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米易縣「六一零」自成立以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肉體摧殘的同時,也毫不手軟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經濟迫害。他們利用和脅迫政府部門及國家工作人員開除法輪功學員的公職、沒收農民土地、非法罰款等卑鄙手段,截斷法輪功學員的經濟來源。據不完全統計,米易「六一零」對法輪功學員開除公職、扣發工資、非法罰款、強行勒索,給法輪功學員造成近300萬元的經濟損失。
下面是米易縣遭「610」經濟迫害的部份情況:
一、被開除公職的法輪功學員有:
1、黃天才,男,30多歲,原米易縣醫院職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原院長馬德軍(馬已遭惡報:因貪污罪被判刑3年)強迫醫院職工人人過關,多次在職工會上攻擊大法,叫囂「誰還要煉功(法輪功),我就叫他下課(丟掉飯碗)」。黃天才因不放棄修煉,2000年被勞教,被米易縣人事局及衛生局開除公職。
2、朱明春,男,30多歲,原米易縣醫院醫務科科長。因堅持真善忍信仰,2002年11月遭綁架,2003年被非法判冤獄8年,開除公職,
3、高龍玉,女,30多歲,原米易縣埡口中心校教師,2000年5月11日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強行搜身,身上所帶現金被搜走。政保科叫學校派老師將高龍玉接回,送看守所關押28天,學校以支付接人的費用和被拘留期間的食宿費為由,高龍玉工資被無理扣掉1800元。在被關押期間,政保科副科長廖紅兵找高龍玉談話說:你如果堅持(煉法輪功),將會失去工作,高龍玉表示要堅持修煉下去,於2000年7月,沒有任何手續就停發高龍玉的工資,開除公職至今。以後,高龍玉應家長要求,以自己所學之長給幾個學生補課,獲得一點微薄的收入維持生活,也被縣教育局強行制止,使之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高龍玉於2001年1月14日被綁架到公安局樓道,用手銬把她銬在欄杆上凍了二天一夜,30多個小時,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200元。
4、曾世華,男40歲,原米易縣坪山中學教師,1999年到2000年兩次進京上訪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兩次,並被開除公職,2000年7月初為了生計曾世華去找一位朋友趙國軍準備外出打工,在朋友家才睡到半夜就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抓捕並判冤獄5年。其妻因承受不了這種殘酷的迫害被迫與他離了婚。
5、呂濤,女,36歲,原在攀枝花賓館工作,2000年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回攀枝花被非法關押15天,「610」逼迫呂濤辭掉工作,賓館一分錢的退職費也沒有給。
6、任福萬(又名龔光雷)男,30多歲,米易沙壩中學老師,2002年9月在攀枝花被綁架、判冤獄,關押德陽監獄遭受迫害,被米易縣人事局及教育局開除公職。
7、蘇麗娟原任撒蓮鄉文化站站長,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撒蓮鄉政府撤銷文化站站長職務,從此失去工作。1999年的工資全部被扣發。
8、周建先於2009年4月14日遭國保大隊楊梓華等人綁架,2009年9月被判冤獄起停發了退休金每月3000多元。
9、黃承會,女,49歲,原米易縣草場小學民辦教師,因堅持真善忍信仰,2002年8月遭非法抓捕,2002年8月被非法勞教,被鄉政府和學校辭去民辦教師工作。
10、郭光秀,女,28歲,原米易縣沙壩小學民辦教師,因堅持真善忍信仰,2002年11月遭非法抓捕,2003年被判冤獄,被校方辭去民辦教師工作。
(因開除公職給法輪功學員造成超過200萬元的損失)
二、法輪功學員被扣發工資情況:
1、高龍玉: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各單位多次集中法輪功學員洗腦,強迫法輪功學員表態。高龍玉公開承認要修煉法輪功,被米易教育局及埡口學校停職反省23天,扣發2002年2月23天的工資600多元。2000年5月11日,高龍玉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強行搜身,身上所帶的現金被搜走。政保科叫學校派老師將高龍玉接回,送看守所關押28天,學校以支付接人的費用和被拘留期間的食宿費為由,高龍玉工資被無理扣掉1800元。
2、呂濤 2000年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到北京接回來接她的警察邱天明及家屬的差旅費,由原單位在呂濤工資獎金中強行扣支,呂濤99年1千多元的獎金被全部算光。
3、陳昆,米易縣埡口學校教師,2000年3月陳昆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非法搜身搶走現金300元,回米易被非法關押8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150元。陳昆被學校停止反省,三月份的工資1000多元全扣,從四月起每月的工資被扣發100元達半年之久,之後陳昆被教育局無理降了兩級工資,所降工資(至少5000元)至今尚未恢復。
4、江益蘭 米易糧食局退休職工,僅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三次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迫害,被國保大隊體罰、罰款。縣「六一零」脅迫米易縣糧食局局長、書記、保衛幹事長期非法監控江益蘭,要求她走到哪裏都要打招呼,否則,就派人出去找她,所花差旅費,都從江益蘭被扣發的退休金中支付。2008年7月30日,北京奧運要開了,米易「六一零」在全縣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發現江益蘭不在家,「六一零」脅迫糧食局派四人外出尋找,所花出差費都從江益蘭的退休金中扣去的。2010年5月上海開世博會,江益蘭夫婦因回老家看望高齡的母親,縣「六一零」的王永祥(政法委書記)、高玉成脅迫糧食局再次派人去「找」江益蘭,二人所花的1304元差旅費又從江益蘭的退休金帳戶上扣的。十一年來,江益蘭的退休金長期被無理扣發: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被扣5500元、同時扣保證金5000元。從2006年11月起到2007年12月共十四個月,米易糧食局不發一分退休金給江益蘭,從2008年至2009年兩年中每月只發三百元,2010年以後每月只發給600元。截止2010年3月,在米易縣糧食局會計帳上「應付款」一項中,江益蘭的帳戶上,被非法扣押的退休金高達59683元。
5、何志芬,米易縣醫院職工,於2000年參加法會遭綁架,被縣醫院原院長馬德軍扣工資半年,扣獎金一年,共一萬多元。
(小計89383元)
三、法輪功學員被搶劫和非法罰款的情況(約633人次,被勒索金額603075元):
1、在米易「610」的操控下,米易縣十幾個鄉鎮都辦了洗腦班,專門雇打手把本鄉的法輪功學員挾持到鄉政府強行洗腦,酷刑折磨,超負荷的勞役,超過人體能承受的極限。在這種情況下,當鄉政府(「610」操控的)提出收錢、罰款、交保證金等無理要求時,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或家人,為了讓自己或親人免遭苦難,被勒索錢財,困難的家庭甚至用貸款交罰款也要讓親人脫離黑窩,這樣使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肉體上遭到了殘酷折磨,經濟上也受到嚴重損失。
1999年12月攀蓮鎮挾持了17名法輪功學員到攀蓮鎮第一期(10天)洗腦班迫害,強行收大米20多斤,生活費每天15元,計3060元(每人180元)。2000年7月攀蓮鎮第二期洗腦班有28名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攀蓮鎮政府逼迫每人交大米50多斤,生活費每天15元,計6300元(每人225元),強行非法罰款1千至2千元,計42000元。
