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劉朝芬老人還是沒有見到她的女兒。在況德英遭受關押迫害期間,她母親,一位七旬農村婦女,無經濟來源,還要帶況德英只有七歲的小女兒。
況德英是昆明市個體經營者,因為維護自己的信仰和人權而遭受多次迫害:
2000年2月份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2000年7月份去北京上訪,在半路被劫回,因當時懷孕在身,看守所拒收。2002年1月6日發真相資料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所抄財物下落不明,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當時家中留下10歲的大女兒,1歲零三個月的小女兒及67歲多病的老母,家境非常困難。
2004年1月5日非法勞教期滿,勞教所非法超期關押了半年,直到2004年7月份她才回家,在勞教所曾被姓馬的大隊長毒打,並威脅不准講被打的事,還騙只要況德英簽字否認馬大隊長打她,就放她,當受騙簽完字後,不但沒放人,反而將況德英轉到別的大隊。
2004年11月份,況德英在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被巧家公安局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煉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罵,2005年5月又被非法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也被包夾學員多次打罵,被警察搧嘴巴子,2008年5月份才回家。
2008年7月16日晚上十一點多,況德英在昆明市江岸小區被昭通市巧家縣警察綁架,連夜帶到昭通市巧家看守所,2008年12月份被非法秘密判刑四年,況德英不服判決,要求上訴,被單獨關在巧家看守所的鐵籠子裏,家人僅僅是隔著鐵籠子看望了一次。
2009年3月,況德英的母親找到巧家縣公安局開了一個蓋有巧家縣公安局、巧家縣「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國保大隊圖章的證明,多次去雲南省女二監要求見女兒況德英都不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