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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市余勁光、陳芳夫婦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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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咸寧市三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余勁光與妻子陳芳,在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他自己修煉的親身經歷,深深體會到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同時感到他自己的思想道德得到了昇華,很多不良習慣也隨著修煉改掉了,更明白了自覺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的道理。他們的街坊、鄰居和親戚都說他們煉了法輪功後變成了當今社會難得的好人:孝敬父母、勤勞苦做、關心孩子,又不打麻將,也不罵人,夫妻和睦相處,相敬如賓。

然而,這樣的好人卻遭到了中共的殘酷迫害,余勁光被先後二次非法關進「洗腦班」、二次非法關進看守所、一次非法判刑;他的妻子也多次遭到迫害,甚至在懷孕期間也遭到迫害。

以下是余勁光、陳芳夫妻倆遭受迫害的事實:

一、第一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進「韻泉賓館洗腦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中共用栽贓誣陷的謊言,執意非法鎮壓抹黑法輪功。余勁光和妻子陳芳本著向政府澄清事實真相,依照法律規定的信訪自由權利,於一九九九年八月進京上訪,被咸寧市惡警在北京公安的配合下綁架,包裏僅剩的一百多元錢也被搶劫一空,非法遣送回本地後,又被非法關押在咸寧溫泉「韻泉賓館洗腦班」裏三十多天。

其妻陳芳當時已經有五個多月的身孕,也被原單位(原咸寧市製藥廠,現已轉賣)夥同咸寧市「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及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局副局長宋瑞生和國保大隊長度志祥等惡人非法關進賓館裏二十多天,不准打電話、不准出入、不准接見,強制觀看污衊法輪功的報紙和電視新聞節目。余勁光被敲詐勒索了六百元,其妻陳芳被強制從單位工資裏扣除了一千五百元,才將他們倆放回家。

二、第二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進「咸寧赤壁市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余勁光陳芳夫妻倆又去北京上訪,余勁光被北京朝陽公安分局非法拘禁三天,陳芳被非法拘禁在咸寧駐北京辦事處。

在辦事處,白天,已經有七個多月身孕的陳芳被惡警陳迪堅(咸寧溫泉岔路口派出所惡警)等用手銬銬在椅子上;晚上,惡警把陳芳的手依然銬在床邊的椅子上,還派一個男惡警在同一室裏睡覺(當時有二張床)。根據《憲法》規定,惡警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也是對婦女人格的一種侮辱。

余勁光被非法遣送回咸寧後,被非法關押在蒲圻市(現已改為赤壁市)看守所四十多天。最後,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宋瑞生等惡警從余勁光的父母那兒敲詐勒索了一千五百元所謂的「保釋金」才放余勁光回家。

三、被綁架關「湖北省湯湖洗腦班」、咸寧看守所、武漢琴斷口監獄、沙洋范家台監獄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余勁光中午正在家吃午飯,以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為首的溫泉開發區惡警及三號橋派出所幾名警察私闖民宅,強行綁架了余勁光,並於當天下午劫持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三十七天後又被劫持回咸寧,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勁光中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誣判三年半(判決書被沙洋范家台監獄偷走),誣判的理由是:余勁光掛了幾條「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余勁光不服判決而上訴到咸寧市中院,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一日中院在「六一零」的遙控下維持原判。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武漢洪山監獄分配站。二零零六年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余勁光從琴斷口監獄轉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每天,余勁光被兩名重刑犯「包夾」(惡警專門從犯人中挑選出來的犯人,主要是殺人犯、販毒吸毒犯人、黑社會頭子、搶劫犯等),不准跟其他人講話,還用本子記錄余勁光的一言一行,連晚上上廁所幾次、甚麼時間,都記錄得清清楚楚。早上包夾們就被惡警叫去彙報。

四、跟蹤、騷擾不斷

在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余勁光的妻子陳芳下午出門去倒垃圾,被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金國新和程樂斌,夥同溫泉浮山辦事處政保科不法之徒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余勁光陳芳的七歲女兒只好跟著奶奶在一起度日。

早在二零零五年,浮山辦事處政保科的不法之徒就在非法跟蹤、監視余勁光;其妻陳芳在二零零七年中共邪黨開「十七大」時被不明真相的人非法跟蹤。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餘勁光從監獄回家後,又被咸寧市咸安區十號橋派出所惡警胡建國經常騷擾。

十二年來,以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金國新、程樂斌等惡警為首,在市「六一零」的驅使下,利用三號橋派出所、十號橋派出所、浮山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浮山辦事處等邪惡機構,給余勁光陳芳夫婦一家在精神、肉體、經濟上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和巨大損失。

在此,真誠地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不要為了一時的利益出賣自己的良知。要知道,在大是大非面前,除了法律外,還有良知,良知比法律更重要。而且法輪功教人「真善忍」做好人,中共鎮壓法輪功是地地道道的違法犯罪。請立即停止夥同中共迫害法輪功,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不要給自己和家人留下永遠的遺憾!到清算的那一天,再後悔就晚了。

參與迫害的直接責任單位和個人:
咸寧駐北京辦事處
咸寧市「610」辦公室
值班:8126179(辦)
阮明貴:8126506(辦) 8126406(辦) 13907249103(手機)
陳先漢:8126026(辦) 8126018(辦) 13094198198
徐孟良:8126179(辦) 13807249980
一科:8126026(辦)
二科:8126179(辦)
咸寧市公安局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宋瑞生 0715-8254253(辦) 13907249566(手)
咸寧市公安局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度志祥 左水生
咸寧市公安局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金國新0715-8253197(宅)13807249208
咸寧溫泉岔路口派出所惡警 陳迪堅
咸寧市咸安區十號橋派出所惡警 胡建國
咸寧市溫泉浮山辦事處政保科
咸寧市製藥廠
蒲圻市(現已改為赤壁市)看守所
湖北省洗腦班 龔健(隊長) 何偉 江黎麗 江成方(書記)
咸寧市咸安區法院 李擁軍(審判長手機:13972850989);何利平(代審判長,其丈夫電話:13797246108)、熊萍(書記員);李銀珍(審判員)
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 朱晚英 楊怡泉
武漢琴斷口監獄 鄧開亮(監獄政委)
沙洋范家台監獄 王雄傑 肖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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