丙谷鎮於1999年12月辦第一期洗腦班,5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強迫每人每天交大米1斤,生活費15元,計8250元(每人165元)。2000年7月第二期洗腦班2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丙谷鎮政府強迫每人每天交大米1斤,生活費15元,每人交「保證金」1000元,計28250元(人均1165元),進京上訪者(7人)每人被罰款200元,計1400元。
撒蓮鄉於1999年12月辦第一期洗腦班十天,6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鄉政府強行收每人每天生活費10元、學習費10元、大米20斤,計13800元(人均230元)。2000年7月第二期洗腦班有2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撒蓮鄉強行收每人每天生活費10元、大米20斤,計2600元(人均130元),非法罰款或收取「保證金」1千至2千元,計30000元。
埡口、草場、沙壩、普威、掛榜、觀音、小街、新河等鄉於2000年也辦了為期7至10天的洗腦班,20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被鄉政府勒索生活費、罰款、保證金等至少20萬元。
2005年12月14日上午,35名沒有文化六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在郭會彬家學法、煉功,被人惡意舉報,米易「610」調動了人武部、武警、公安、國保、派出所、丙谷鎮政府等一百多人趕往郭會彬家,將郭會彬家包圍,對郭會彬家抄家,搶走郭會彬家的電視機一台、影碟機一台、大音響一組、錄音機3台、師父法像一張、法輪圖一張、《轉法輪》10多本、講法錄音帶3套、講法錄像帶1套、教功帶1套、煉功帶10多盒、現金300多元。抓捕所有在場的法輪功學員。郭會彬、馮時芬、周英三名法輪功學員當天被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29天。其餘32名法輪功學員被挾持到原頭碾鄉政府強行洗腦4天,搶走李桂珍現金400元,其他人被非法罰款:300元的1人、200元的4人、100元的11人、50元的13人、30元的2人,計3310元。
2、進京上訪遭綁架搜身搶走財物、罰款,被非法抄家搶走財物,遭非法抓捕關押勒索生活費、罰款等等情況:
1999年10月15日,張洪英、胡興玉等四人進京上訪遭綁架,10月22日遣送回米易,被政保科每人罰款200元,計800元。張洪英被關押在看守所,身份證被沒收、500元現金被米易公安局沒收。2000年2月張洪英再次去北京上訪又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罰款200元。
劉長會等7名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1月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公安人員綁架毒打、審問。在駐京辦劉長會等人的衣服、鞋、600元現金全部被搶走,其他6人也遭搜身搶劫,估計至少搜走現金3000元。回米易遭非法關押後被政保科向金發等每人勒索罰款200元,計1400元。
1999年11月,何明珍、廖國美、王元品、王美、馬玲、楊興春、楊興美、高龍英、胡興玉、張遠林、曾平蘭、張正煥、廖遠富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被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事處,然後押送回米易,每人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等人罰款200元,計2400元。廖遠富被向金發、楊梓華罰1000元。
沈德志於2000年6月28日到北京上訪護法,7月1日被非法抓捕,在攀枝花駐京辦惡警把我身上生活費和路費全部(具體數目記不清了)搜光,然後由米易公安局郭強等人押回,被罰款200元,直接送攀蓮鎮洗腦班迫害。洗腦班結束時,又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罰款700元,勒索從北京回來的路費250元,共計950元(不包括搜身搶走的)。
張遠林2000年2月第二次進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綁架,又被押到攀枝花駐京辦,遭到惡警非法搜身,逼迫法輪功學員扒光衣褲、鞋襪,我身上600元現金被惡人搶走。在駐京辦關押了一星期,由米易政保科的周林等人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回家時又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2000年6月30日在丙谷五大四隊開法會,被丙谷鄉政府人員鐘文武、伍世榮、何轉烘、鄧定銀、嚴文猛、吳世兵等人把所有參加法會的學員都抓去鄉政府洗腦班。結束時張遠林又被非法罰款300元。
楊興春於1999年11月19日進京上訪遭綁架,遣返回米易,被政保科罰款200元,隨即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洗腦班結束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勒索180元。2000年7月1日楊興春再次進京上訪遭綁架被政保科勒索罰款200元,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鎮「610」頭目嚴繼清等勒索「保證金」1000元。2002年2月6日楊興春向世人講真相遭綁架,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勒索罰款350元。
高勝元於2000年6月4日進京上訪,被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 押回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7天,遭體罰、打耳光,被腳踢等,被政保科向金發非法罰款300元。埡口鎮政府嚴文治要高勝元支付到北京接他的差旅費1100元,本人無錢支付,強行將高勝元女婿的價值3000多元的五羊摩托車搶走,至今未還。高勝元於2004年寫自己遭受迫害的訴狀遭政保科周林、李雪鬆綁架,非法關押29天,周林等非法罰款200元。
萬兆樹於2000年5月10日到北京上訪,被駐京辦警察非法搜身搶走380元現金。在駐京辦關押5天後送回米易縣看守所關了12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650元,強行收伙食費120元,沒有給任何手續。2001年2月萬兆樹發真相資料遭政保科向金發和小街派出所毛太林綁架到公安局吊銬關押5天5夜,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650元。
余蘭於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訪,在北京信訪辦被警察抓捕,送到北京辦事處關了一天,回到米易,被政保科向金發等人勒索罰款200元(脅迫其兒子交的)。
張正慈於2000年7月1日,去北京上訪說明真相,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隨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三天,其間張正慈的現金271元錢被抄走,沒有任何收據。
張貴超於2000年7月2日,到北京天上訪遭綁架,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25天,政保科向金發等人強迫家屬交1000元取保,1000元至今未還。2000年12月17日,張貴超在本生產隊建築工地被政保科的柴發祥(已遭惡報死亡),劉興雲和埡口鄉的嚴文治等6、7人。綁架,關押在埡口鄉政府強行洗腦,被嚴文治勒索1200元(因張貴超家實在交不起,未交)。
