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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風雨十二年(二)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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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接上文)

第五部份 紅色恐怖

目錄

一、邪黨迫害法輪功不斷升級
二、各機構單位把迫害法輪功學員列為重中之重
三、邪黨大規模辦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迫害
四、邪黨進行全民洗腦毒害
五、糟蹋納稅人的錢,幹傷天害理的事
六、踐踏憲法,侵犯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

一、邪黨迫害法輪功不斷升級

自邪黨頭目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夢想落空後,於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會見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時誣蔑法輪功,二十六日《人民日報》就刊登《法輪功就是××》的評論員文章,構陷法輪功;十月三十日人大常委會出台《關於取締××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把對法輪功迫害的法外施法不斷升級,妄圖鏟除而後快。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中共邪教對法輪功的誹謗本身就是犯罪。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邪黨雲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書記秦光榮主持,召開了各地州市領導、大專院校黨委書記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共二百多人參加的會議,省委副書記王天璽代表省委書記令狐安作講話,要求各級邪黨組織「統一認識,奪取與法輪功鬥爭的徹底勝利」。

十一月,「六一零」召開全省「查禁取締法輪功」的會議,貫徹所謂《決定》精神,並部署全省公安政法系統開展針對法輪功的專項鬥爭,將雲南迫害法輪功運動不斷升級。紅色恐怖籠罩在雲南上空,僅二零零零年四月,就有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勞教,全年有數百人被綁架、一百二十人被勞教;數十人被判刑,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二、各機構單位把迫害法輪功學員列為重中之重

迫害法輪功是邪黨層層布置下來的死任務,並與各官員的官位、利益掛鉤,所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在雲南省歷年邪黨工作報告和雲南省政府工作報告,都要把法輪功作為打擊重點對像,以致從省至各地、州、市、縣、鄉鎮都把迫害法輪功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政府、各企事業單位、廠礦、學校都把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投入其中。

昆明鋼鐵公司由邪黨委副書記張桂生帶一班專職人員專事迫害法輪功學員;滇中電業局為了看住一對法輪功學員夫婦,一年投入了十多萬元專項經費。雲南冶煉廠二十四小時派人看管法輪功學員;雲南林業系統單位為迫害法輪功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許多單位黨委書記親自帶領保衛科人員充當打手。雲南林業醫院邪黨書記李銳親自指揮帶領保衛科人員非法誣告、跟蹤、監視、看守、綁架本單位法輪功學員。

昆明市北郊水泥廠,本來經濟就不景氣,為了執行「六一零」指示到北京押回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強行要全廠職工湊錢作押解人員的車旅費。各個單位為迫害法輪功付出的代價更是無法統計。

二零零七年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政府印發的《雲南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綱要(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零年)》中將迫害法輪功作為一項工作內容,將這場邪惡延伸至農村鄉鎮。

公安部門不僅將迫害法輪功與其他刑事犯罪一樣同等對待,而且每遇節假日、邪黨會議、重大活動等「敏感日」期間都要進行所謂的「嚴打」,或者開展所謂的「專項鬥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跟蹤、電話監聽,甚至非法抓捕、關押。

三、邪黨大規模辦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迫害

《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但是在這場迫害中,中共惡首想從思想上逼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其採用的手段既是違法的,也是殘忍的。在人類近代歷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對猶太人的扼殺非常之殘忍主要是從肉體上消滅,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不但「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更是從精神上、思想上、信念上徹底的剝奪人的權利,妄圖強行洗腦改變人的思想,逼迫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邪黨假、惡、鬥的歪理邪說。

二零零零年起,江澤民由於對法輪功強行迫害不奏效,於是用「轉化」洗腦的方式妄圖從精神上、人格上、人的意志上摧毀法輪功學員人性善良的本質。雲南省是在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

(一)邪黨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零年一月,邪黨雲南省委書記令狐安親自主持召開「常委會」,專門研究部署了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教育轉化方案」,並做出決定「把教育轉化工作作為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重點。」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邪黨雲南省委、省政府糾集各地、州、市邪黨委、政府一把手參加全省所謂「加強法輪功練習者教育轉化工作會議」,省委副書記王天璽在會上叫囂「轉化工作是戰勝法輪功的根本」,要「加強領導,健全機構,保證投入,建設隊伍,落實政策,落實『包保』幫教責任制」,要「管好自己的門,守好自己的人」。副省長梁公卿則代表雲南省邪黨委、省政府與各地邪黨委、政府簽定了「包保」責任書。雲南邪黨並指示成立了「教育轉化幫教小組」(實屬「六一零」邪惡機構打手),組成幹部隊伍(由公安政法有關領導組成)、專家隊伍(由省委邪黨校,雲大、師大等教授學者組成)、骨幹隊伍(由「轉化」者組成)。

