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前身是公安局政保科。在中共發起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充當迫害的前先鋒、中共的打手。現據不完全統計: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在迫害法輪功的近十年裏,公然執法犯法直接或命令騷擾學員數千次;綁架學員近三百人次;勞教學員近四十人次;非法判刑四人;參與直接或間接迫害致死學員五人。而且國保大隊還動用酷刑殘酷折磨無辜的法輪功學員。
河北省雄縣地理位置 |
一九九九年迫害初期,原政保科的科長為趙某,其參與綁架、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曾把法輪功學員韓俊苗送精神病院迫害並把其非法勞教。被政保雇佣的所謂聯防人員申某對學員進行毆打。
二零零零年趙某調離後,由董某任代科長,其多次綁架法輪功學員。
一段時間後楊某接任政保科長職務,楊某乃軍人轉業,性格暴躁、殘忍。在其任職期間不但綁架學員還對被綁架的學員實施酷刑折磨,無論男、女、老、少,能逃脫其酷刑的寥寥無幾。在楊某任職期間綁架關押學員百餘人次,非法勞教學員二十餘人次、三名學員被非法判刑。他曾指使手下把一未婚女學員的腿打傷,此學員被非法勞教後很長時間腿走路還一瘸一拐。他還曾把五十多歲的老人吊掛昏死幾次,又用涼水潑過。還曾把一女學員的胳膊吊折殘廢。
原國保大隊隊長楊某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甲學員敘述:下午就將我叫到局後面的一間小屋(專門迫害的魔窟)那裏有幾名打手,其中最邪的是申某和一肖姓男年輕人,楊某是他們的頭目,他們讓我在旁邊看著迫害一個劉姓女學員,他們將其兩手背銬,用繩將兩臂繫上,一拉繩子,人就懸吊起來,接下來是惡人對劉大打出手,劉慘叫聲令人心怵。他們一邊迫害一邊說:「看到了吧,她下來就是你女兒。」後惡人就將我叫出去,問我有沒有去過北京,有沒有發過傳單。到了晚上我就被關進了看守所,裏面還有三名法輪功學員,我又聽他們說對劉的兒子崔志強迫害的經過:他們將崔的兩手,上面一隻手,下面一隻手,緊拉在一起背銬,然後用電棒電,拳頭打。還有一名五十多歲的老太太也被迫害了整整一夜。
幾天後大年初三,邪惡之徒突然將看守所的門打開,表情怪異,接著打手電倒著拉進一個人來,人已不能說話,也不能動了,申將手一摔,將拉著的人的胳膊扔在地上,我仔細看辨不清是誰,我又問了一句:「這是誰?」「葉大俊。」申說完就走了。大家趕緊將葉抬到炕上,蓋上兩床被,過了幾個小時葉才大叫一聲緩過來,這時臉上才稍有人色,(原來是黑紫、綠色,五官都不像樣了)於是給她吃了一碗麵,才開始慢慢能講出話來。
原來她年初二早上起來就去了北京上訪,她在衣服上寫著「法輪大法好」的字樣,在當天被北京警察抓住後,被送到密雲迫害,在那裏惡人將法輪功學員的上衣剝光,只穿秋衣秋褲,讓人趴在雪地上,肚皮朝下,然後兩個惡人就用雪埋人,連頭一起埋,一邊埋一邊用腳踩,有的被埋的喘不上氣來,有的凍的臉青紫,葉被埋了大約二個多小時,就被接回本縣,惡警又將其扔在了一間冷屋的椅子上凍了一夜,後就倒拉著進了看守所。隔了一夜,年初五,惡人就將葉叫了出去,用迫害劉秀敏的方式迫害了其一上午,中午時回來後,雙手抬不起來了,以後的時間裏葉不能自理,且葉的右臂比左臂明顯細了一半,像小孩的臂一樣,可是邪惡之徒並沒有停止迫害,最後將其送保定八里莊勞教所(註﹕葉大俊解教後,被迫害的精神恍惚、身體非常虛弱,生活不能自理。其他法輪功學員將其接出,並照顧七個月,然後將其送回家並給了200元錢,望其在家安心生活。楊某知道後,又將其送入洗腦基地進行迫害。葉大俊精神上再受打擊,身體狀況每況愈下,於二零零五年離開人世。)
年初八,一名法輪功學員之妻進了我們呆的看守所牢房,得知其丈夫是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因在家寫「法輪大法好」的標語被抄家、抓人,(惡人拿走其家近千元現金)其妻因協助丈夫而被抓,惡警用迫害劉、葉的吊打方式迫害王,幾天後,王的手臂出現和葉相似的情況,生活不能自理,且後來被勞教,其妻被打的渾身青紫,被非法關押了近三個月,被非法罰款後,釋放回家。
