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迫害致死案例
非法判刑案例
非法勞教案例
非法抓捕、關押案例
暴力洗腦迫害案例
經濟迫害案例
結語
自1999年7.20以來,梁晉川極力推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他們在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大肆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的同時,對法輪功學員單位無理開除、扣發工資、非法抄家搶劫錢財、非法搜身搶走現金、非法罰款、勒索生活費、敲詐「保證金」。梁晉川任米易縣公安局長期間,給米易縣法輪功學員造成二百多萬元的經濟損失。梁晉川一夥是在濫用職權、貪贓枉法、魚肉百姓、中飽私囊。
(一)法輪功學員被單位無理開除的部份案例:
1、黃天才,米易縣醫院職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原院長馬德軍(馬已遭惡報:因貪污罪被判刑3年)強迫醫院職工人人過關,多次在職工會上攻擊大法,叫囂「誰還要煉(法輪)功,我就叫他下課(丟掉飯碗)」。黃天才因不放棄修煉,進京上訪證實大法,2000年被勞教,同時被單位無理開除。
2、朱明春,米易縣醫院醫務科長。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原院長馬德軍強迫醫院職工人人過關,多次在職工會上攻擊大法,叫囂「誰還要煉(法輪)功,我就叫他下課(丟掉飯碗)」。朱明春因不放棄修煉,2000年進京上訪遭綁架關押,以後被迫流離失所,又被公安局綁架,被米易縣法院判冤獄8年,被單位無理開除。
3、高龍玉,於2000年5月11日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強行搜身,身上帶的現金被搜走。政保科叫學校派老師將高龍玉接回,送看守所關押28天,學校以支付接人的費用和被拘留期間的食宿費為由,高龍玉工資被無理扣掉1800元。在被關押期間,政保科副科長廖紅兵找高龍玉談話說:你如果堅持(煉法輪功),將會失去工作,高龍玉表示要堅持修煉下去,學校於2000年7月,沒有任何手續就停發高龍玉的工資,單位無理開除至今。以後,高龍玉應家長要求,以自己所學之長給幾個學生補課,獲得一點微薄的收入維持生活,也被縣教育局強行制止,使之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高龍玉於2001年1月14日被綁架到公安局樓道,用手銬銬在欄杆上凍了二天一夜,30多個小時,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200元。
4、曾世華,米易縣坪山中學教師,1999年到2000年兩次進京上訪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兩次,並被單位無理開除,2000年6月20日參加米易縣撒蓮拖長河溝法會遭綁架,2000年11月被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其妻因承受不了這種殘酷的迫害被迫與他離了婚。
5、呂濤,原在攀枝花賓館工作,2000年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回攀枝花被非法關押15天,「610」逼迫呂濤辭掉工作,賓館一分錢的退職費也沒有給。
6、蘇麗娟原任撒蓮鄉文化站站長,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撒蓮鄉政府撤銷文化站站長職務,從此失去工作。1999年的工資全部被扣發。
因被單位無理開除,十二年來,給法輪功學員造成一百多萬元的經濟損失。
(二)法輪功學員被扣發工資的部份案例:
1、高龍玉: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各單位多次集中法輪功學員洗腦,強迫法輪功學員表態。高龍玉公開承認要修煉法輪功,被米易教育局及埡口學校停職反省23天,扣發2002年2月23天的工資600多元。2000年5月11日,高龍玉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強行搜身,身上帶的現金被搜走。政保科叫學校派老師將高龍玉接回,送看守所關押28天,學校以支付接人的費用和被拘留期間的食宿費為由,高龍玉工資被無理扣掉1800元。
2、呂濤,2000年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到北京接回來接她的警察邱天明及家屬的差旅費,由原單位在呂濤工資獎金中強行扣支,呂濤99年1千多元的獎金被全部算光。
3、陳昆,米易縣埡口學校教師,2000年3月陳昆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非法搜身搶走現金300元,回米易被非法關押8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150元。陳昆被學校停職,三月份的工資1000多元全扣,從四月起每月的工資被扣發100元達半年之久,之後陳昆被教育局無理降了兩級工資,至今尚未恢復。
4、江益蘭,米易糧食局退休職工,僅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三次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迫害,被國保大隊體罰、罰款。縣「六一零」脅迫米易縣糧食局局長、書記、保衛幹事長期非法監控江益蘭,限制江益蘭的人身自由,不准江益蘭外出,否則,派人尋找江益蘭的差旅費就從江益蘭的退休金中扣除,因此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米易縣糧食局從江益蘭的退休金中扣了5500多元支付有關人員的差旅費,同時扣保證金5000元。
5、何志芬,米易縣醫院職工,於2000年參加法會遭綁架,被縣醫院原院長馬德軍扣工資半年,扣獎金一年,共一萬多元。
(三)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搶走財物和非法罰款的案例:
1、「610」為了快速的、全面的把法輪功鎮壓下去,在米易「610」的操控下,米易縣十幾個鄉鎮都辦了洗腦班,專門雇打手把本鄉的法輪功學員挾持到鄉政府強行洗腦,酷刑折磨,超負荷的勞役,超過人體能承受的極限。在這種情況下,當鄉政府(「610」操控的)提出收錢、罰款、交保證金等無理要求時,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或家人,為了讓自己或親人免遭苦難,順從了邪惡,困難的家庭甚至被逼用貸款交罰款,這樣使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肉體上遭到了殘酷折磨,經濟上也受到嚴重損失。(損失約40萬)
1999年12月攀蓮鎮挾持了17名法輪功學員到攀蓮鎮第一期(10天)洗腦班迫害,強行收大米20多斤,生活費每天15元,計3060元(每人180元)。2000年7月攀蓮鎮第二期洗腦班有28名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攀蓮鎮政府逼迫每人交大米50多斤,生活費每天15元,計6300元(每人225元),強行非法罰款1千至2千元,計42000元。
丙谷鎮於1999年12月辦第一期洗腦班,5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強迫每人每天交大米1斤,生活費15元,計8250元(每人165元)。2000年7月第二期洗腦班7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丙谷鎮政府強迫每人每天交大米1斤,生活費15元,每人交「保證金」1000元,計81550元(人均1165元),進京上訪者(7人)每人被罰款200元,計1400元。
撒蓮鄉於1999年12月辦第一期洗腦班十天,6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鄉政府強行收每人每天生活費10元、學習費10元、大米20斤,計13800元(人均230元)。2000年7月第二期洗腦班有2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撒蓮鄉強行收每人每天生活費10元、大米20斤,計2600元(人均130元),非法罰款或收取「保證金」1千至2千元,計30000元。
埡口、草場、沙壩、普威、掛榜、觀音、小街、新河等鄉於2000年也辦了為期7至10天的洗腦班,20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被鄉政府勒索生活費、罰款、保證金等至少20萬元。
2、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搜身抄家搶走財物、勒索生活費、罰款案例:
1999年10月15日,張洪英、胡興玉等四人進京上訪遭綁架,10月22日遣送回米易,被政保科每人罰款200元,計800元。張洪英被關押在看守所,身份證被沒收、500元現金被米易公安局沒收。2000年2月張洪英再次去北京上訪又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罰款200元,
劉長會等7名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1月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公安人員綁架毒打、審問。在駐京辦劉長會等人的衣服、鞋、600元現金全部被搶走,其他6人也遭搜身搶劫,估計至少搜走現金3000元。回米易遭非法關押後被政保科向金發等每人勒索罰款200元。
1999年11月,何明珍、廖國美、王元品、王美、馬玲、楊興春、楊興美、高龍英、胡興玉、張遠林、曾平蘭、張正煥、廖遠富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被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事處,然後押送回米易,每人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等人罰款200元,計2400元。廖遠富被向金發、楊梓華罰1000元。
何明菊於2000年1月第一次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監禁,非法沒收了身份證,勒索了現金50元。遣返回米易縣被米易縣公安拘留一個星期,罰款35元,又被挾持到撒蓮鄉洗腦班強行洗腦迫害。2000年2月第二次到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駐京辦對何明菊多次搜身,搶走身上所有的錢(多少已記不清了)。一個星期後被遣返回米易,剛下火車就被關進看守所拘留一個月,釋放時叫來子女罰款600元放回家。
2000年4月肖雲鬥和女兒何芳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遣回米易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肖鬥雲的女婿趙國軍因堅持煉功被綁架到米易縣公安局拘留,回家時每人被罰款200元,共計600元。
2000年6月29日,撒蓮鄉「610」頭目何福祥帶人把何明菊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打手毒打、體罰,超負荷勞動,何明菊絕食抗議,在何明菊被迫害得皮包骨頭的情況下,鄉政府的何福祥、唐良宏、唐禮華,陶雲春、周從貴等人脅迫其子女替她寫了保證書交了2000元罰款,才允許家人把何明菊接回家。
沈德志於2000年6月28日到北京上訪護法,7月1日被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惡警把沈德志身上生活費和路費全部(具體數目記不清了)搜光,然後由米易公安局郭強等人押回,被罰款200元,直接送攀蓮鎮洗腦班迫害。洗腦班結束時,又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罰款700元,勒索從北京回來的路費250元,共計950元(不包括搜身搶走的)。
張遠林2000年2月第二次進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綁架,又被押到攀枝花駐京辦,遭到惡警非法搜身,逼迫大法弟子扒光衣褲、鞋襪,身上600元現金被惡人搶走。在駐京辦關押了一星期,由米易政保科的周林等人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回家時又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2000年6月30日在丙谷五大隊四隊開法會,被丙谷鄉政府人員鐘文武、伍世榮、何轉烘、鄧定銀、嚴文猛、吳世兵等人把所有參加法會的學員都抓去鄉政府洗腦班。結束時張遠林又被非法罰款300元。