張遠會於2000年7月9日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回米易直接挾持到丙谷鄉洗腦班迫害,被勒索現金200元。2000年12月,張遠會貼真相資料,在家中遭政保科柴發祥、周林等5人的綁架,在看守所遭受折磨,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非法罰款200元。
楊正英於2000年8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勒索200元。
張正煥於1999年11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200元。於2000年2月張正煥第二次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又被政保科勒索200元。2002年,家裏匯款100元給張正煥,被簡陽女子監獄侵吞,沒有給本人。
楊興美於1999年11月到北京和平上訪遭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由攀枝花公安局和米易公安局押回,在看守所關押8天,被政保科楊梓華等人的多次毒打,勒索罰款200元。2000年7月楊興美被村幹部和鄉幹部挾持到攀蓮鎮洗腦強行洗腦,被罰跑步、蹲馬步、不准睡覺、暴曬,被攀蓮鎮嚴繼清等非法罰款300元。
楊興國於1999年上訪被遣返回米易,被向金發、周林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18天。2001年被罰款200元(罰款人周林)。2004年,因同修把我說出來,被李雪松、楊梓華、周林罰款200元。2008年,被非法關押兩次,第一次是10月份,第二次是12月份,在看守所關押期間被丙谷派出所李虎打了7耳光。
楊興吉,99年上訪被非法罰款200元。
宋宗美,2000年被罰款200元。
柏賢坤,北京上訪回來被鄉政府罰款200元。2001年年底被非法劫持到米易看守所,被關押15天,還被罰款200元。
曾元芳,2000年北京上訪回來被鄉政府罰款200元。2001年4月6日,被公安局姓程的人非法罰款200元。當時送罰款單到我家的人是周林、饒顯文。
胡興玉(80歲)於1999年10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200元,1999年11月胡興玉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又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十天,攀蓮鎮不法人員抽走胡興玉的土地,她兒子拿100多元將土地承包回來。2000年7月,胡興玉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攀蓮鎮嚴繼清等勒索300元。2003年12月,胡興玉老人在撒蓮鄉遭綁架,政保科楊梓華開車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被楊梓華罰款200元。2004年臘月23,楊梓華、周林等七八人到胡興玉家抄家,把她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被政保科楊梓華等勒索罰款400元。2002年11月胡興玉在四川會理縣遭會理縣公安局和米易縣政保科綁架,劫持到會理派出所非法關了兩天兩夜,胡興玉身上的842元錢被米易政保科的柴發祥搶走了。2005年11月4日國保大隊及攀蓮鎮七八個人非法闖入胡興玉家將其綁架,同時抄家,國保大隊的楊梓華、李雪松等搶走胡興玉現金2000元,至今未還。
闕發鳳被非法罰款200元。
闕發秀於2000年3月27參加法會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
王明珍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轉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押送的警察的車費都是由本人出的,在駐京辦被勒索了100元,由家人來京接回,在米易政保科罰款200元,強行送攀蓮鎮洗腦班關押迫害。被攀蓮鎮嚴繼清等勒索罰款200元後才放回家。2001年1月3日,王明珍正在地裏幹活,被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李雪松等四名警察從地裏綁架,並非法抄了家,被非法關押了16天後被政保科楊梓華等罰款200元。2002年9月9日,王明珍在米易火車站岔路口,被攀枝花惡警秦剛和米易惡警饒顯文綁架,搜走身上的3000元現金,王明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8個月,釋放時從被他們搶走的三千元中強行扣走200元,在家人多次追問下才還給2800元。
何明菊於2000年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監禁一夜、被沒收身份證,勒索現金50元,回米易在看守所拘留一個星期,罰款35元。釋放當天被挾持撒蓮鄉洗腦班迫害。2000年大年初一,何明菊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個星期,遭到多次搜身,搶走何明菊身上所有的餘錢(多少已記不清了)。每人每天被收取15元,吃的卻是警察們在外面吃剩的菜。政保科的廖紅兵、周林等人將其遣返回米易,非法關押一個月,政保科的廖紅兵、周林等人強迫家人交了600元罰款才放回家。2000年4月,何明菊一家人都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女婿因煉功被綁架,老伴、女兒北到京上訪遭綁架,被押回米易關在看守所),無人管理三畝早市菜,全部乾死,沒有一分錢的收入,損失二萬多元。回家時每人被罰款200元,何明菊家又被政保科勒索600元。回家後遭到政保科、鄉政府的多次騷擾。2000年6月29日,何明菊被撒蓮鄉「610」頭目何福強帶人挾持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何明菊絕食抗議洗腦班的酷刑折磨,抵制迫害,被何富強等人加重迫害,逼迫其子女交了2000元罰款,才將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傷痕累累的何明菊接回家。
何明珍於1999年11月,進京上訪遭綁架,返送回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7天,被敲詐35元。2000年1月何明珍第二次上訪遭綁架,在攀駐京辦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政保科的周林,廖紅兵等將其押送往米易,在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被政保科周林等非法罰款600元。2000年6月,撒蓮鄉陶雲春、唐禮華等共10多人,一早闖入何明珍家強行拿走一大袋(100多斤)米,把何明珍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2001年正月十六,何明珍發真相傳單遭綁架到米易公安局政保科酷刑折磨一個星期,被政保科周林,向金發罰款200元才讓其回家。2001年8月20日,政保科向金發等人闖入何明珍家,非法抄家,將其綁架到公安局非法關押兩個月,10月20日非法勞教,劫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政保科的柴發祥,廖紅兵等3人押送何明珍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途中向六名法輪功學員勒索1460元。「610」迫害何明珍,株連到家人,她的丈夫兩次被單位扣發工資。因惡人多次威脅、挑撥,其丈夫被迫與何明珍離婚,一個幸福的家庭被中共的迫害拆散了。