邪黨雲南省委還要求各級各部門落實「轉化」、「幫教小組」,並且制定所謂「轉化」細則,要求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法輪功學員身上。

邪黨雲南省委、省政府頭目帶頭承包「轉化」法輪功學員,王天璽、梁公卿、李漢柏等中共邪黨雲南省委、政府頭頭到各地、州、市督戰,邪黨媒聲嘶力竭的鼓吹王天璽親自向一百多人作「轉化」迫害,十多次到勞教所坐鎮指揮。

各地、州、市、縣有一千多名幹部參與「轉化」迫害,從省到縣、區、單位、部門領導層層承包「轉化」對像,明目張膽的侵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權利和人身權利。

(二)、「六一零」及司法系統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強迫洗腦「轉化」

二零零零年五月,雲南省勞教局主管勞教系統「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六一零」成員楊興源(雲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之一,追查國際通告的對像,二零零七年末突然患病遭惡報死亡)。參與組織了雲南省「專家幫教團」,對其管轄的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場所,雲南省第二勞教所(楚雄州祿豐縣大平壩)和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昆明大板橋)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近一個月的所謂「教育轉化」。

當年七月,楊興源到北京參加全國「六一零」及司法系統迫害法輪功表彰大會期間,向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討教了迫害法輪功的經驗。回昆明後向省委副書記王天璽彙報後獻策花重金請遼寧「馬三家幫教團」到雲南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

二零零零年九月雲南省政府撥專款三十萬請來了邪惡的遼寧「馬三家幫教團」,先後到了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和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作所謂「轉化」。隨後又於十一月底再次花費重金請「馬三家幫教團」對當時部份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雲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員彭國軍(「六一零」主管洗腦班的處長)與楊興源(勞教管理局處長)組織利用勞教所部份被「轉化」的人組成「省轉化幫教團」,對雲南省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洗腦轉化,成為了雲南用所謂「轉化」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力量。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後,在雲南省「六一零」副主任(代主任)陶國相和主管洗腦班的彭國軍(處長)直接操控昆明市「六一零」在雲南省電力幹校接連非法舉辦了兩期洗腦班,隨後雲南省「六一零」先後在昆明市及多個地州、市、縣舉辦了多個、數期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學習班」)。洗腦班由省「六一零」彭國軍直接操控和指揮,參與的主要骨幹有:黃應玲(女,「六一零」成員)、蔡朝東(雲南省演講協會會長)、鄭維川(雲南大學教授)、張某(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組成的「專家組」和由邪悟的人組成的所謂「幫教團」。具體由當地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出面綁架,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書記、保衛科長或派人「包夾」、出經費,聯合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臭名昭著的洗腦班有:「雲南省電力幹校洗腦班」(二期)、「昆明航天療養院洗腦班」(四期)、「官渡區三永度假村洗腦班」(二期)、「昆明市鑫安賓館洗腦班」、「昆明市盤龍區松茂水庫洗腦班」、「紅河個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紅河個舊市白雲山莊洗腦班」、「紅河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紅河彌勒縣六郎洞發電廠洗腦班」,「紅河建水縣民兵基地洗腦班」(二期)、「曲靖聊廊山度假村洗腦班」、另外在玉溪市(二期)、文山州(二期)、宣威縣(一期)也辦了洗腦班。

全省各地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強迫洗腦,各地、州、市、縣「六一零」也從上至下紛紛效仿舉辦「洗腦轉化班」。全省有上千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進行非法「洗腦」,將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列為各級領導的政績考核指標,並與單位經濟利益掛鉤。另外對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進行所謂強行「轉化」洗腦,從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雲南電網公司內定:所屬系統單位,如有法輪功學員,給二個月「轉化」時間,不寫保證放棄修煉的,一律解除勞動合同。下屬單位雲南電力學校、紅河供電局(原名個舊供電局)各有四名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單位書面通知:已違反單位《雲南電網公司紅河供電局員工獎懲管理標準》新增加的條款。

(三)洗腦班慘無人道的洗腦手段:

剝奪人身自由。每個學員至少由兩名「包夾」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的看守著,上廁所也跟著,不准與別人交談,不准私自活動,從精神意志上折磨,企圖迫使其就範;

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的錄像、報刊、書籍;聽「專家」宣講、強迫寫心得體會,進行所謂揭批、誹謗大法,扭曲人性,企圖摧毀修煉人的正信;

利用邪悟者灌輸歪理邪說,用偽善的言行迷惑法輪功學員,誤導其「轉化」,放棄正法修煉;

邪惡人員輪番做所謂「思想工作」,不讓休息,不准睡覺,強迫「轉化」;

利用親情,包括家人哭鬧、威逼離婚等逼迫放棄修煉;

以扣發工資、退休金、開除工職、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威脅開除家人工職、影響子女入學、參軍、工作的權利等等,強逼「轉化」。

最後一招就是:表態「不煉」就放人回家;否則,「煉」就勞教。

對在勞教所和監獄堅定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採用「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罰站」、「罰跑」、「戴鐐銬」、「電擊」、「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藥物」、「做苦役」、「不准接見」、「不准通信」、「不准購物」、「延長勞教期」等等卑劣的手段加重迫害。

(四)迫害案例

◇謝宏宇,男,二十二歲,雲南省思茅地區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新撫鄉新塘村人,安徽中國科技大學學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謝宏宇三次到北京上訪,遭到校方「六一零」和當地公安的迫害,安徽省委領導親自找他談話,強迫要其放棄法輪功,由於謝宏宇堅持自己的信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國科技大學以其堅持修煉法輪功為由,強迫其父親將他帶回雲南家鄉。

謝宏宇回到雲南家鄉後,遭到從省、地區、縣、鄉、村各級「六一零」和公安的監控、騷擾,墨江縣和新撫鄉還成立所謂「幫教小組」,建立了領導包保責任制,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新撫鄉黨委、鄉政府領導多次找謝宏宇「談話」,施加壓力,採用車輪戰術,圍攻強迫他放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墨江縣國保大隊又非法從謝宏宇家中抄走了《轉法輪》、《法輪大法義解》、《法輪佛法 大圓滿法》等大法書籍和《法輪功》手抄本、講法錄音帶、音樂帶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謝宏宇還被綁架到昆明參加省「六一零」辦的洗腦班。

自從到昆明參加洗腦班回墨江後,他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精神恍惚,不法人員以「精神障礙」強制他住院「治療」。在他住院期間,「六一零」也不放過對他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雲南省所謂的「演講團」到思茅地區時,還專門到醫院對他洗腦,強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謝宏宇出院後,由於繼續受到各種壓力,特別是其親人由於受江氏集團欺世謊言所矇騙,對謝宏宇堅持修煉法輪功極力反對和阻撓,使他精神再次受到刺激,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車撞死、含冤而去。但是邪黨卻利用媒體大肆煽動、造謠,稱謝宏宇是修煉法輪功導致精神錯亂自殺身亡,企圖嫁禍誣陷法輪功,在國內外造成極壞的影響。

◇張警心,女,四十八歲,原在中國工商銀行昆明市分行營業部信貸管理處工作。張警心於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兩次被綁架到昆明市五華區洗腦班強迫所謂「轉化」,由於張警心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期間又被從勞教所劫持到昆明市五華區洗腦班強迫「轉化」洗腦,在洗腦班期間遭受各種非人折磨。以下是張警心自訴被迫害的經過:

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前,勞教所一大隊夏副隊長以出去散散心為名,將我騙到昆明市鑫安會務中心野蠻進行人身摧殘迫害。到了鑫安會務中心的一幢特別的樓房,樓房中布滿了保安,真個是五步一崗,十步一哨。我在鑫安會務中心住的房間,只開過兩次窗子。一次是讓我聽一個人「轉化」後他們的鼓掌聲。另一次是一位男同修拒不「轉化」,惡警大聲的宣讀對他的逮捕令,讓我看到他戴著手銬被惡警押著離開。然後窗子和窗簾就又都拉上了。