楊興春於1999年11.月19日進京上訪遭綁架,遣返回米易,被政保科罰款200元,隨即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洗腦班結束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勒索180元。2000年7月1日楊興春再次進京上訪遭綁架被政保科勒索罰款200元,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鎮「610」頭目嚴繼清等勒索「保證金」1000元。2002年2月6日楊興春向世人講真相遭綁架,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勒索罰款350元。
高勝元於2000年6月4日進京上訪,被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押回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7天,遭體罰、打耳光,被腳踢等,被政保科向金發非法罰款300元。埡口鎮政府嚴文治要高勝元支付到北京接他的差旅費1100元,本人無錢支付,強行將高勝元女婿的價值3000多元的五羊摩托車搶走,至今未還。
萬兆樹於2000年5月10日到北京上訪,被駐京辦警察非法搜身搶走380元現金。在駐京辦關押5天後送回米易縣看守所關了12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650元,強行收伙食費120元,沒有給任何手續。2001年2月萬兆樹發真相資料遭政保科向金發和小街派出所毛太林綁架到公安局吊銬關押5天5夜,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650元。
余蘭於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訪,在北京信訪辦被警察抓捕,送到北京辦事處關了一天,回到米易,被政保科向金發等人勒索罰款200元(脅迫其兒子交的)。
張正慈於2000年7月1日,去北京上訪說明真相,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隨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三天,其間張正慈的現金271元錢被抄走,沒有任何收據。
張貴超於2000年7月2日,到北京天上訪遭綁架,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25天,政保科向金發等人強迫家屬交1000元取保,1000元至今未還。2000年12月17日,張貴超在本生產隊建築工地被政保科的柴發祥(已遭惡報死亡),劉興雲和埡口鄉的嚴文治等6、7人。綁架,關押在埡口鄉政府強行洗腦,被嚴文治勒索1200元(因張貴超家實在交不起,未交)。
張遠會,於2000年7月9日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回米易直接挾持到丙谷鄉洗腦班迫害,被勒索現金200元。2000年12月,張遠會貼真相資料,在家中遭政保科柴發祥、周林等5人的綁架,在看守所遭受折磨,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非法罰款200元。
楊正英於2000年8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勒索200元。
張正煥於1999年11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200元。於2000年2月張正煥第二次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又被政保科勒索200元。
楊興美於1999年11月到北京和平上訪遭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由攀枝花公安局和米易公安局押回,在看守所關押8天,被政保科楊梓華等人的多次毒打,勒索罰款200元。2000年7月楊興美被村幹部和鄉幹部挾持到攀蓮鎮洗腦強行洗腦,被罰跑步、蹲馬步、不准睡覺、暴曬,被攀蓮鎮嚴繼清等非法罰款300元。2000年7月馬丹(楊興美的女兒)因到北京上訪,回來後被罰款2000元。
胡興玉(80歲)於1999年10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200元,1999年11月胡興玉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又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十天,攀蓮鎮不法人員抽走胡興玉的土地,她兒子拿100多元將土地承包回來。2000年7月,胡興玉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攀蓮鎮嚴繼清等勒索300元。
闕發秀於2000年3月27參加法會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
王明珍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轉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押送的警察的車費都是由本人出的,在駐京辦被勒索了100元,由家人來京接回,在米易政保科罰款200元,強行送攀蓮鎮洗腦班關押迫害。被攀蓮鎮嚴繼清等勒索罰款200元後才放回家。2001年1月3日,王明珍正在地裏幹活,被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李雪松等四名警察從地裏綁架,並非法抄了家,被非法關押了16天後被政保科楊梓華等罰款200元。