我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經家人交涉,非法罰款3000元(無條無據,楊某親自接錢)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十來個邪徒闖入我家,抄走大法書近一套,強行將我帶走,我在公安局對他們講真相,他們審問我近半夜一無所獲,我只是講真相,第二天又讓我坐了一夜,幾個人看著我不讓我睡覺,我就對他們講真相,後來我被關進看守所,二十一天後,經家人交涉放回家,被非法罰款四千元(楊某親手接錢,無條無據)。
乙學員敘述:快中午的時候,他們把我劫持到了公安局,政保科人員把我帶到刑警大隊給我上刑,用兩個繩子分別套在我的肩上,把我吊在房梁上,下面一個人拉著繩子,我在上面被拉的來回晃。我當時來了例假跟他們要紙,他們不給,血流了一褲子。他們吊了我一天一夜,我覺得心口發熱昏了過去。後來知道他們潑了幾次水都沒醒。就用鐵鏟切人中,把人中切了一道溝,血流了出來。見我呼吸微弱滿臉是血,才把我放下來。我的左臂被吊壞了抬不起來,手臂耷拉著。他們還用硬東西敲我的壞手臂。把我送到關其他同修的地方,已經是第三天下午了。晚上,他們就又叫來一群打手,用一把接一把的香燙我的腳面。後來改成了煙頭,把我的腳燙的都是黑紫色。一個壞人還直捅我的腋窩,我說他們耍流氓。折騰了大半夜,要把我和一起去北京的同修送看守所。他們把我拉倒,有一個打手說,他有辦法讓我走,接著用煙頭燙我的腳心。他們又拉又拽把我們拽到了看守所。搜走了我們一百二十元錢。還讓刑事犯看著我們,第四天晚上又把我提到二樓,打手們把我捆在椅子上,拿我的涼鞋底蓋我。鞋底蓋折了,又拿繩子蘸水抽我,累的他們直冒汗。
丙學員敘述:大約中午的時候把我領到了刑訊室。在東西兩邊的床上各靠兩張床,他們讓我站在兩張床的中間,有兩個人分別坐在兩張床上。他們倆把我打過來打過去,全身都打紫了。他們打累了,把我拽上床。讓我趴在床上。拿著手腕粗的棍棒,開始掄我。棍棒被打斷了,又把我雙手反綁在床上。揪起我的頭髮吊在房頂上。用繩子密密麻麻綁住腿架在椅子上。後面有個三十多歲的壯小伙,用鞋底蓋我後背,一個人用髒鞋墊蹭我的嘴。把牙齦,嘴頭都蹭壞了。牙齒也蹭活動了。一個人用笤帚苗攪我的鼻子眼,耳朵眼。一個用笤帚打腿,一個用煙頭燙腳。用棒敲打我每一個腳趾。這些都是同時進行的。他們累壞了就換別的人,二十多個人來回換。這樣持續了八個小時,才把我送回了看守所。當時已經是第二天晚上的後半夜了。
原國保大隊隊長蘇某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二零零三年,蘇某接替政保科長職務,後政保科改為國保大隊,繼續殘酷迫害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在蘇任職期間,綁架學員近百人,勞教學員十餘人次。在非法抄家的過程中,那些國保人員多次盜取學員家現金。下面僅舉三個案例。
案例一: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左右下午二時許,以雄縣政保科長蘇某、趙某為首的一干人無故闖入一法輪功學員家中搜查。在家人不注意的情況下偷走存款兩千餘元,家屬知道後敢怒不敢言。時隔兩日半夜二時許,這伙強盜又到一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搜查,走後家屬發現在一萬多元的現金中約四千元錢不翼而飛。
案例二: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文愛霞去雄縣縣城,給兒子買了一些日用品,就在坐車回家的路上,被「六一零」、國保大隊人員綁架。當夜,在雄州賓館以國保大隊的蘇某為首的五、六個打手一哄而上,把文愛霞按倒,半跪在地上,把她的臉按在床上不能抬起,他們瘋了似的連踢帶打,一直到他們打累了才鬆手,當時文愛霞被打得全身疼痛,左臉、左耳、左眼被打得腫脹起來,左眼不能睜開,嘴直流血。三天後,文愛霞被強行送到雄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文愛霞日夜思念她的兒子,掛念她的家人,擔心丈夫的安危。當時正值非典時期,她卻不知道家裏的任何情況。文愛霞多次要求見見孩子(當時她的孩子才五歲,丈夫被非法判重刑十五年),可是蘇某全不顧文愛霞五歲的兒子失去父母疼愛,非法勞教文愛霞兩年半。
