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五月,中共前頭目江澤民到昆明參加「昆明世界博覽會開幕式」期間,為發動一場針對一群修煉法輪功的善良人的迫害運動散布謊言。江在軍隊師級以上幹部和中共省黨、政幹部會議上大肆誹謗法輪功,說「法輪功與共產黨爭奪群眾」,毫無理智的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廣大群眾推向政府的對立面進行迫害。
隨後雲南警察系統加強了對法輪功迫害前的準備,他們派出大量國安特務到各個煉功點蹲坑摸底,收集所謂法輪功的「情報」。據一名國安人員後來講:「我曾經打入你們煉功點進行秘密調查,其實我看煉法輪功的人中有知識的人多,他們都是些很善良的人,他們每天只是煉煉功、學學法而已,根本沒有危害社會……」
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完全是照搬歷次政治運動的模式,先動員各級政府作幫兇。緊接著《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等媒體,以及各地、州、市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上百種中共喉舌媒體對法輪功開始了輪番的狂轟濫炸,造謠、誹謗。
與此同時強迫各級政府部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委員會,各鄉、鎮、村委會等必須人人表態,人人過關,與法輪功「劃清界限」。
雲南省文化廳、新聞出版局發出通知,非法收繳法輪功書籍、音像製品等私人財物。致使民眾想要了解法輪功是甚麼、到底講了甚麼,都不容易,看不到原著,只能聽到中共「一言堂」的誹謗宣傳。
隨後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政府將對法輪功的迫害列為工作重點,並將其作為各級政府、領導考核的政績,公、檢、法、司、政法委的中心工作,本末倒置、善惡不分,這才是導致社會不穩定的根本原因。
緊接著對修煉法輪功的人辦強制「學習班」進行洗腦,強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凡是表示堅持修煉的,採取除名,撤消職務、降級、開除、開除學籍、軍籍等處罰,從經濟上、名譽上、精神上採取各種手段妄圖迫使人們放棄修煉法輪功。對不交出法輪功書籍的修煉者進行非法抄家,監視、跟蹤、盯梢,對公開煉功者綁架、關押。
二、挑動「群眾鬥群眾」
「挑動群眾鬥群眾」這是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所慣用的手段。雲南黨、政、工、青、婦、宗教團體、各民主黨派、機關、學校、廠礦、街道辦事處、科協等組織都毫無例外的搞所謂揭批,層層株連、層層簽訂「包保責任書」。搞所謂的萬人簽名活動,連中小學生都不放過。
雲南文藝界一些人也參與了對法輪功的所謂「揭批」,編排了大量攻擊、誹謗、醜化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到各地、廠礦、農村、勞教所、監獄演出毒害民眾,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將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業,各個民族,使雲南數千萬人受到欺騙和毒害。
二零零一年江氏集團為了挑起普通民眾對法輪功的更大仇恨,導演了「天安門自焚」偽案後,雲南省各級中共黨、政部門紛紛組織「聲討」,「百萬人簽名」。雲南省學聯還向全省大中專學生發出「倡議」仇恨法輪功:省交通學院召開了誓師大會,昆明理工大學、西南林學院開學第一天就強迫師生簽名,就連中、小學生也要強逼簽名,甚至威嚇學生,「不簽名就開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媒體還報導幼兒園的小朋友也在聲討法輪功,從小就灌輸中共黨文化鬥爭哲學的毒素。
有不少青少年因受到毒害仇視法輪功,善惡、好壞不分,有的學生甚至誣告教他積德行善做好人的老師。如某技校老師、法輪功學員蘇昆及昆明進修學校老師、法輪功學員江玉留就因為送給學生「天安門自焚」真相光碟被學生誣告而被綁架、勞教。二零零九年五月昆明法輪功學員郭玲娜向兩個打零工的大學生祝福吉祥、贈送「神韻藝術團新年晚會」光碟後,被為得到幾百元「舉報費」的學生誣告,被西山警察國保大隊綁架、抄家和再次判刑三年。
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摧毀、泯滅著人的道德良知,對社會、對人類、對中華傳統文化無疑是一場罕見的浩劫。
三、「六一零」是操控迫害的黑手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指出: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六一零辦公室」,自中央以下,「六一零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該「六一零辦公室」也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這個不具任何法律依據的組織在性質上與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相似。