2000年4月25日晚9點,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周林、柴發祥和撒蓮派出所的崔龍兵、朱天鵬及撒蓮鄉政府的一幫惡人打手,暴力把本鄉羅江平等32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撒蓮鎮政府大院體罰和酷刑折磨,32位男女老少關在一起不給東西吃,不給水喝,折磨24小時後每人罰款100元,計3200元。2000年5月羅江平到北京上訪,5月7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遭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被搜身檢查,沒收了20位法輪功學員的現金2萬元左右,男女老少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一個饅頭吃,而吃住每人每天收現金65元,非法關押一個星期,共勒索9100元。遣送回米易被政保科每人罰款200元,計4萬元,羅江平300元現金被政保科向金發等沒收,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又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罰款1000元。2000年6月20日羅江平遭惡人綁架關押在米易看守所期間被非法關押期間,撒蓮鎮的陶迎春、白廷飛、陳林平、唐禮華帶領一幫人,闖入羅江平家,恐嚇羅江平的妻子和女兒,搶走大彩電一台(理由是:羅江平進京上訪欠他們錢,要拿東西抵債)羅江平年僅10歲的女兒嚇得驚叫,羅的四弟聽到姪女叫聲,趕來制止,打手們就圍著他,羅的妻子與他們講理,不許他們搶東西,陶迎春將羅妻的手臂拽得發青。羅江平被非法關押36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還強迫交150元生活費。
黃明富、陳朝英夫婦於1999年12月被撒蓮鄉政府唐禮華、陳林平等人挾持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被鄉政府唐禮華等勒索200元。2000年4月25日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等和撒蓮鄉的白廷飛、陳林平等將陳朝英等32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鄉政府迫害24小時,被鄉政府唐禮華等勒索100元(前面已計算)。2000年5月13日陳朝英(夫婦)進京上訪遭綁架,攀枝花駐京辦警察邱天明、宋樂安等非法搜身搶走陳朝英夫婦820元現金。在駐京辦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每天逼交15元的生活費。2000年6月底,鄉政府陶春雲帶領一幫人闖入陳朝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陳朝英全部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等,搶走了現金2900元。陳朝英夫妻倆被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在陳朝英夫婦被關押在洗腦班期間,陶春雲等一幫惡人再次闖入陳朝英家,搶走一台大彩電(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大肥豬兩頭。惡人在抄家時,搜到一篇師父的新經文,陳朝英夫婦被挾持到丙谷派出所折磨,又被勒索50元。陳朝英夫婦在洗腦班關押迫害9天,兒女們想方設法湊夠2000元交給鄉政府,才放他們回家。2001年3月中旬,陳朝英夫妻發真相資料,再次遭到政保科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公安局,雙手被銬在政保科樓上過道的鐵欄杆上,被折磨一天一夜,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400元才放人。
王美2000年2月1日進京上訪遭綁架,轉到攀枝花駐京辦白廷飛搜身搶走現金420元。2000年2月13日王美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等勒索現金600元。2000年6月底,王美被挾持到撒蓮鄉政府洗腦班迫害得身體實在不行了才放回家。王美回家時鄉政府的何富強等到王美家搶走了十幾斤大米,敲詐了100元的生活費。2001年3月中旬,王美發真相資料,遭到政保科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公安局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威脅王美家人交罰款200元。2001年10月,王美被非法勞教2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廖、柴還侵吞了王美家裏給王美的390元現金。
劉坤伍於2000年5月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罰款200元。2000年7月劉坤伍被攀蓮鎮官員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鎮書記蔣興文等勒索1000元。
郭光秀於2002年11月3日在會理縣遭綁架,被米易縣政保科柴發祥、周林等人搜身搶走郭光秀身上800元現金。押回米易非法關押在看守所,2003年2月政保科向金發等向其家人勒索1000元保證金,將郭光秀放回家。郭光秀回家半年左右又被政保科綁架,被判冤獄7年。這1800元至今未退還給郭光秀。
廖遠富於1999年10月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1000元。因家庭困難,其家人貸款交了罰款,可是廖遠富剛出看守所的門又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
張鳳倫於2002年7月20日,被米易政保科的柴發祥、向金發、周林等綁架,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等逼迫家人交了1000元保證金,滿一年後退回了800元,扣了200元在公安局。張鳳倫回家後多次遭到惡人的騷擾。2003年7月,張鳳倫被柴發祥、周林綁架到縣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罰款200元。
王元品於1999年11月下旬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監禁在攀枝花駐京辦一天一夜,吃了一頓飯,被勒索現金61元。遣送回米易遭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勒索現金200元。1999年12月,王元品被白廷飛、龔自國綁架到撒蓮鎮洗腦班迫害,被撒蓮鄉何富強等勒索200元。2000年1月底,王元品再次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綁架,關押在攀駐京辦五天五夜。冰天雪地的環境只准我們穿一件內衣內褲,每天只給一頓飯吃,遭非法搜身,搶走現金550元,至今未還。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又被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勒索現金350元。2000年4月24日在撒蓮拖長河溝集體煉功,遭唐禮華、龔自國的舉報、綁架,被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等搶走錄音機、煉功帶,勒索現金350元。