何明菊於2000年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監禁一夜、被沒收身份證,勒索現金50元,回米易在看守所拘留一個星期,罰款35元。釋放當天被挾持撒蓮鄉洗腦班迫害。2000年大年初一,何明菊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個星期,遭到多次搜身,搶走何明菊身上所有的餘錢(多少已記不清了)。每人每天被收取15元,吃的卻是警察們在外面吃剩的菜。政保科的廖紅兵、周林等人將其遣返回米易,非法關押一個月,政保科的廖紅兵、周林等人強迫家人交了600元罰款才放回家。2000年4月,何明菊一家人都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女婿因煉功被綁架,老伴、女兒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押回米易關在看守所),無人管理三畝早市菜,全部乾死,沒有一分錢的收入,損失二萬多元。回家時每人被罰款200元,何明菊家又被政保科勒索600元。回家後遭到政保科、鄉政府的多次騷擾。2000年6月29日,何明菊被撒蓮鄉「610」頭目何福強帶人挾持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何明菊絕食抗議洗腦班的酷刑折磨,抵制迫害,被何富強等人加重迫害,逼迫其子女交了2000元罰款,才將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傷痕累累的何明菊接回家。
何明珍於1999年11月,進京上訪遭綁架,返送回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7天,被敲詐35元。2000年1月何明珍第二次上訪遭綁架,在攀駐京辦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政保科的周林,廖紅兵等將其押送往米易,在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被政保科周林等非法罰款600元。2000年6月,撒蓮鄉陶雲春、唐禮華等共10多人,一早闖入何明珍家強行拿走一大袋(100多斤)米,把何明珍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2001年正月十六,何明珍發真相傳單遭綁架到米易公安局政保科酷刑折磨一個星期,被政保科周林,向金發罰款200元才讓其回家。2001年8月20日,政保科向金發等人闖入何明珍家,非法抄家,將其綁架到公安局非法關押兩個月,10月20日非法勞教,劫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政保科的柴發祥,廖紅兵等3人押送何明珍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途中向六名法輪功學員勒索1460元。「610」迫害何明珍,株連到家人,她的丈夫兩次被單位扣發工資。因惡人多次威脅、挑撥,其丈夫被迫與何明珍離婚,一個幸福的家庭被中共的迫害拆散了。
2000年7月1日,譚相瓊、譚玉蘭、張興榮、張繼會、張繼平、張家貴、張林林、宋懷品等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遭綁架迫害,從北京劫持到米易看守所關押後,劫持到米易攀蓮鎮鄉洗腦班,叫每個人交大米50斤,2天吃了兩頓飯,不准睡覺,早上還要起來跑步,又被鄉610頭目嚴繼清等勒索「保證金」1000元後才准回家。
2000年4月25日晚9點,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周林、柴發祥和撒蓮派出所的崔龍兵、朱天鵬及撒蓮鄉政府的一幫惡人打手,暴力把本鄉羅江平等32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撒蓮鎮政府大院體罰和酷刑折磨,32位男女老少關在一起不給東西吃,不給水喝,折磨24小時後每人罰款100元,計3200元。2000年5月羅江平到北京上訪,5月7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遭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被搜身檢查,沒收了20位法輪功學員的現金,男女老少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一個饅頭吃,而吃住每人每天收現金65元,非法關押一個星期。遣送回米易被政保科沒收現金300元,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又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罰款1000元。2000年6月20日羅江平遭惡人綁架關押在米易看守所期間被非法關押期間,撒蓮鎮的陶迎春、白廷飛、陳林平、唐禮華帶領一幫人,闖入羅江平家,恐嚇羅江平的妻子和女兒,搶走大彩電一台(理由是:羅江平進京上訪欠他們錢,要拿東西抵債)羅江平年僅10歲的女兒嚇的驚叫,羅的四弟聽到姪女叫聲,趕來制止,打手們就圍著他,羅的妻子與他們講理,不許他們搶東西,陶迎春將羅妻的手臂拽得發青。羅江平被非法關押36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還強迫交150元生活費。
1999年12月黃明富、陳朝英夫婦被撒蓮鄉政府唐禮華、陳林平等人挾持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被鄉政府唐禮華等勒索200元。2000年4月25日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等和撒蓮鄉的白廷飛、陳林平等將陳朝英等32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鄉政府迫害24小時,被鄉政府唐禮華等勒索100元(前面已計算)。2000年5月13日陳朝英(夫婦)進京上訪遭綁架,攀枝花駐京辦警察邱天明、宋樂安等非法搜身搶走陳朝英夫婦820元現金。在駐京辦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每天逼交15元的生活費。2000年6月底,鄉政府陶春雲帶領一幫人闖入陳朝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陳朝英全部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等,搶走了現金2900元。陳朝英夫妻倆被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在陳朝英夫婦被關押在洗腦班期間,陶春雲等一幫惡人再次闖入陳朝英家,搶走一台大彩電(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大肥豬兩頭。惡人在抄家時,搜到一篇師父的新經文,陳朝英夫婦被挾持到丙谷派出所折磨,又被勒索50元。陳朝英夫婦在洗腦班關押迫害9天,兒女們想方設法湊夠2000元交給鄉政府,才放他們回家。2001年3月中旬,陳朝英夫妻發真相資料,再次遭到政保科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公安局,雙手被銬在政保科樓上過道的鐵欄杆上,被折磨一天一夜,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400元才放人。