幾天後由於我不「轉化」,我住的這個房間就被貼滿了極其恐怖的、血跡飛濺的、死人慘死時的畫報。恐懼籠罩了整個房間。當晚我便將這些畫報撕去了大部份。第二天的一大早即遭到三個女人(一個姓王、另一個不知道姓甚麼、一個勞教所警察張雲萍)慘無人道的身心摧殘。她們拿來了許多張打印好的師父的照片,一本信簽紙,將筆用透明膠帶紙綁在我的右手上,將我夾在一張椅子和桌子之間坐著,一個按住我的頭,一個扭住我的左手,另一個強拉著我的右手在師父的法像上亂塗亂畫,嘴裏說著極其骯髒下流、污辱、猥褻的話。之後,她們又拿來信簽紙,以同樣的方式強拉著我的手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寫完一張,又寫一張,累了她們就休息一會接著再幹。再把寫好的貼到牆上,貼得滿牆都是。趁她們吃飯時,我將牆上貼的都撕去了。姓王的揚言撕去一張罰寫二百張。迫害法輪功已經到了發洩私憤、手段令人髮指的地步。

姓王的還揪住我的頭髮,企圖再次把師父的法像塞在我的腳下、屁股下,我順勢坐在了地上,姓王的厲聲說,你相不相信,我從地上將你拎起來再摔在地上你的脊椎骨就得斷。我閉著眼不聽她們的叫罵,姓王的就說要拿膠帶來把我的眼皮貼在腦門上。這樣的迫害連續了三天(從早上到晚上十二點左右)。我絕食絕水抵制迫害。之後我找到雲南省政法委的處長邵志敏(音),當我向他揭露這慘無人道的迫害時,他若無其事的看著我青一塊紫一塊的胳膊和手,假惺惺的問我,她們打你了嗎?之後對我說,你有精神病嗎?如果你家裏人同意,我們就送你到精神病院。

我沒有被他們「轉化」,於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後回到雲南省第一女子勞教所。為避免此事在勞教學員中曝光,勞教所把我關在了三大隊的一個監室裏約半年之久,房間門上的玻璃都用報紙糊住。我的手腕被她們迫害得兩三個月都還疼痛不止。

(五)人性的扭曲

雲南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的方法被殃視、《人民日報》、中殃廣播電台、雲南電視台、《雲南日報》等邪黨中央及地方主要喉舌媒體進行了大肆報導,將邪惡的精神迫害輸出到省外和國外。據《雲南日報》的造謠報導稱:雲南與法輪功的鬥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法輪功學員轉化率達百分之九十九,高於全國的百分之九十八,受到了胡錦濤、李嵐清的表揚。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由雲南省邪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省公安廳、民政廳、人事廳、省「六一零」辦公室聯合召開迫害法輪功表現突出的表彰大會,被表彰的先進集體三十個,先進個人一百一十名。省委副書記孫淦(繼王天璽主管「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頭目,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代表省委講話,大肆誣陷法輪功,吹噓雲南「與法輪功的鬥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已經轉化」。省「六一零」主任盛雲富在還進一步部署迫害法輪功。

被表彰的省一監二監區、省一監七監區、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分別榮立三等功,五名警察榮立三等功;省第一監獄二監區、省第二女子監獄一監區等七個監區獲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十五名幹警獲先進個人稱號,從中可以看到:把虐待法輪功學員,強迫「洗腦」侵犯公民信仰自由,使用酷刑進行所謂「轉化」,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當作英雄,這充份體現出中共邪黨「假、惡、鬥」的邪惡本質。

由於中共的邪惡洗腦,有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了修煉,有的被「轉化」邪悟後混同於常人。在當今的道德下滑中隨波逐流,配合邪黨幹著傷天害理的壞事;有的又被疾病纏身痛不欲生;有的被「轉化」後在精神和良知的煎熬中被病魔奪去了生命。

酷刑演示:窒息灌食、電棍電擊、上大掛、死人床、注射不明藥物、毒打、強行按手印
酷刑演示:窒息灌食、電棍電擊、上大掛、死人床、注射不明藥物、毒打、強行按手印

而部份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撤職、不得當醫生、不得當老師、解除勞動合同、解除軍籍、學籍,被長期監控、抄家、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在勞教所、監獄,堅持法輪功真善忍信仰、拒絕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遭到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戴鐐銬、睡死人床、注射不明藥物等酷刑折磨,以及不准娛樂、不准與人交談、不准探視的限制,逼迫看不願意看、不願意聽的東西,進行精神摧殘折磨。

四、邪黨進行全民洗腦毒害

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中共邪教利用其喉舌媒體和政治打手,竭力抹黑誹謗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開始,《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等,以及各地、州、市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上百種黨媒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開始了輪番大肆轟炸、造謠、誹謗、不斷造假栽贓,污衊法輪功,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和政治化宣傳,以達到迫害法輪功,用欺世謊言毒害廣大民眾的目地。