「六一零」它外表上是一個掛在政府系統的行政部門,實質是一個凌駕於《憲法》之上,操控指揮各級政府、公、檢、法、司、軍隊、勞教所、監獄的一隻黑手。「六一零」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精神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等手段;為了在經濟上搞垮,開除、扣發退休金、罰款、搶劫私人財物;為在肉體上消滅,「六一零」人員直接操控指揮警察、武警、對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關押,決定勞教、判刑;直接操控指揮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用強行墮胎、高壓電棒電擊、釘竹籤、「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體摘取器官等等古今中外前所未聞的暴行,與當年的法西斯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六一零」還濫發文件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及子女參軍、考學、報考國家公務員,當醫生、教師、幹部以及退休的權利,「六一零」還有直接決定處理法輪功學員工職、領取退休金的權力,有決定企事業領導幹部撤職、升遷的權力。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中共「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頭目李嵐清到雲南參加「昆明世博會閉幕式」前後,雲南「六一零」操控公、檢、法、司系統全面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大肆非法迫害、綁架、抄家、監控。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全都遭到警察國保與單位的非法監控看守,被跟蹤、盯梢、被監聽電話,剝奪人身自由。
因上訪被截訪的法輪功學員全都被非法關押、有的被非法勞教,僅二零零零年一年就有數百人被綁架、勞教或判刑,僅四月份就有四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勞教。
四、大規模辦洗腦班
《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在這場迫害中,中共惡首還想從思想上要人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其採用的手段既是違法的,也是殘忍的。二零零零年起江澤民由於對法輪功強行迫害不奏效,於是用「轉化洗腦」的方式妄圖從精神上、人格上、人的意志上摧毀法輪功學員人性善良的本質。
從一九九九年起雲南被綁架到各級「洗腦班」的達上千人,被勞教的達數百人,被非法判刑的達二百多人,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酷刑,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玉溪市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沈躍萍、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蓮之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雲南省委還要求各級各部門落實「教育轉化工作責任制」、「幫教小組」,並且制定了所謂「教育轉化」細則。各地、州、市、縣有一千多名中共幹部參與「轉化」工作,從省到縣、區、單位、部門領導層層承包「轉化」對像,明目張膽的侵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權利和人身權利。
隨後省、地、州、市、縣以「六一零」為首,從上至下層層都舉辦了「洗腦轉化班」,全省有數千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進行非法洗腦,將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列為各級領導的政績考核標準,並與單位經濟利益掛鉤。另外對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進行強行「轉化」洗腦。
在雲南省「六一零辦公室」主要成員楊興源的建議下,雲南省委二零零零年九月撥款三十萬找來了遼寧「馬三家幫教團」這伙惡人,先後到了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和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作所謂「轉化」。隨後雲南又於十一月底花費重金再次找「馬三家幫教團」。
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雲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員楊興源還組織「省轉化幫教團」對雲南省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洗腦迫害,還將罪惡輸出到外省,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台、雲南電視台、《雲南日報》等中央及地方主要媒體進行了大肆宣揚報導。楊興源在省內利用勞教所部份「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和原雲南大學馬列教研室教授蘇升乾、雲南省演講協會會長蔡朝東等人組成「巡迴演講團」在雲南各地演講,蠱惑不明真相的民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在民眾中造成極壞的影響。楊興源於二零零八年遭惡報,突然患病死亡。