廖國美於1999年11月下旬到北京上訪遭綁架,監禁在攀枝花駐京辦事處一天一夜,只吃了一頓飯,被勒索現金61元。遣返回米易,被米易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勒索現金200元。2000年2月5日廖國美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七天,寒冷的氣候只准他們穿內衣內褲受凍,一天只給一頓飯吃,被勒索現金420元。遣返回米易,又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向金發、周林勒索現金350元。2000年4月24日廖國美等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遭綁架,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向金發、柴發祥、周林勒索現金350元。2002年9月,廖國美到大姐家耍,在家裏遭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周林、柴發祥等勒索現金350元。
喬菊月於2000年在家學法,被非法抓捕,被政保科楊梓華、周林等罰款200元,後來在同修家又被綁架,被楊梓華、周林幹罰款200元。2002年喬菊月在眉山遭綁架被關押半月,被眉山國保罰款2000元。
呂波於2000年5月被非法抓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被政保科楊梓華、周林等罰款200元。同年7月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一個月,被政保科楊梓華、周林等罰款200元。
呂濤於2006年11月2日向世人講真相遭綁架,被國保大隊楊梓華、周林等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物品價值一萬多元,呂濤被「610」判冤獄迫害。
李素瓊於2000年7月2日進京上訪遭綁架,身上所帶的1030元現金全被北京警察搶走,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1000元,又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罰款450元。
李燕翠於2000年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曾明玉於2000年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黎坤素於2000年被非法關押1個月,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羅家英於2000年被非法關押1個月,被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張康國於2000年進京上訪遭綁架,被警察搜身搶走現金400元,押回米易被關押1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罰款400元。
陳朝會於2000年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被關押1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被政法委(縣「610」)鄺紹明等罰款1000元。
鄧蓮華於2000年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被關押1個月,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被政法委(縣「610」)鄺紹明等罰款1000元。
鄭尚碧於1999年11月23日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300元。2005年2月1日半夜,米易政保科的徐興和丙谷派出所楊斌、李小剛、冷傑,丙谷鎮工作人員吳某、本村村長徐建、社長黃光順等人喊叫、敲門、強行抄家,將鄭尚碧綁架到丙谷派出所吊銬一夜,第二天送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回家時,由政保科楊梓華開車、李雪松、周林押送,到家時向家人勒索現金200元。2005年12月14日上午9點多鐘,鄭尚碧夫婦在外面農田幹活,家門是鎖了的。米易「610」、國保大隊的楊梓華、周林及公安、丙谷派出所、丙谷鎮政府、聯防隊及本村一群不法人員在光天化日之下,將鄭尚碧家的門鎖撬開、門砸爛,破門而入實施搶劫抄家,又砸爛了書桌和櫃子,毀壞了師父法像,搶走了放像機、錄音機、大法書、講法錄音帶、講法錄像帶、教功錄像帶、煉功帶、法輪圖、一口木箱、手提燈、現金300多元也被搶走。
王國群向世人講真相,於2001年1月3日被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8個月,家裏的孩子和80多歲的老人無人照管。被強迫交了1000元的保證金後(至今未還),取保候審才得以回家,回家後,還有人監視王國群,失去人身自由。
曾朝鳳於2001年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現金200元。
憲朝珍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攀駐京辦搜身搶走230元,回米易被挾持到丙谷鎮洗腦班迫害,被鎮「610」頭目鄧定銀勒索200元。2001年3月27日,憲朝珍被政保科的向金發等人綁架到公安局樓道用手銬銬在欄杆上(只能腳尖觸地)兩天一夜,政保科的向金發等勒索現金1000元。2001年7月25日憲朝珍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送回米易後關押在米易戒毒所,後又關押在看守所21天。由政保科的廖紅兵等人把憲朝珍送楠木寺勞教,勞教所拒收,又被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7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勒索現金1000元。
李發瓊發真相資料,2001年1月6日遭政保科和小街派出所綁架,在公安局樓道上吊銬2天2夜,又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現金200元。
王國瓊發真相資料,2001年1月2日遭政保科柴發祥、周林和小街派出所的警察到家中把王國瓊綁架到縣公安局吊銬在政保科的過道處一天一夜,第三天轉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八個多月,2001年9月取保候審出來時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李加明貼真相傳單於2001年12月14日遭綁架關押,被政保科的向金發罰款200元。
蔡會連於2003年在西昌遭綁架時被警察搜身搜走100元。
蔡發坤講真相貼傳單於2001年正月16日,政保科向金發等人綁架,吊在政保科會議室的鐵門窗上長達30小時之久,不給吃飯、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向金發、柴發祥要勒索300元,因蔡發坤困難交不出罰款,就逼其大兒子交了50元。
辜興芝於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了9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非法罰款500元。2000年4月辜興芝參加法會,村上的王爭華,鄉上的人將她綁架到鄉政府院壩中被雨淋了一宿,第二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非法罰款500元後才放回家。2000年7月辜興芝被挾持掛榜辦洗腦班迫害,鄉政府的左明芳等把她綁架到洗腦班,被小街派出所所長揚正付,鄉長劉相明非法罰款300元才放回家。辜興芝於2002年4月2日遭綁架,辜被抓後,惡警到辜家抄家,將辜的兒子8000元的存摺抄走。辜興芝被關押在米易看守所遭酷刑折磨,辜絕食抵制迫害,被野蠻灌食,並繼續施行酷刑,六個月後在看守所迫害致死。辜死後,其家人才要回8000元的存摺。
陳啟榮因講真相,2000年3月8日遭綁架,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150元。
鄧昌蘭於2003年臘月被政保科,撒蓮鄉政府抄家搶走放在香爐缽下面的50元現金。