《雲南日報》還專門開闢「管窺世事」、「龍門漫談」和「奪取揭批取締法輪功鬥爭徹底勝利」等專欄,署名為楊潤、季風、李鑑釗、李翔昌、辛宏、鄭明、艾正、雲奇、鄭洲、黃昌炎、徐征、王志、王亞軍等御用文人不斷撰文誣陷、誹謗法輪功。

《雲南日報》記者李紹明、孫翠芳、楊誠和滇池晨報記者蘇忠編撰了大量假新聞和謠言,尤其他們撰寫的長篇通訊「眾志成城反××」、「春風喚得迷雁歸」、「突破最後的堡壘」等誣蔑文章,對雲南迫害法輪功起到了煽動和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零零一年初,江氏集團為了挑起和愚弄普通民眾對法輪功的更大仇恨,導演了「天安門自焚事件」,之後,雲南省各級中共邪黨黨、政、工、青、婦、各種協會、各民主黨派、宗教團體部門等紛紛組織全民搞所謂的「聲討」,發起甚麼百萬人簽名活動,層層搞揭批,人人要表態。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雲南所謂宗教界召開揭批法輪功的座談會,座談會上雲南省佛教協會秘書長陸紹明宣讀了「雲南省佛教協會致全省佛教界的公開信」,號召佛教信徒要「積極投入與法輪功的鬥爭」;座談會上,雲南省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圓通寺方丈淳法,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納廣用、馬忠,雲南省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圓通寺監院法師崇化,雲南省天主教兩會神甫劉燕超,雲南省基督教兩會總幹事玖瑋,雲南道協籌備組袁志兌道長、羅雄道長等人也在座談會上發言惡毒攻擊、大肆污衊法輪功,並且誓言要「與法輪功鬥爭到底」。中共邪黨把黑手伸向宗教界,毒害了廣大宗教人士。

雲南省學聯還向全省大中專學生發出「倡議」,煽動學生仇恨法輪功。省交通學院召開了誓師大會,昆明理工大學、西南林學院開學第一天就強迫師生簽名,各地大、中、小學校也強逼學生簽名,甚至威嚇學生,「不簽名就開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媒體還報導幼兒園的小朋友也在聲討法輪功,直至近年的暑假學生作業中還要每個學生寫一篇批判法輪功的作文。二零一零年雲南小學六年級學生的「思想品德」和中學課本中還編有江氏集團一手導演的「天安門自焚事件」,還在欺騙毒害青少年。二零一零年「六一」期間,雲南昆明中、小學校又製作攻擊法輪功的「宣傳展板」毒害青少年,從小就灌輸中共黨文化鬥爭哲學的毒素,從小就教唆如何仇恨別人。

雲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員彭國軍、楊興源利誘勞教所部份「轉化」者和原雲南大學馬列教研室教授蘇升乾、雲南省演講協會會長蔡朝東等政治打手組成「巡迴演講團」,在雲南十一個地、州、市、縣共演講了六十二場,對六萬三千人進行洗腦毒害,省電視台、電台、報紙和一些地區電視台、電台、報紙都進行大肆宣揚報導,「巡迴演講團」還將邪惡播散到一些省市,蠱惑不明真相的民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所到之處無不伴隨著嚴重的迫害。

「六一零」妄圖以分化、瓦解法輪功學員而達到鏟除法輪功的目地。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非典」爆發前,昆明市「六一零」在北門街居委會內由「轉化」的人作骨幹,建起了全國唯一的「轉化」基地模式,搞欺騙宣傳,進行特務活動,監視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省「六一零」又利用一些「轉化」者,如由邪悟的原昆明輔導站副站長徐太原、輔導員黎昆平帶頭簽名,推出全國唯一「倡議成立反××協會」的《倡議書》,徐太原還擔任了雲南省「反××協會」的副會長(會長是中科院院士黃潤乾)。「反××協會」剛成立就於三月二十二日在昆明市正義路搞所謂萬人簽名活動,省科協主席蘇君紅、副主席徐濟民積極參與,脅迫民眾仇恨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中共雲南邪黨還編輯出版了利誘邪悟人員和御用文人撰寫的攻擊、誹謗法輪功,毒害民眾的多冊文章彙編叢書。