案例三: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劉二樂和本縣的幾位法輪功學員一同去北京,在天安門被惡警非法抓捕,當天下午被雄縣公安局劫持回本縣,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二十二日晚,以局長崔起華、蘇某為首的國保人員給他動用酷刑:首先是崔起華打了他兩個耳光,他們問他和誰去的北京,「上頭」是誰,劉二樂不配合他們,蘇某就把他反背銬上(背寶劍式),然後打他耳光無數,頭腳摁在一起,五個人拳打腳踢,直至他要出不了氣,他們才停手,蘇某又用腳跟踩碾他的手指,見劉二樂不回答他們,有一打手用拳頭猛擊他的前胸,後面一個打手挺著他的身體,然後讓他站軍式(兩腿馬步站立)直至劉二樂昏倒,醒來後又強行讓他跪笤帚棍(雙腿膝蓋跪在小木棍上)一個人摁著他,使劉二樂昏倒好幾次。醒後有一個姓劉的打手雙手按住二樂的雙肩,在他背後猛拱他的腰部,當時劉二樂就嘔吐不止,後來才知道那一下使他腰椎錯位。他們打累了就把劉二樂銬在暖氣管上,上廁所三個人跟著。一直折磨到凌晨才罷手,當時劉二樂已不能走路,走動需兩人架著,衣服都被扯爛,神志恍惚。第二天他們騙劉二樂喝下不明藥物,蘇某為掩蓋惡行,把他腿上的傷噴上藥以消除傷痕,又把劉二樂折磨兩夜後劫持到雄縣看守所。十多天後又提審劉二樂,蘇某、龐××給他戴上手銬、腳鐐把他帶到雄縣刑警中隊,逼他說出資料來源,他說不知道,他們就用坐「老虎凳」折磨劉二樂,把他固定在鐵椅子上,雙腿雙腳固定住,屁股下面是幾根細鐵棍,還不許他睡覺,讓一個惡警(開口村的)看著他,一閉眼就用小棍打他的太陽穴,支他的眼皮一直到天亮,換另一個人折磨他。第二天晚上逼劉二樂「招供」,他不配合,他們就大打出手。先是開口村的那個打手用皮帶抽他的腿和身上,見他不說蘇某就狠毒的用兩隻圓珠筆夾在他的三個手指間,用力攥他的手指,使他疼痛難忍。而後又用老虎鉗子用力夾他的中指,疼的劉二樂昏了過去,醒來後蘇某、龐××又輪流打他耳光,打的他不能說話,頭昏目眩、不省人事。他們怕出人命找來大夫搶救,強行給劉二樂打了針,一會劉二樂就甚麼也不知道了,直到第二天才醒過來。蘇某見他神志不清的樣子就邪惡地說:「弄點大便給他吃,看他吃不吃。」到下午他們才把劉二樂送回看守所,回到監號裏見二樂被打的脫了像,犯人們嚇的都不敢靠近他,見證了惡警打手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凶殘,他們都很同情劉二樂說:「好端端的一個人被打成這樣,太殘忍了。」都為二樂打抱不平。在號裏劉二樂五天五夜吃不了飯,他們怕出人命,派兩個犯人照看他。看守所所長怕擔責任,叫來法醫給劉二樂驗傷,以後十來天不能進食,同號的幾個犯人用小勺一口一口的餵劉二樂才活過來,後來在他身體還非常虛弱的情況下他們沒經任何法律程序,也沒通知其家屬非法勞教劉二樂三年,送至保定勞教所,致使劉二樂身體腰椎錯位、腰痛、腿痛、耳鳴、左胳膊不能抬起。
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龍灣村的張三圈和劉二樂一起從北京劫回。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晚上被刑偵科惡警迫害三天三夜,同時家被抄。後來給他用了酷刑「滿天星」,就是用一個頭套形的刑具裏面都是釘子,戴在頭上,致使張三圈昏死過去。第二天醒來後,滿頭是血,地上扔著兩塊沾滿血漬的毛巾,滿頭是數不清的釘子眼,後來都潰了膿,二十五日被送雄縣看守所,十多天後第二次遭迫害,蘇某、龐××給他用了酷刑坐老虎凳、被固定在鐵椅子上三天三夜,最後昏死過去,造成張三圈血壓高、心臟病、腿腳痛,走路不便。第一次送勞教,因張三圈身體檢查不合格,勞教所拒收。蘇某、崔起華等人本可以以此藉口放了張三圈,可是他們並不死心,等張三圈身體剛有好轉又把他強行非法勞教三年。
自蘇某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被曝光後,據悉國保大隊在蘇某任職期間暫未發生過毆打學員的惡性事件發生。
以上楊某、蘇某的惡行已記錄在國際互聯網法網恢恢惡人榜上。
現任國保大隊隊長郭軍學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現任國保大隊隊長郭軍學,自上任後二零零九年新年前曾對韓莊一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晚,國保人員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動用酷刑。現今已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兩名學員被非法拘留,兩名學員被非法勞教。