2000年2月1日王美進京上訪遭綁架,轉到攀枝花駐京辦白廷飛搜身搶走現金420元。2000年2月13日王美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等勒索現金600元。2000年6月底,王美被挾持到撒蓮鄉政府洗腦班迫害得身體實在不行了才放回家。王美回家時鄉政府的何富強等到王美家搶走了十幾斤大米,敲詐了100元的生活費。2001年3月中旬,王美發真相資料,遭到政保科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公安局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威脅王美家人交罰款200元。2001年10月,王美被非法勞教2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廖、柴還侵吞了王美家裏給王美的390元現金。
2000年2月1日馬玲(化名)第二次進京上訪再次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週。押回米易直接被關押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政保科廖紅兵、周林等強迫家人交了600元錢,才放回家。2000年4月24日馬玲參加法會,被鄉政府不法人員綁架,在鄉政府關押一晚上,第二天直接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又被政保科周林、柴發祥等強迫家人交200元的罰款,150元的伙食費。2001年3月馬玲發真相資料遭綁架,政保科向金發、周林夥同撒蓮鄉政府的不法人員威脅恐嚇逼迫家人交200元罰款。
劉坤伍與2000年5月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罰款200元。2000年7月劉坤伍被攀蓮鎮官員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鎮書記蔣興文等勒索1000元。
廖遠富於1999年10月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1000元。因家庭困難,其家人貸款交了罰款,可是廖遠富剛出看守所的門又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
王元品於1999年11月下旬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監禁在攀枝花駐京辦一天一夜,吃了一頓飯,被勒索現金61元。遣送回米易遭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勒索現金200元。1999年12月,王元品被白廷飛、龔自國綁架到撒蓮鎮洗腦班迫害,被撒蓮鄉何富強等勒索200元。2000年1月底,王元品再次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綁架,關押在攀駐京辦五天五夜。冰天雪地的環境只准穿一件內衣內褲,每天只給一頓飯吃,遭非法搜身,搶走現金550元,至今未還。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又被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勒索現金350元。2000年4月24日在撒蓮拖長河溝集體煉功,遭唐禮華、龔自國的舉報、綁架,被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等搶走錄音機、煉功帶,勒索現金350元。
廖國美於1999年11月下旬到北京上訪遭綁架,監禁在攀枝花駐京辦事處一天一夜,只吃了一頓飯,被勒索現金61元。遣返回米易,被米易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勒索現金200元。2000年2月5日廖國美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七天,寒冷的氣候只准他們穿內衣內褲受凍,一天只給一頓飯吃,被勒索現金420元。遣返回米易,又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向金發、周林勒索現金350元。2000年4月24日廖國美等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遭綁架,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向金發、柴發祥、周林勒索現金350元。2002年9月,廖國美到大姐家耍,在家裏遭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周林、柴發祥等勒索現金350元。
喬菊月於2000年在家學法,被綁架,被政保科楊梓華、周林等罰款200元,後來在同修家又被綁架,被楊梓華、周林幹罰款200元。
呂波於2000年5月被綁架,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被政保科楊梓華、周林等罰款200元。同年7月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一個月,被政保科楊梓華、周林等罰款200元。
李素瓊於2000年7月2日進京上訪遭綁架,身上所帶的1030元現金全被北京警察搶走,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1000元,又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罰款450元。
李燕翠於2000年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曾明玉於2000年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黎坤素於2000年被非法關押1個月,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羅家英於2000年被非法關押1個月,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張康國於2000年進京上訪遭綁架,被警察搜身搶走現金400元,押回米易被關押1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罰款400元。