2005年12月15日鄧昌蘭在街上遭綁架、關押,被國保大隊楊梓華等勒索現金200元
黎光福於2004年12月7日國保大隊非法抄家,抄走了黎光福的法輪功書籍、資料及個人的私人財產,被國保大隊楊梓華等非法罰款200元,未給任何收據。
唐國銀因講真相,於2001年2月被政保科綁架關押,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200元。 2005年1月24日國保大隊楊梓華、周林、郭祥等人到他家中抄家,非法抄走了大法書7本、講法帶6盤、煉功帶一盤、真相光碟5盤。並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29天,被楊梓華、周林非法罰款200元。
楊興秀於2005年8月被國保大隊的周林、楊梓華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等私人物品,搶走現金1000元,並將楊興秀綁架到丙谷派出所關了六天,在縣公安局關了三天,被他們銬上手銬、腳鐐,吊「鴨子浮水」。被摧殘的不能吃任何東西,生命垂危,公安局怕承擔責任才放人,過了不久李雪松等人又來楊興秀罰款200元。
牟朝銀於2000年被政保科、新河鄉政府綁架到米易公安局關押幾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現金200元。
孫大祥於2000年被政保科、新河鄉政府綁架到米易公安局關押幾天,被政保科向金發勒索現金200元。
劉本洪於2001年3月4日在草場鄉兩岔河水庫開法會,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柴發祥和草場鄉治安室周超等人闖入劉本洪家抄家,抄走了大法書,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等勒索罰款1000元。劉本洪被綁架到縣公安局,雙手用手銬銬住吊在二樓的走道上,不准喝水、不准睡覺20多個小時,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18個月又8天,受盡折磨,經常頭暈、嘔吐,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於2002年9月12日放回家,回家不久劉本洪就離開了人世。
江益蘭於2000年5月11日去北京上訪遭綁架,攀枝花駐京辦的邱天明等將江益蘭等16個男女老少法輪功學員關在一間只有4個鋪位的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三個饅頭,每人每天強行收住宿費50元,伙食費15元,看管費20元、租車接送費30元,從11日到16日算6天,收去522元,計8352元。5月19日被米易縣公安局帶回,政保科向金發把他們關押在米易看守所30天,被向金發非法罰款200元。回家後被單位糧食局當時的局長劉興平扣工資2500元,說是付去北京接人的差旅費。2006年4月14日江益蘭被國保大隊周林綁架在米易看守所關押14天,被周林罰款1000元。
呂顯貴於2006年4月14日在街上被米易國保大隊周林綁架,在攀蓮鎮派出所反背銬在樓梯腳站了一天。被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護身符,當天被關進米易看守所,非法拘留14天,被國保大隊周林等罰款1000元。
張開瓊於2006年10月和另一位同修發真相資料,國保大隊楊梓華帶領的三人將張開瓊綁架,家被抄,非法搶走大法書8本、大小錄音機各1台、影碟機1台。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15天,被非法罰款800元(未交)。
王建於2007年5月10日遭丙谷派出所警察綁架,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被國保大隊楊梓華、周林等非法罰款500元。
高龍玉於2007年5月10日上午被國安周林、埡口鎮(沙富元)等八九個人非法搜查,搶走高龍玉的私人物品,將高龍玉綁架,送看守所拘留了28天才放回,還要罰款400元(未得逞)。
李國瓊於2007年5月10日被蓮華派出所所長龍正芳及草場鄉姓沙的書記抄家,遭綁架,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15天,被國保大隊楊梓華、周林等非法罰款500元。
王光玉於2007年5月10日被惡警非法抄家,抄走師父講法錄音帶10盒、教功帶一盤、煉功帶2盤、解體黨文化光碟1盤錄音機1台。
張家兵於2007年5月10日被國保大隊楊梓華及丙谷派出所非法抄家,搶走471元現金和4部手機,價值4000元。
胡光仙於2007年5月11日國保大隊楊梓華帶人非法抄家,搶走500元現金、關押後被國保大隊楊梓華等非法罰款600元。
江從猛於1999年11月28日到北京上訪,在中央信訪辦遭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回家後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被關押31天,被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看守所的朱成龍勒索現金1135元。2000年1月,江從猛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5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回米易被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被向金發、柴發祥、周林勒索罰款每人200元,伙食費150元。2000年4月24日江從猛在米易撒蓮鄉開法會被縣政保科的周林和撒蓮鄉政府的白廷飛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被政保科的周林等非法罰款200元、勒索生活費150元。2001年1月江從猛發真相資料。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非法抄家後綁架到看守所關押30天,被看守所的陳公安勒索現金150元。2001年3月2日江從猛在家中無緣無故被向金發和周林又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7個月之久。在米易看守所,被副所長朱成龍勒索現金110元。
羅世美於2000年5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勒索150元。
田萬珍於2000年6月26日去北京上訪,走到廣元火車站被警察搜身發現是法輪功學員就遭綁架,把田萬珍關進廣元拘留所地下室,身上的300元現金被搜走。在廣元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被米易政保科的廖紅兵等幾個警察將田萬珍等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等逼迫其丈夫交保釋金1000元(2001年政保科藉口田萬珍參與聚會保證金政保科侵吞),2000年7月17日才把田萬珍放回家。2000年7月20日田萬珍被丙谷「610」頭目鄧定銀挾持到鄉政府洗腦折磨,田萬珍的丈夫被逼沒辦法又交了1000元不上訪的保證金,收款人是丙谷鎮的陳芬。2001年3月19日政保科的廖紅兵又來到田萬珍家罰款200元,當時田萬珍不在家,罰款是田萬珍90歲的老人和她兒子兩人湊錢交的。
張富友於2000年12月23日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被新河鄉政府的人和米易縣政保科楊梓華、張亮勇等人綁架,在政保科,科長向金發、楊梓華和張亮勇等人銬在過道的欄杆上,又冷又餓的銬在過道上三天三夜,後被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5天,政保科的向金發、楊梓華、張亮勇、饒顯文、周林等人逼迫其家人交了1000元作保釋金才將張富友放回家。綁架張富友時張富友騎的摩托車也被向金發等扣押,後來張富友去要車時,周林勒索了張富友500元現金,沒有任何手續,向金發解釋說,這500元是他們的跑路費。張富友回家後經常受到公安和惡人的騷擾,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文福品於1999年12月29日去北京上訪,在信訪辦被綁架,送到攀枝花駐京辦由米易政保科向金發和周林押回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2天,被向金發非法罰款200元。2002年9月2日政保科向金發等人把文福品綁架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3天,被向金發非法罰款200元。