案例一:郭俊青,男,五十多歲,是雄縣常莊村的一位普通農民。他是親戚、朋友和鄉鄰們都公認的老實、本份、能幹的人。修煉法輪功十多年來,身心受益。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日晚為了讓鄰村黃灣村的老百姓們明白法輪功真相,郭俊青到那裏發真相資料,被黃灣不法人員綁架,後又被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十四日晚間,這些身為國家公安的執法人員執法犯法對郭俊青動用酷刑,先是用電棍電,後用棍子猛打,致使郭俊青腿部受傷嚴重。郭俊青被非法關押十天。
案例二: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周莊村善良的民婦翟瑞娥,在家中被以郭軍學為首的國保、米北派出所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雄縣看守所近八個月,後被非法判九年重刑。翟瑞娥一家修煉法輪功深受其益。被非法關押在雄縣看守所期間,她的老婆婆劉老太,以七十八歲高齡,一趟一趟的往縣城跑,為的是為自己孝順的兒媳討公道。七月二十日一大早六點多鐘,劉老太又在家人的陪同下,趕到國保大隊隊長郭軍學的家門外,望能見到郭軍學向其討還一個公道。可郭軍學家閉門不開,老太太在門外坐等將近兩個小時。直到八點多鐘,接到郭軍學電話,說讓翟瑞娥的家屬們到公安局見見翟瑞娥。家屬們信以為真,趕到公安局見郭軍學,郭軍學卻又把他們支到法院。家屬們又趕到法院,法院刑一庭人員竟不敢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面對家屬的問詢更是一問三不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雄縣法院向被非法關押八個月的翟瑞娥下達冤判九年的非法判決書。翟瑞娥現被非法關押在河北女子監獄。
案例三:公安局副局長蘇士亮、國保大隊隊長郭軍學為了「邀功請賞」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組織綁架了一位已被迫有家難回,在雄縣暫住的安新法輪功學員趙武虎。
趙武虎,男,三十歲,原任安新縣政府辦公室督察承辦科長,他按真、善、忍做人,為人忠厚誠實,工作勤勤懇懇,工作成績優異,其負責的政務信息和督察工作在保定市政府系統中一直名列前茅,多次被評為保定市優秀工作者、優秀督察工作者和縣政府嘉獎。就是這樣一個好人,一個對國家有貢獻的優秀公務員,在二零零八年所謂的奧運安保時,被謊稱法輪功學員要去北京的安新縣「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專權組織)、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劫持迫害,為躲避迫害,趙武虎不得不離開家鄉親人,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抓了趙武虎後,把他關押在雄縣看守所五號。幾天後,國保大隊隊長郭軍學帶領張路平、高鵬等人到看守所對其進行訊問。先把他帶到看守所辦公室,到了晚上,他們就把他押到看守所接見室(最西邊一間)。他們分成兩組,輪番折磨趙武虎,不讓他睡覺。只要趙武虎一閉眼,就喊他,逼他所謂的「交待問題」。就這樣連續的持續了四天,睏得趙武虎頭腦發昏、兩眼發花,吃東西就吐。此事趙武虎向郭軍學反應,但無濟於事,他們依然不讓他睡覺。看著趙武虎的人稱是領導讓他們這麼幹的。後來趙武虎實在承受不住,提出考慮一下,他們才讓他回監號。他們還讓看守所告訴號裏讓趙武虎睡覺,不讓他幹活,給他們寫東西。一段時間以後,這些人又對趙武虎進行了持續三天的審訊,不讓其睡覺。期間高鵬對趙武虎進行死亡威脅。副隊長張保忠揚言把趙武虎提到外面,對其實施老虎凳等酷刑折磨,揚言一個月不讓他睡覺,看誰勝過誰。
郭軍學把刑訊逼供出來的所謂的供詞,提交雄縣檢察院,從而構陷趙武虎。致使趙武虎被無辜關押在雄縣看守所一年多。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趙武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往冀東監獄非法關押。
案例四: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上午十點多,雄縣一鋪西、大陰村有三位學員家被雄縣公安無故非法搜查、搶劫家用電腦與大法書籍等,小花、建偉兩名女同修被綁架,二人現被非法關押在雄縣拘留所7天。