陳朝會於2000年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被關押1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被政法委(縣「610」)鄺紹明等罰款1000元。
鄧蓮華於2000年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被關押1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被政法委(縣「610」)鄺紹明等罰款1000元。
鄭尚碧於1999年11月23日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300元。
王國群向世人講真相,於2001年1月3日被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8個月,家裏的孩子和80多歲的老人無人照管。被強迫交了1000元的保證金後(至今未還),取保候審才得以回家,回家後,邪惡還派人監視王國群,失去人身自由。
郭大順發真相資料於2001年1月8日晚10點左右遭政保科向金發、沙壩鄉鄉長李世科綁架,關押迫害,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200元。
曾朝鳳於2001年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現金200元。
憲朝珍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攀駐京辦搜身搶走230元,回米易被挾持到丙谷鎮洗腦班迫害,被鎮「610」頭目鄧定銀勒索200元。2001年3月27日,憲朝珍被政保科的向金發等人綁架到公安局樓道用手銬銬在欄杆上(只能腳尖觸地)兩天一夜,政保科的向金發等勒索現金1000元。2001年7月25日憲朝珍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送回米易後關押在米易戒毒所,後又關押在看守所21天。由政保科的廖紅兵等人把憲朝珍送楠木寺勞教,勞教所拒收,又被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7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勒索現金1000元。
李發瓊發真相資料,2001年1月6日遭政保科和小街派出所綁架,在公安局樓道上吊銬2天2夜,又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現金200元。
王國瓊發真相資料,2001年1月2日遭政保科柴發祥、周林和小街派出所的警察到家中把王國瓊綁架到縣公安局吊銬在政保科的過道處一天一夜,第三天轉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八個多月,2001年9月取保候審出來時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李加明貼真相傳單於2001年12月14日遭綁架關押,被政保科的向金發罰款200元。
蔡會連於2003年在西昌遭綁架時被警察搜身搜走100元。
蔡發坤講真相貼傳單於2001年正月16日,政保科向金發等人綁架,吊在政保科會議室的鐵門窗上長達30小時之久,不給吃飯、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向金發、柴發祥要勒索300元,因蔡發坤困難交不出罰款,就逼其大兒子交了50元。
辜興芝於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了9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非法罰款500元。2000年4月辜興芝參加法會,村上的王爭華,鄉上的人將她綁架到鄉政府院壩中被雨淋了一宿,第二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非法罰款500元後才放回家。2000年7月辜興芝被挾持掛榜辦洗腦班迫害,鄉政府的左明芳等把她綁架到洗腦班,被小街派出所所長揚正付,鄉長劉相明非法罰款300元才放回家。陳啟榮因講真相,2000年3月8日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150元。
唐國銀因講真相,於2001年2月被政保科綁架關押,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200元。2005年1月24日國保大隊楊梓華、周林、郭祥等人到他家中抄家,非法抄走了大法書7本、講法帶6盤、煉功帶一盤、真相光碟5盤。並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29天,被楊梓華、周林非法罰款200元。
楊興秀於2005年8月被國保大隊的周林、楊梓華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資料等私人物品,搶走現金1000元,並將楊興秀綁架到丙谷派出所關了六天,在縣公安局關了三天,被他們銬上手銬、腳鐐,吊「鴨子浮水」。被摧殘的不能吃任何東西,生命垂危,公安局怕承擔責任才放人,過了不久李雪松等人又來楊興秀罰款200元。
牟朝銀於2000年被政保科、新河鄉政府綁架到米易公安局關押幾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現金200元。
孫大祥於2000年被政保科、新河鄉政府綁架到米易公安局關押幾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現金200元。
劉本洪於2001年3月4日在草場鄉兩岔河水庫開法會,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柴發祥和草場鄉治安室周超等人闖入劉本洪家抄家,抄走了大法書,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等勒索罰款1000元。劉本洪被綁架到縣公安局,雙手用手銬銬吊在二樓的走道上,不准喝水、不准睡覺20多個小時,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18個月又8天,受盡折磨,經常頭暈、嘔吐,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於2002年9月12日放回家,回家不久劉本洪就離開了人世。