蘇麗娟於1999年12月3日,被米易政保科的廖紅兵、柴發祥,撒蓮鄉政府的何富強、唐禮華、夫成龍等非法闖入蘇麗娟家,從家中將蘇麗娟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強行收取生活費225元。1999年11月23日蘇麗娟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到駐京辦,十幾個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個小房間裏,每人收取住宿費50元。
傅元會因參加法會,於2001年正月16日被米易政保科的向金發、郭祥、柴發祥和米易掛榜鄉的王應忠等人從家中綁架到縣公安局政保科,被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被向金發、柴發祥非法罰款200元後放回。
楊興秀於2000年7月去北京上訪遭綁架,被米易政保科押回,關押在看守所七天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300元。2001年5月丙谷「610」頭目鄧定銀等人到楊興秀家逼迫楊興秀交出法輪功書籍,非法罰款700元,收款人叫張加輝。2005年8月,國保大隊的周林、楊梓華,闖入楊興秀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等私人物品,搶走現金1000元,把楊興秀綁架到丙谷派出所關了六天,在縣公安局關了三天,被銬上手銬、腳鐐,吊「鴨子浮水」。楊興秀被惡人折磨得不能吃任何東西,生命垂危,公安局怕承擔責任才放人,過了不久國保大隊的李雪松又來罰款200元。
曾平蘭於1999年11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駐京辦關押一夜,非法沒收身份證,勒索現金50元,押回米易被政保科被戴手銬、罰站,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2000年6月曾平蘭再次進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非法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罰款200元,回家後被撒蓮鎮「610」頭目何富強等人綁架進洗腦班迫害,被鄉政府非法罰款100元。2001年2月曾平蘭在她媽家被撒蓮鎮楊鎮長、縣政保科的李雪鬆綁架到政保科,被吊銬了兩天一夜。被李雪松勒索200元。曾平蘭還多次遭到警察及鄉政府人員的騷擾,全家都不得安寧。
張遠桂於2000年2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被勒索100元,押回米易關押被政保科向金發等非法罰款200元,又被攀蓮鎮「610」頭目嚴繼清等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迫害,被嚴繼清等強行勒索現金1100元。
田萬英於2000年兩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400元(每次200元),7月被挾持到丙谷鄉政府洗腦班迫害,被鄉「610」頭目鄧定銀等勒索200元。
姚金蘭2001年2月22日去德昌縣散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被德昌錦川派出所強行綁架,德昌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黃高德挾持到德昌公安局,在公安局一個姓蔡的女警察強行搜身,搶走了姚金蘭30元錢和20份真相資料,罰姚金蘭蹲馬步,女警察蔡某和安某一邊問話一邊用荊竹條抽打,到後來迫害的姚金蘭生活不能自理,於2001年6月11日強行勒索2000元罰款後被放回。
彭光瓊於2001年3月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200元。2000年7月彭光瓊被挾持丙谷鄉政府洗腦班迫害,丙谷「610」頭目鄧定銀勒索500元。
趙鐵梅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於2006年11月向世人講真相遭國保大隊楊梓華、周林等綁架,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被國保大隊楊梓華等勒索800元。
黃承會1999年12月被鄉黨委書記廖成利帶人搜繳法輪功書籍,脅迫到鄉政府洗腦班強行洗腦。遭鄉政府罰款100元。被村長彭宗福非法監控,限制人身自由。2000年黃承會講真相,遭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等兩次抄家、綁架,非法拘留,惡警用手銬將黃承會銬在公安局樓道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上廁所,兩次被勒索現金400元。
雷啟會1999年12月被草場鄉惡人挾持到鄉政府洗腦班強行洗腦。遭鄉政府罰款100元。2000年雷啟會講真相,遭米易政保科向金發等綁架,惡警用手銬將雷啟會銬在公安局樓道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上廁所,被政保科勒索現金200元,又關押在看守所,政保科強迫家人交了1000元保證金,才將雷啟會放回家。
楊國樹於1999年12月被撒蓮鄉「610」頭目何富強等挾持到撒蓮鄉政府洗腦班迫害,被鄉政府勒索100元。
2007年5月11日晚上10點左右,米易國保大隊惡人楊梓華、周林、李雪松、徐興等夥同攀蓮鎮民兵陳友軍闖入胡光燦家,翻箱倒櫃非法抄家綁架,搶走了胡光燦做生意的4958元錢,還有法輪功書籍,師父的法像,錄音機一台,mp3一個,還強行將胡光燦綁架到派出所,當天晚上被罰坐兩個小時,後轉到米易看守所,站了一晚上,非法關押了28天,出來時非法罰款600元現金。(被他們搶去的錢只還了4358元,扣了600元作罰款),其餘物品沒有歸還
熊道先於2007年5月10日與母親在同修家,正遇上國安和鄉政府工作人員闖入同修家抄家抓人,熊道先和母親同遭綁架。先被帶到鄉政府被非法審訊,又送到丙谷派出所關押半天,再押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28天,被國保大隊楊梓華等非法罰款300元。
曾朝鳳於2007年10月13日被挾持到草場鄉政府迫害一天兩夜,鄉政府逼交生活費57元。
廖德英於2007年8月17日被政保科的楊梓華、李雪松及丙谷鎮、丙谷派出所的惡人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28天。被惡人搶走電視機1台、光碟機1台、錄音機2台、大法書多本、師父講法錄像1套、講法錄音1套。
張瓊英於2007年8月17日被政保科的楊梓華、李雪松、周林、徐興及丙谷鎮、丙谷派出所的惡人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28天。被惡人搶走電視機1台、光碟機1台、大法書多本、電視接收鍋蓋1套、接收機1台,被楊梓華、李雪松罰款500元。後來還了電視機和光碟機。
李先連、李先明於2007年8月23日遭連華派出所和草場鄉治安室綁架,在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被政保科每人非法罰款1500元,計3000元。