五、中共公、檢、法、司系統充當打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到翠湖公園準備集體煉功,全部遭到武警、警察的抓捕、關押;二十一日又有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市委反映情況,同樣全部遭到武警、警察的抓捕、關押;隨後雲南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有的剛到北京,有的還在途中就被警察綁架,全部被關押或被勞教、判刑。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昆明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依法到省委上訪,向省委有關領導講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但所有的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到信訪室後,全部被警察非法抓捕關進看守所,有十多人被定了二、三年勞教;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東川區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時,被警察綁架了十多人,有的被關入了勞教所。
二零零四年四月昆明法輪功學員韓震坤、郭娟夫婦被綁架,直到開庭審判都是見不得人的,不法人員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所聘辯護律師先後受到「六一零」、政法委、警察、法院的警告、恐嚇,不准律師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一些法輪功學員在庭外關注審判,受到了警察騷擾,並被警察作了錄像,之後警察根據錄像對到場的法輪功學員逐一傳訊和監控,法輪功學員王樹蘭還被昆明西山區國安大隊綁架,殘疾人楊蘇紅受到非法傳訊和監控。直到今年各地法院在對法輪功學員朱榮珍、韓書林、吳芸、劉燕等的庭審都是秘密進行,判刑送到監獄後家人都不知道。
二零零四年《大紀元時報》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問世後,引起了中共的恐慌,周永康竄到雲南後,雲南又開始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五年先後全省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勞教、判刑。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原雲南林業中心醫院葉保福因給醫院黨委寫申訴信被該院中共黨委書記李悅誣告,牽連妻子楊明清(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與女兒一家三口被昆明市盤龍區「六一零」、警察分局國安大隊從家中綁架並抄家,最後以給單位黨委寫信,電腦中有法輪功資料為由非法判刑五年,妻子與女兒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五年王嵐、左立新、孫雲集、趙晨宇、趙詠梅、毛丹心、江昆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一至四年。
二零零五年一月中旬,雲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六一零、國安在楚雄進行了一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大綁架,共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一天內雲南昆明國安就綁架了韓書林、孔石英、吳芸、張水蘭、沈柱有、張如瓊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該年全省遭綁架、關押、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有近百名。
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是人間地獄
在中國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用「人間地獄」來形容一點都不過。各種酷刑、折磨人的方法一般人根本想像不到,與當年法西斯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看守所警察毆打和縱容羈押人員毆打、體罰、「升堂」(形式多樣的體罰,稱之為「下馬威」),看守所超負荷讓羈押人員幹苦活,有時每天得幹十五~二十小時,完不成任務的遭處罰(有毒打、開飛機、金雞獨立站樁、學青蛙跳、做下蹲運動、不得吃飯、不得睡覺等等);看守所還縱容獄霸欺壓羈押人員,剋扣親人所送錢物,成數倍提高生活用品、食品價格以牟取暴利。