江益蘭於2000年5月11日去北京上訪遭綁架,攀枝花駐京辦的邱天明等將江益蘭等16個男女老少法輪功學員關在一間只有4個鋪位的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三個饅頭,每人每天強行收住宿費50元,伙食費15元,看管費20元、租車接送費30元,從11日到16日算6天,收去522元。5月19日被米易縣公安局帶回,政保科向金發把他們關押在米易看守所30天,被向金發非法罰款200元。回家後被單位糧食局當時的局長劉興平扣工資2500元,說是付去北京接人的差旅費。
蔡芝敏,2000年5月進京上訪,被搜走現金300多元。
陳繼英、張繼芳於2000年12月14日發真相資料遭米易公安局政保科的周林等人綁架,在公安局樓道上吊銬3天3夜,被政保科勒索現金200元。
1999年11月28日江從猛到北京上訪,在中央信訪辦遭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回家後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被關押31天,被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看守所的朱成龍勒索現金1135元。2000年1月,江從猛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5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回米易被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被向金發、柴發祥、周林勒索罰款每人200元,伙食費150元。2000年4月24日江從猛在米易撒蓮鄉開法會被縣政保科的周林和撒蓮鄉政府的白廷飛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被政保科的周林等非法罰款200元、勒索生活費150元。2001年1月江從猛發真相資料。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非法抄家後綁架到看守所關押30天,被看守所的陳公安勒索現金150元。2001年3月2日江從猛在家中無緣無故被向金發和周林又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7個月之久。在米易看守所,被副所長朱成龍勒索現金110元。
2000年5月羅世美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勒索150元。
2000年6月26日田萬珍去北京上訪,走到廣元火車站被警察搜身發現是法輪功學員就遭綁架,把田萬珍關進廣元拘留所地下室,身上的300元現金被搜走。在廣元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被米易政保科的廖紅兵等幾個警察將田萬珍等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等逼迫其丈夫交保釋金1000元(2001年政保科藉口田萬珍參與聚會保證金政保科侵吞),2000年7月17日才把田萬珍放回家。2000年7月20日田萬珍被丙谷「610」頭目鄧定銀挾持到鄉政府洗腦折磨,田萬珍的丈夫被逼沒辦法又交了1000元不上訪的保證金,收款人是丙谷鎮的陳芬。2001年3月19日政保科的廖紅兵又來到田萬珍家罰款200元,當時田萬珍不在家,罰款是田萬珍90歲的老人和她兒子兩人湊錢交的。
2000年12月23日張富友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被新河鄉政府的人和米易縣政保科楊梓華、張亮勇等人綁架,在政保科,科長向金發、楊梓華和張亮勇等人銬在過道的欄杆上,又冷又餓的銬在過道上三天三夜,後被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5天,政保科的向金發、楊梓華、張亮勇、饒顯文、周林等人逼迫其家人交了1000元作保釋金才將張富友放回家。綁架張富友時張富友騎的摩托車也被向金發等扣押,後來張富友去要車時,周林勒索了張富友500元現金,沒有任何手續,向金發解釋說,這500元是他們的跑路費。張富友回家後經常受到公安和惡人的騷擾,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1999年12月29日文福品去北京上訪,在信訪辦被綁架,送到攀枝花駐京辦由米易政保科向金發和周林押回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2天,被向金發非法罰款200元。2002年9月2日政保科向金發等人把文福品綁架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3天,被向金發非法罰款200元。
1999年12月3日,米易政保科的廖紅兵、柴發祥,撒蓮鄉政府的何富強、唐禮華、夫成龍等非法闖入蘇麗娟家,從家中將蘇麗娟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強行收取生活費225元。1999年11月23日蘇麗娟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到駐京辦,十幾個大法弟子被關在一個小房間裏,每人收取住宿費50元。
傅元會因2000年2月14日發真相資料,2001年正月16日被米易政保科的向金發、郭祥、柴發祥和米易掛榜鄉的王應忠等人從家中綁架到縣公安局政保科,被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被向金發、柴發祥非法罰款200元後放回。
2000年7月楊興秀去北京上訪遭綁架,被米易政保科押回,關押在看守所七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300元。2001年5月丙谷「610」頭目鄧定銀等人到楊興秀家逼迫楊興秀交出大法書籍,非法罰款700元,收款人叫張加輝。
