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利用刑事犯迫害
刑事犯有急於減刑多掙分的心理,獄警就背後操縱利用他們。這裏僅舉一例。迫害剛開始時,剛到監獄的某法輪功學員被下到五大隊,被三個刑事犯包夾,強迫背監規,不背就施以暴力,法輪功學員同她們講打人犯法,善惡有報的道理。她們不聽,犯人布豔平卻說:「打人,沒有人證明我打人的,打你不會留有任何痕跡的。」其手段是把人弄到樓梯間沒人的地方專往頭上打,讓你內傷表面看不出來,可真是沒有痕跡。
法輪功學員維護自己的人權去找值班獄警,對獄警說:「布豔平打人。」獄警說:「布豔平不能打人,回去吧。」獄警在背後操縱三人齊動手,迫使法輪功學員找本小隊的倪獄警,倪獄警說:「這我得需要調查,不能聽你一面之詞。」獄警這樣的回答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殊不知三尺頭上有神靈,人做事神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人不報天報啊,沒幾天犯人申春子的腰不會動,犯人梁爽的腳崴了,犯人布豔平的腿肚子轉前面。從此以後犯人有所收斂,不那麼囂張了。現世現報是對人的最大慈悲,知道作惡就遭報應,人也就不再做壞事。
二、 暴力洗腦
各大隊劫持的法輪功弟子都本著善心對犯人講法輪大法的美好,講善惡有報的天理,明白道理的犯人就善待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的煉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監獄卻不放手,組建了以曹宏為隊長、武監獄長主抓的所謂「學習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集中洗腦。
每個法輪功學員都在那種惡劣的環境下經受著嚴峻的考驗,你不「轉化」(放棄信仰)就對你採取各種手段進行迫害:體罰不讓睡覺、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准說話、上繩折磨(手腳用繩勒緊,四下吊在床上,四名犯人同時拉緊騰空,大小便也不放下,勒的手腳腫脹流血。我所了解到的被上此刑的有何華、項利傑、趙健、張玉鳳、楊旭、李海紅、於文彥、郭英傑、何鳳波、張玉芬、宋慧丹等,留有疤痕的法輪功學員有張玉鳳、於文彥、楊旭等)、蹲小號、用手銬腳銬抻在牆壁上、灌食、冷凍、抻床(手腳綁在床上一塊一塊的撤床板)等酷刑折磨,強行上刑的同時播放洗腦的磁帶洗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