*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和昆明市戒毒所是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場所,十一年來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未經過法律程序就被關押在裏面。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實質是一所法西斯集中營,慣用強行洗腦、強行墮胎、酷刑折磨、強迫做奴工等各種身體和精神折磨的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是一個「六一零」邪惡機構用於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現已知有四名法輪功學員楊蘇紅、何美華、楊素芬、陳淑秋等被迫害致死。
勞教所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派有「包夾」(由犯人2至多人組成)每天二十四小時看守,不准他(她)們和別人講話,否則將受到處罰(細繩子捆綁、罰站、延長勞教期等等);隨意扣壓信件,(包括給檢察機關的申訴、檢舉、控告信都被扣壓);不准親人探訪;警察或警察指使「包夾」(其他勞教人員)辱罵、毆打學員。勞教所每天要幹活十四至十五個小時,很少有休息日,警察公開講「勞教所不講八小時工作制,不講五天工作制」,雲南省女子勞教所為謀取經濟利益,公開縱容私人老闆假冒、仿製各種名牌褲子、餅乾、「衛生」筷,其工作環境、生產設施、衛生條件都很差,不僅危害勞教學員的健康,更危及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和健康(雲南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勞教人員都是吸食毒品者,大多是肝病病毒、艾滋病病毒的攜帶者)。
二零零零年,被關押在省女子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馬玲、王美玲等聯名向省委領導寫信反映被迫害的情況後,遭到勞教所的打擊報復,馬玲被轉移到昆明市戒毒所關押,王美玲等學員遭到管教幹部毒打,王美玲身上穿的衣服被打成了碎片;昆明法輪功學員鄺德英等在省女子勞教所多次被大隊領導和管教幹部毆打,毆打時還將一個學員的頭按入廁所蹲坑,毆打後還不准講。鄺德英因抵制和揭露勞教所打罵的違法行為,被無理延長八個月勞教期。
楊蘇紅 |
昆明市西山區馬街街道辦事處積善社區二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楊蘇紅是一個身高僅有1.2米、體重23公斤的肢體殘疾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楊蘇紅被昆明市西山區「六一零」、國保大隊惡警欺騙綁架至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楊蘇紅被強制「洗腦」折磨,並被迫參與正常人一樣的超強體力勞動,僅半年的時間就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勞教所送回家,僅一個多月,楊蘇紅含冤去世。
雲南省楚雄洲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劉枝萍,三十二歲。二零零零年初,因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已懷孕五月的劉枝萍不但遭到馬姓大隊長的毒打,雙手還被手銬長時間銬在床上,二零零零年八月,劉枝萍被強行墮胎,使其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 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迫害男性法輪功學員)
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就成了雲南省「六一零」關押迫害男性法輪功學員的主要的黑窩,十一年來先後關押了數百名法輪功學員,為了創造所謂的「轉化」政績,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的信仰,進行強行「洗腦」(灌輸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造謠宣傳和歪理邪說),使用的手段有:捆綁、拳打腳踢、掌嘴巴、白天泡水裏、夜裏到死人墳前罰站、連續幾天不准睡覺、野蠻灌食、關禁閉、做奴役等等各種法西斯手段進行殘酷折磨虐待;不准法輪功學員與別人交談,二十四小時由「包夾」看守著,限制人身自由,扣壓信件,不讓親人探視,隨意延長勞教期等等。
勞教所非法延長勞教期,少則幾天,多則一年多,東川法輪功學員江海,被延期一年後被秘密轉移到其它勞教所繼續關押;嵩明縣農民法輪功學員吳貴有,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因不放棄信仰被延期了一年零三個月,剛釋放不久,今年七月又被嵩明縣國保大隊綁架再次送入省第二勞教所。
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蘇昆,男,四十歲左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因給本校學生法輪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綁架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第三大隊、一大隊期間,由於蘇昆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對他進行所謂的「嚴管教育」。逼迫聽、看誹謗法輪功師父的內容資料。因為蘇昆不配合,他們就在生活上對他百般刁難:不准看書、寫字、不准喝開水、不准上廁所等折磨。多次被警察指使「包夾」當著警察的面勒蘇昆的脖子,掀翻在地掌嘴、拳打腳踢,導致蘇昆兩顆門牙脫落。
