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飛,男,一九七三年八月二十日生,原籍河北省張北縣;童秀蓮,張忠飛妻子,一九七三年二月十五日生,原籍河北省承德市。他們是原北京朝陽區農展館煉功點的法輪大法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張忠飛、童秀蓮夫婦多次遭受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二十二日,因去中辦、國辦信訪局上訪,張忠飛被非法關押在北京石景山體育館、豐台體育館、朝陽區星火中學;童秀蓮被朝陽區麥子店派出所惡警從中辦信訪局劫持,關押於麥子店派出所近三十個小時,同一個吸毒男犯同關一室(二零零二年三月二日明慧網《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的劣跡》一文報導過此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始,張忠飛、童秀蓮的工作單位──中國農業工程研究院為逼迫他們放棄信仰,給他們辦了半個月的所謂「學習班」進行洗腦。每日除領導「談話」,就是強迫寫所謂學習「心得體會」,放污衊大法的錄像。當時農業部由萬寶瑞副部長任「六一零」主任,親自抓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工作,張忠飛、童秀蓮因堅持信仰,被迫離開了工作了五年多的農業工程研究院。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十六日,張忠飛、童秀蓮夫婦與另外幾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朝陽區三里屯小花園集體煉功,證實大法。二月十六日晨被三里屯派出所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張家口駐京辦事處。二月十七日,張忠飛、童秀蓮分別被河北省張北縣公安局、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劫持,拉回各自戶籍所在地後分別非法拘留四十三天、五十一天。張北縣公安局對張忠飛強行罰款五千四百元(取保候審費三千元、去北京抓他的車費二千元、拘留期間的飯費四百元)未給任何收據;承德市公安局對童秀蓮強行罰款六千元(取保候審費五千元,去北京抓她的車費一千元)也未給出任何收據。
二零零一年二月,張北縣公安局因張忠飛上互聯網為由,出動四名警察到北京妄圖再次綁架張忠飛,張忠飛被迫離開工作單位(香港大國出版有限公司北京聯絡處)。惡警未抓到張忠飛,揚言要拘留張忠飛的大哥張忠英(非法輪功學員),後又向張忠飛的大哥張忠英訛詐二千元。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張忠飛、童秀蓮夫婦在北京海澱區梅園小區出租房內被北京朝陽分局惡警和北京市安全局特務綁架,除電腦、打印複印一體機、光盤刻錄機、四十多本大法書、一千六百餘份大法資料及小冊子、四百一十張光盤、九包打印紙、三部手機被搶劫走外,家中全部物品被扣押,至今未還,其中包括彩電、冰箱、洗衣機、所有畢業證、結婚證、二百餘套郵票、紀念幣及所有藏書、衣物等。
當日,張忠飛、童秀蓮被非法關押於北京朝陽區看守所,十月十七日被轉至豐台看守所,十二月三十日又被轉至海澱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北京海澱區法院未通知家屬對張忠飛、童秀蓮非法開庭。非法庭審時,審判長李莉多次打斷張忠飛的辯護,後借休庭之時將張忠飛、童秀蓮送回看守所。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海澱法院將非法判決他們各自八年徒刑的判決書送至看守所,張忠飛、童秀蓮均拒簽拒收,並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駁回張忠飛、童秀蓮的上訴,維持原判。十二月二日,張忠飛、童秀蓮被非法送至北京天河監獄。十二月七日,張忠飛被送至保定監獄;童秀蓮被送至石家莊監獄,後轉至河北女子監獄。
因拒絕所謂「轉化」,張忠飛先後被關押在保定監獄十監區(長期封閉、號稱「獄中獄」,為國家六個獄中保密單位之一)近三年;四監區(極其邪惡,曾將河北涿州大法弟子王剛迫害致高位截肢,後轉至唐山冀東監獄迫害致死)六個多月;十八監區(曾將大法弟子郭漢坡迫害致死)近三年。
女子監獄經常給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辦洗腦班。童秀蓮三次被女子監獄關入洗腦班,時間長達八、九個月,其中一次被熬鷹十天十夜不讓睡覺,導致視力嚴重下降,頭髮白了很多。
張忠飛出獄後,其戶籍所在地張北縣兩面井鄉黨委書記臧建兵拒絕給張忠飛辦身份證,並在所謂敏感日子派人到張忠飛親戚家四處尋找張忠飛,妄圖繼續綁架迫害。期間還多次讓派出所所長到內蒙聯繫,企圖將張忠飛戶口私自遷至內蒙,因當地不接收才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