1999年11月曾平蘭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駐京辦關押一夜,非法沒收身份證,勒索現金50元,押回米易被政保科被戴手銬、罰站,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2000年6月曾平蘭再次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回家後被撒蓮鎮「610」頭目何富強等人綁架進洗腦班迫害,被鄉政府非法罰款100元。2001年2月曾平蘭在她媽家被撒蓮鎮楊鎮長、縣政保科的李雪鬆綁架到政保科,被吊銬了兩天一夜。被李雪松勒索200元。曾平蘭還多次遭到警察及鄉政府人員的騷擾,全家都不得安寧。
2000年2月張遠桂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勒索100元,押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200元,又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嚴繼清等強行勒索現金1100元。
田萬英2000年兩次進京上訪遭綁架。被政保科和丙谷鄉政府勒索600元
姚金蘭2001年6月發真相資料在德昌遭綁架,被政保科勒索2030元
2001年3月彭光瓊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被政保科勒索200元。2000年7月,彭光瓊被丙谷鄉政府勒索500元。
1999年11月黃承會被草場鄉政府洗腦班勒索200元。2000年黃承會向世人講真相遭綁架關押,被綁架關押政保科勒索200元。
1999年11月雷啟會被草場鄉政府洗腦班勒索100元。2000年雷啟會向世人講真相遭綁架關押,被綁架關押政保科勒索200元。2000年7月,雷啟會被政保科勒索1000元。
1999年12月楊國樹被撒蓮鄉政府洗腦班勒索100元。
從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到現在近十二年了,法輪功不但沒有被消滅,反而弘傳世界114個國家和地區,各國的「法輪大法月」、「法輪大法週」、「法輪大法日」,以及過年過節國內外各行各業給李洪志師父的逾萬份賀信,表明各國政府和人民對法輪大法的擁戴和歡迎。事實證明,法輪大法已走入世界各民族,「人類需要真、善、忍,法輪功屬於全世界」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信仰無罪、制止迫害,已成為時代的最強音。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也是法輪功學員揭露迫害、反對迫害的過程。法輪功學員通過講真相、傳「九評」,使世人了解到法輪功是甚麼?共產黨是甚麼?共產黨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認清中共惡黨的邪惡本質,從而退出中共邪黨及其團隊組織,到2011年3月15日已有91158238人退出中共的黨團隊,脫離了邪惡,選擇了光明。實際上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就是解體自身的過程。中共邪黨篡政以來施暴政於人民,在土改、鎮反、三反、五反、肅反、反右、三年大飢荒、四清、文革、「六四」鎮壓學生、迫害法輪功等等政治運動中,無數中國人成了中共虐殺對像,八千萬中國人死於非命,超過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這筆筆血債如何償還?人不治天治!古今中外的所有預言中提到今天在世上發生和將要發生的大事,貴州平塘縣出現的500年前從山崖墜落的2.7億歲的巨石斷面驚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說明中共的時日不多了。中共在迫害好人的同時,也把自己送上了斷頭台!
梁晉川雖然遭惡報而斃命,可是他迫害正信、迫害好人所犯下的罪行不會因為他的死亡而赦免。他抹黑法輪功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他迫害大法弟子所造成的傷害和損失是一定要徹底清算的!現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還沒有停止,就米易而言,梁晉川貫徹執行「610」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措施和迫害的手段還在延續,公、檢、法、司、國保、「610」的惡人還在對大法弟子行惡。稍微懂法律的人都清楚:目前中國沒有一部法律指出法輪功是×教,沒有一部法律規定禁止公民修煉法輪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因此,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應該受到憲法的保護,相反,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是在犯罪!歷史上迫害正信的人從來沒有成功過,每個人今天的善行、惡行,將來有一天都有回報,善行得善報,惡行食惡果。「善惡終有報,多行不義必自斃」,所有對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會被一一記錄在案,並成為將來審判的證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弄權者多麼猖狂,歷史的這一頁都會翻過去。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無論以任何藉口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天理與人間正義決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行惡者。我們再次忠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法輪功是如何力量都不可能鎮壓下去的,迫害法輪功的人絕無好下場!我們特別希望米易縣委書記張偉、政法委書記王永祥、副書記孫翔、公安局長李國宏、公安局國保大隊楊梓華、李雪松、周林、徐興,法院的唐良宏、周開瓊,檢察院的莊嚴、朱正富等人進一步了解法輪功真相,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們不希望悲劇在你們身上發生,萬望你為自己的生命真正負責,不要步梁晉川遭惡報的後塵。千萬不可心存僥倖,更不要將法輪功學員的多次勸善於不顧。為了你和家人有美好的未來,懸崖勒馬,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及早抽身,將功補過,才是你的明智選擇(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