有一次三大隊隊長普順元以及羅仲武等警察叫兩名勞教犯人把蘇昆拉到「陳家大墳」,叫蘇昆直到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就這樣蘇昆在寒風中被罰站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又將蘇昆拖到秧田裏,泡在水中繼續折磨。晚上又繼續把蘇昆拖到墳前體罰站立,反覆折磨了三天。
雲南省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古城辦事處古城村村民李文波:男,四十三歲,於二零零五年二月被綁架、勞教三年,先後輾轉四大隊、三大隊、一大隊迫害。在勞教所期間李文波遭到四大隊大隊長胡文昌,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四大隊副大隊長張開順,一大隊隊長陳迎松,警察石懷林,袁向軍,李武,武華祖以及惡人(包夾)王磊、黃海東、李朝雷等人酷刑折磨,導致雙眼視力下降,牙齒被打掉六顆,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傷疤。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勞教所警察和惡徒又對李文波進行毒打辱罵之後把他摔在地上,拖著兩隻手在附近的磚場地上拖,並把李文波塞進下水道裏。惡徒暴打後,用草蓆蓋在李文波身上,並用腳踢他的身上和頭部;隨後又把他拖到泥水裏面,全身泡濕,再把他拖到窯洞裏用火烤。之後,惡徒用手推車把李文波推到磚場曬磚的坯溝上強制坐「過山車」,然後用水把他全身沖濕,讓他在磚場的坯溝上吹北風。
勞教所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帶著一群打手,曾三次對李文波進行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過去,當他醒過來之後,打手們又繼續毒打他,裘開明還把土往李文波嘴裏塞。
昆明鋼鐵總公司龍山礦區病退職工張亮:男,五十七歲,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勞教兩年零一個月。在勞教所裏遭受殘酷迫害,大冬天張亮煉功被「包夾」從頭到腳澆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導致胸骨突出、腳趾骨折、頸椎被打傷。
*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為迫使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轉化」,取得政績,非法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長時間關「禁閉」、關「嚴管」、電棍長時間電擊、睡「死人床」、棍棒拳腳相加毆打、長時間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准與人接觸講話、不准寫信、不准探視等等毫無人性的手段,從二零零五年開始,又從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學習了坐「小凳子」的經驗,強迫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端坐在一個小凳子上十六個小時,兩個「包夾」(專門看守法輪功的,一般由兩個暴力犯組成,多則數人看守,若身體稍有移動,就拳腳相加)還不准洗臉、不准衛生用水,月經期都不准用衛生紙、不准與人講話、不准通信、不准親人探視、不准購物,直到轉化為止,如不放棄信仰一直坐到出獄,有的法輪功學員一坐兩三年,臀部坐爛、流膿血、血壓增高、全身浮腫,已知雲南玉溪市婦幼保健院法輪功學員沈躍萍、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蓮芝、史喜芝被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沈躍萍 |
雲南玉溪市婦幼保健院法輪功學員沈躍萍,四十九歲,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被非法判刑五年,關進女二監,由於沈躍萍拒絕所謂的「轉化」,從二零零六年三月份開始就被關禁閉(每天坐在光板床上不得動彈)一關關了三年。整天面對的都是惡警輪番轟炸,不堪入耳的罵人之詞以及收錄機裏的誹謗宣傳。關禁閉期間不得洗澡洗衣、沒有站、走、和想問題的自由,來例假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打或用針扎,甚至在食物中投放有損中樞神經的藥物等。 二零零九年六月,她的家人接到了「保外就醫」的通知,這時她已經被迫害得肺穿孔,奄奄一息。家人將她接送到昆明第三醫院搶救,到七月十六日晚上她就含冤離世了。
王蓮芝 |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蓮芝,七十二歲,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警察綁架,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被送到女二監。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電話告知其兒子,王蓮芝得了精神病,可以保外就醫。其兒子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知由市精神病院所鑑定,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警方不敢回答。家人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接回家中後不久,王蓮芝就含冤離世。