案例五: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以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郭軍學、張保忠為首的不法之徒,綁架了董文采、張蘭芬、張桂珍三位法輪功學員,除張蘭芬因當夜出現病態,警察怕承擔責任把其放回外,董文采、張桂珍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次日(五月十四日)便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
結語:以上揭露的案例也只是十年來國保大隊所犯罪行的冰山一角。之所以把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十年來的惡行再次揭露出來,是希望現在仍在迫害法輪功的人警醒,不要再繼續做惡。你們所做的是執法犯法的惡劣犯罪行為。如今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已大白於天下,修煉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事實也已廣為人知。現在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們鏗鏘有力、義正辭嚴地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伸冤辯護。有的律師對法輪功學員已明確表示:「現在我們為你們辯護,將來當那些迫害法輪功的惡人被起訴時,我們不會替他們辯護。」事實證明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是明顯的違背法律的執法犯法。而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中共施行的所謂《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法》的這一條也堵死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路。而中共實際上是一再給自己留脫掉責任的後路。各位千萬不要為一點所謂的眼前利益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啊。
目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等人已經在三十個國家和地區被起訴,罪名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一群無權無勢的老百姓,把中共高官告上國際法庭,而且部份已判有罪,可想而知在這期間,江澤民等人會使勁渾身解數取消官司,甚至妄圖以推出一批替罪羊做交換條件來換取法輪功學員的撤訴,可卻遭法輪功學員拒絕,這說明甚麼?說明它們真正是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等,而法輪功學員明白犯罪的元凶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各位不應該理智的認清這一切嗎?不要再無意中充當了殺人者的幫兇啊。
而且善惡有報是天理。明慧網經常刊載許多因迫害法輪功、遭到惡報的事例,並不是幸災樂禍,而是真誠的為這些生命受到中共的謊言欺騙、成為助紂為虐的幫兇,以至惡報纏身而深感惋惜。由於不同的人背後有不同的因素,報應的時間和過程也不一樣,表現形式也會不一樣:有的人立即現世現報,有的人往後拖一段時間;有的人報應過程只是一瞬間,有的人要經受一個痛苦過程。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呀!「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待到報時,一切全報。」這場迫害和每一個人都有關係,那麼了解法輪功真相就是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的親人負責,明白了真相就是福份。由於篇幅限制,我們僅摘錄明慧網近期報導出來的少量惡報案例,以窺全貌,希望還在行惡者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