奪法輪功學員選擇有益健康鍛煉的方式;剝奪法輪功學員受到污衊時,申辯理由的自由。剝奪法輪功學員通訊自由;剝奪法輪功學員就業、就學的權利;剝奪法輪功學員現金、存款、退休金等,剝奪法輪功學員正常生活、交往的自由;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抄家、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等都嚴重違反了國家法律。
在這裏我們再次提醒深澤縣所有參與迫害者們:鎮壓法輪功完全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很多都是口頭通知,不留文字的,你們想過沒有?一個政府竟無視國家和法律,用栽贓陷害,謊言,流氓的手段毒害著我們的國人十幾億,那麼各級執法者的盲目隨從,所造成的後果也是你們必定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想一想,當歷史翻過這一頁,你扮演了一個甚麼樣的角色?
我們也誠心正告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法輪功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深受世界人民的讚頌,針對法輪功學員用暴力手段進行的綁架而後剝奪人身自由、實施虐待、強迫放棄信仰,是無視法制和基本人權,公然踐踏法律的犯罪行為,是披著執法的外衣殘害良善,危害著整個社會,必須停止這種滅絕人性的迫害。我們真心希望那些被矇蔽、利誘還在做惡的官員、警察們能明白真相,停止做惡,不要被非法組織「六一零」利用。善惡有報是永恆不變的天理。做惡者不但自己難逃惡報,還會殃及家人,希望你們趕緊懸崖勒馬,不要再助惡為虐,不要再執迷不悟,做邪黨的替罪羊、殉葬品。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迫害,退黨、團、隊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