昆明法輪功學員張惠芬,三十多歲,在省女二監被關在禁閉室四個月(每天十六小時坐在光板床上不准動盪),經常被警察指使犯人毆打,四個月都不讓洗漱,月經期也不讓用衛生紙,頭髮又髒又亂已結成餅,從禁閉室出來到其它監區的那天,她的髒樣和臭味,看見的人都會惡心,光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昆明法輪功學員趙飛瓊,二零零四年八月在石林風景區被綁架後判刑四年,劫持進女二監迫害。被警察用手銬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多個警察同時用六個不同型號的電棒電擊她身體的敏感部位,脖子後面、身後、腋下、腳跟等處,一連兩天。第一天電了二個小時,第二天電了近三個小時,皮膚都燒焦了,結的疤一塊塊的往下掉。獄警謝玲還唆使「包夾」劉淑瓊說:「趙飛瓊不轉化,你用小凳把她砸死。」劉說:「小小趙飛瓊,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劉用小凳子砸趙飛瓊,響聲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震醒了,劉才停止作惡。有一次天很冷,把趙飛瓊的衣服全部脫光,讓她在禁閉室光著身子蹲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給她穿上衣褲。二零零九年五月趙飛瓊又被綁架後判刑四年,再次被關進女二監迫害。
* 雲南省第一監獄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與江氏集團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以來,雲南先後有兩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男性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監獄裏由於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關禁閉、嚴管、集訓、洗腦、拳打腳踢、警棍毒打、電棍擊等,而常規是用腳鐐、手銬將人呈「十字形」或「大字形」固定銬在鐵欄杆上;或者雙手懸空吊起只讓你腳尖沾地;或者是成馬步下蹲狀等;每天只吃兩餐,每餐僅二兩飯。加戴刑具:吊銬(戴上腳鐐、用手銬一天二十四小時銬在鐵欄上)、每名法輪功學員一般由二至五名暴力犯 「包夾」,不准家人探視、不准通信、不得參加任何娛樂活動,不得閱讀書報等等。
雲南省玉溪市法輪功學員、高級講師飛雪龍(音),四十歲左右,被劫持到省一監一監區後就被關進嚴管室。惡警王昆(男,三十歲左右,一監區副監區長,現任一監區教導員)強迫飛雪龍跪磚頭,頭上頂水,指使其他犯人毆打他,致使飛雪龍內臟發炎,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出現垂危症狀。
甘肅省高級工程師包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八監區的三年多時間裏,由於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有半年時間是在陰暗潮濕的嚴管室裏,戴著十多公斤的腳鐐,雙手被用手銬從後背銬在鐵欄杆上,在酷刑虐待中度過的,而且每天只給吃兩餐飯,每餐只得吃二兩飯加點素菜,為此他多次進行絕食抗議,都被強行打針迫害,另外還有三次被惡警呂超、徐顏能指使服刑人員中的惡人毒打,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四川省法輪功學員侯發勇,男,五十歲左右,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集訓監區時,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監獄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發勇向監區申請,請假給家裏的親人寫封信,可就是為了這個合情合理合法的請求,副監區長趙凡不但不准侯發勇請假,還指使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推進嚴管室,並且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在鐵欄杆上,雙腳又戴上鑄鐵腳鐐,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這樣連續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對侯發勇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摧殘。
昆明法輪功學員劉明忠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八監區期間,因遭強行「洗腦」迫害,精神受到刺激從五樓墜下導致殘廢。
七、糟蹋納稅人的錢,幹傷天害理的事
雲南是一個經濟比較落後的省份,還有數百萬人處於貧困線上,當時面對雲南錫業公司、東川銅礦、200號等大型國營企業瀕臨破產,退休工人工資都難以保障;大部份希望小學、鄉村學校校舍危房建築得不到改善;數十萬「下崗」工人亟待再就業;廣大民眾醫療、教育、住房急需解決;省長李嘉廷等黨內高層的腐敗;吸毒、販毒,艾滋病等性病漫延;青少年刑事犯罪等等社會問題。中共各級政府對此似乎麻木不仁,卻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用來針對法輪功。