為保中共十七大的召開,米易「610」糾集了國安大隊、各派出所、各鄉鎮、居委會於2007年10月13日瘋狂的對各鄉鎮及街道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抄家、綁架。13日這一天(據不完全的統計)就有70多家法輪功學員被抄家,60多人被綁架。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秘密關押在幾個洗腦班迫害。其中30多名被關押在草場鄉政府洗腦班,李會瓊就是其中的一個,17大結束李會瓊才被放回家,被勒索現金380元。其他人均被勒索了生活費,被非法罰款數額多少不等。
2008奧運火炬在四川傳遞,米易「610」又展開了新一輪對法輪功的迫害展。2008年7月30日米易「610」糾集了公安、國保、交警、派出所及各個鄉鎮、村、社、民兵傾巢出洞,分多路到各鄉鎮,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抄家、綁架,被騷擾抄家的幾十家,搶走了法輪功學員大法書、還有自己的私人物品。法輪功學員唐興榮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紙,刻錄機等物品就是在這次抄家時被不法人員搶走的。這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三十多人,分別關押在米易縣觀音大水溝村民委員會、原頭碾鄉政府、米易縣公安局看守所等幾個地方,失去人身自由,遭到洗腦迫害。並強行拿走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說是甚麼『暫時保管』,害怕法輪功學員上訪。
王明華於2009年9月4日遭撒蓮鎮政府的孫章倫、國保大隊、丙谷派出所非法抄家,孫章倫等九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明華家,翻箱倒櫃,搶走了電視機、接收機、錄音機等生活用品,所有法輪功書籍和私人財產。隨即王明華和其弟王明壽被綁架。
龔順會於2009年7月31日,被國保大隊惡警楊梓華、李雪松、周林、徐興等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一件紙等,同時綁架了龔順會和她丈夫。龔順會的丈夫於2009年8月26日放回家,龔順會則被判冤獄。
王享福、黃秀珍夫婦於2010年6月2日晚上7點鐘左右,被國保大隊李雪松、周林等人非法抄家,周林把師父的法像撕下用腳踩。隨即綁架了王享福、黃秀珍,王的女婿被國保大隊勒索了1000元才將王、黃二位老人保出來。李雪松威脅黃秀珍、王享福不准講真相,否則要抓起來。並宣布黃秀珍每月的退休生活費只發500元,每月被扣1000元左右。
李永會,女,四川省米易縣法輪功學員。2000年12月份被綁架到丙谷鄉政府洗腦班迫害,二十四小時有值班員看守,不准睡覺。五天後,勒索家人900元人民幣才放回。
熊學才 2002年7月1日上午10點半,熊學才在埡口街被綁架,後又被非法抄家,被搶走了和修煉有關的一切私人用品,然後在丙谷派出所被關到下午四點,後又被銬在公安局政保科辦公樓窗台上,由兩個國保人員看守著,站到第二天上午,由向金發非法審問後繼續銬在樓道的鐵欄杆上,下午四點才放人。
放人時向家屬(女兒)勒索現金200.00元。參與綁架的是米易公安局政保科人員楊梓華、李雪松、周林等人(當時身穿便衣),還有埡口鄉的嚴文達。
肖有 2002年4月,法輪功學員肖有被勒索現金200元,2007年5月10日被勒索現金800元。參與的惡人有:楊梓華、饒顯文、柴發祥、周林。
蔡發坤自訴:我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得法後我知道怎樣做好人,我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身體達到康復,六十歲就要終結的人,生命得到延長。2001年正月十六日掛榜王應忠帶領米易公安局國保大隊(原政保科科長)向金發沒出示任何證件,將我綁架至米易公安局,用手銬將我吊銬在辦公室的鐵窗上,共24小時,17日被非法審問後才准我吃飯,要我交300元的罰款才放我回家。我一年生活只有500斤穀子,拿不出錢,實在榨不出油,最後罰款50元,才放我回家。
以上的事實只是米易「六一零」對本縣法輪功學員經濟迫害的一部份,但是顯示的數字已經觸目驚心。法輪功學員僅僅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就遭到如此慘重的精神迫害、肉體迫害和經濟迫害。
法輪功是甚麼?法輪功修煉者是一群甚麼樣的人?通過法輪功學員不斷的講真相、寄勸善信以及人們的耳聞目睹,「六一零」和公檢法人員應該清楚。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在把真正修煉者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法輪功這麼一個和平的修煉群體,沒有任何政治上的訴求,一心想的是如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是真正的造福人類。迫害這樣的好人,不知迫害者道義何在?良心何在?況且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是公民的自由,是合法的。中共對法輪功的所有迫害,包括非法抄家、抓捕、關押、罰款、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等等都違反了中國現行憲法和法律。因此,所有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犯法的,所有作惡者的行為都是犯罪。
法輪功學員以行善救人為根本,在遭到如此嚴重不公和殘酷迫害的情況下,他們仍不忘挽救迷失的世人包括迫害過他們的「六一零」人員、公檢法執法人員,希望其趕快醒悟,不要再犯罪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也是人理,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一定逃脫不了歷史的懲罰。無論弄權者多麼猖狂,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作惡者一定會受到人間法律的制裁和上天的懲罰!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應該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贖回罪過。
目前,法輪功已經傳播到世界一百一十四個國家和地區,深受各國政府和人民的歡迎和擁戴,唯獨在中國大陸遭到鎮壓,而且持續了十一年!
中共在迫害「真善忍」的同時,「假惡鬥」泛濫,直接導致道德水準急速下滑,歪風邪氣囂張,貪污腐敗盛行,農民失地,工人失業,社會混亂,自然環境不斷惡化,各種災害頻繁,假貨、假藥、假酒、有毒食品(如毒奶粉)有禁不止充斥市場,人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老百姓怨聲載道。中共奉行「假惡鬥」由來已久,特別是執政以來運動不斷,鎮反、三反五反、反右、四清、文革、六四鎮壓學生、迫害法輪功,使八千多萬中國人死於非命。中共給社會、國家和百姓帶來的災難超過歷史上的任何朝代。
中共的暴政惡行令人神共憤,現在到了徹底清算中共罪惡的時候了。《大紀元時報》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深刻揭露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及其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把中共送上了歷史的絞刑架,更引發了中國民眾的退黨大潮。到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已有七千七百多萬中國民眾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二點七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內驚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這是天象天意!人們只有順天意而行,退出中共邪惡組織,才能在天滅中共時保住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