據《雲南日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一篇文章稱,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省委成立常設機構」;「省長李嘉廷親自協調,撥款四百萬元做工作經費」,把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列為各級中共幹部的政績考核標準。
在此期間,據「六一零」人員、警察稱:為迫使原昆明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王嵐放棄修煉,警察不惜動用地面衛星跟蹤系統,花費二百多萬元的巨資找到了為抵制洗腦班而離家出走的王嵐;為追尋昆明三十中楊雪梅等三名抵制洗腦班、離家出走的教師,花費了三十多萬元;為追尋抗議被警察和單位長期非法看守住宅、監視、跟蹤和騷擾抵制不入「洗腦班」而離家出走的原省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一家三口花費了二十多萬元;為追尋被建水縣「六一零」、警察迫害致死的原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離家出走的妻子王伽月花費了十多萬元,等等等等。
據當時媒體報導,各級政府、各企事業單位、廠礦、學校在中共脅迫下,投入大量財力、物力、人力監控跟蹤法輪功學員。昆明鋼鐵公司由一名黨委副書記帶一班人專管法輪功學員;滇中電業局為了看住一對法輪功學員夫婦,一年撥出十多萬元專項經費。雲南冶煉廠二十四小時派人看管法輪功學員;雲南林業系統單位為迫害法輪功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許多單位黨委書記親自帶領保衛科人員,跟蹤、監視、看守法輪功學員。昆明市北郊水泥廠,本來經濟就不景氣,為了執行「六一零」命令、到北京押回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強行要全廠職工湊錢作去押解人員的車旅費。
不法官員逢節假日和一些所謂的「敏感」日子,逼迫各單位抽調大量人力、物力,花費巨資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控、跟蹤、盯梢,攔截信件、監聽電話。許多「六一零」人員、警察、單位領導借追找法輪功學員之機,利用公款攜帶家屬到處遊山玩水,以辦「洗腦班」的名義到度假村大吃大喝,揮霍納稅人的血汗錢。二零零三年五月昆明市東川法輪功學員王娟娟,到西雙版納看望姐姐返回途中被臘縣警察非法扣押,昆明市東川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去了三男一女和一名家屬,在西雙版納遊玩了五天花費了上萬元;昆明市聶姓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三月被強迫參加官渡區「六一零」辦的三永度假村「洗腦班」,洗腦班人員大吃大喝(大部份是「六一零」、警察及他們的親朋好友),年終村上公布賬目時,因村上送了兩人去洗腦班,被強行攤派了六千元費用。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真相,全省增加上萬巡防保安;把所謂防範法輪功學員列為各級部門、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部隊的特等任務,列為考核單位領導政績「一票否決」的標準。
除了揮霍國家錢財外,一些公安部門在非法查抄法輪功學員住宅時趁機侵吞私人財物,二零零一年昆明官渡警察分局國安大隊無故抄走法輪功學員陳榮華現金一萬元;宜良縣警察抄走法輪功學員家中的電冰箱、洗衣機等;昆明羅白警察分局派人到北京押送法輪功學員李有桃的費用一萬元,及非法把李有桃看守在住宅內的看守人員的二千六百元的費用全部強加給李有桃,雲南駐京辦事處將李有桃非法關押在地下室三天,並向她勒索了七百元,共計一萬三千三百元;一九九九年八月昆明五華國保大隊以書商李踐經營大法書籍為由抄家、抓人,並藉機向李踐家人勒索了三萬五千元保證金。
昆明羅白分局警察以所謂收取差旅費,看守人員的工時費為由,向昆鋼職工李有桃非法勒索人民幣一萬三千六百二十元;昆明東站派出所非法抄法輪功學員吳淑香家時,抄走現金一千元;綁架法輪功學員段惠章,要家人交納一萬元保證金才放人。
以上反映的事實僅是滄海一粟。十一年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慘無人道的,而真正受傷害的是數十億被中共欺世謊言所矇騙的世人。其實中共執政六十一年來,所幹的對人民有哪一件是好事?從 「三反」、「五反」「反右」「到文化大革命」、「六四」直到現在還在進行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給中國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有八千萬同胞死於非命,尤其對「真善忍」的迫害,使中華神傳文化、人類道德觀念被徹底摧毀。
十一年來,法輪功學員們忍辱負重,用平和的方式向世人講真相,體現了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的洪大慈悲。修煉人要放下世間的名、利、情,決不會去要誰手中的權力,我們堅信「真、善、忍」並沒有錯,因為人們需要「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