二零零四年五月,中共雲南邪黨「六一零」授權給昆明市五華區「六一零」,編印了攻擊、誹謗法輪功,毒害民眾的「小冊子」。

二零零一年中共雲南邪黨又將《反對××,崇尚文明》大型展覽引向雲南,先後在全省十六個地州的一百多個縣、市(區)巡迴展出。昆明市教育局把參觀展覽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僅精心組織觀看,還抽調了昆明大學、昆明師專的部份大學生承擔講解工作。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單位三千二百多個,人數近三十萬人次;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州受害六十多萬人次;全省被毒害民眾達八百萬人次。更惡毒的是《雲南日報》還編造了麗江納西族自治縣研和鎮幼兒園大班的女孩和婷,在留言簿上畫了一幅圖畫,說她渴望徹底鏟除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開始,中共雲南邪黨宣傳部、省文明辦、省「六一零」、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科協、省反××協會等又舉辦了誣陷法輪功的《反對××,崇尚文明》徵文比賽和知識競賽活動,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不良反響。約八百萬人次參觀展覽,數千篇文章參加徵文比賽,二十多萬人參加了知識競賽。幾千篇稿件大部份都是欺騙學生所寫的。其中,雲南昆船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就安排了二百名上班職工參賽。

思茅地區把此次知識競賽作為接受馬克思主義唯物論、無神論教育,在全區印製了十萬份試卷發到各縣、鄉。怒江栗僳族自治州僅瀘水和蘭坪兩縣就安排二千八百多名幹部學生做答卷。全省被毒害參與的人員達二十萬人。

更惡毒的是邪黨還在全省開展所謂「杜絕××進我家活動」,使無數家庭被邪黨洗腦迫害。以此同時雲南文藝界也參與了對法輪功的所謂「揭批」,並編排了大量攻擊、誹謗、醜化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到各地、廠礦、農村、勞教所、監獄演出,毒害民眾,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雲南省科協還主辦了針對法輪功的「邊疆萬里行科普大篷車」,先後到麗江、大理、思茅等七個地、州、市,把黑手伸向全省各地各族普通百姓,欺騙毒害邊疆各少數民族,將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業,各個民族,使雲南數千萬人受到欺騙和毒害。

由於這場迫害是針對信仰宇宙特性真善忍大法的迫害,所以徹底摧毀、泯滅了人的道德良知。導致社會腐敗現象日趨嚴重,社會矛盾突出,各種刑事犯罪率劇增。

有不少青少年因受到毒害而仇視法輪功,善惡好壞不分,有的學生甚至誣告教他積德行善做好人的老師。如某技校老師、法輪功學員蘇昆,昆明進修學校老師、法輪功學員江玉留就因為給學生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光碟被學生誣告而被綁架勞教。

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臘縣法輪功學員邰惠,女,四十歲,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在雲南省玉溪市華寧縣盤溪鎮對小學生講述法輪功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綁架後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昆明法輪功學員郭玲娜向兩個利用課餘時間出來打零工的大學生贈送「美國紐約神韻藝術團聯歡晚會光碟」,祝福他們吉祥,反被為得到幾百元舉報費的學生誣告,被西山國保公安綁架、抄家和判刑三年。兩個學生以致喪失了做人的尊嚴,喪失了人的道德良知,從而毀掉了自己的一生。

五、糟蹋納稅人的錢 幹傷天害理的事

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不擇手段,不講法律,也不吝嗇揮霍納稅人的錢財的。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耗去國民收入的四分之一。雲南本是一個經濟比較落後的省份,還有數百萬人處於貧困線上,當時面對雲南錫業公司、東川銅礦、200號等大型國營企業瀕臨破產,退休工人工資都難以保障;大部份希望小學、鄉村學校校舍危房建築得不到改善;數十萬下崗工人亟待再就業;廣大民眾醫療、教育、住房急需解決;省長李嘉廷等黨內高官的腐敗;吸毒、販毒,艾滋病、性病等漫延;青少年刑事犯罪增加等等社會問題。中共各級政府對此麻木不仁,卻不惜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來迫害法輪功。

迫害法輪功初期雲南省政府一次就撥出四百萬元作為「轉化」啟動專項經費。

據「六一零」人員、警察稱:為綁架原昆明法輪功輔導站站長王嵐等「轉化」,警察不惜花費二百萬元的巨資動用地面衛星跟蹤系統,尋找為抵制洗腦班而離家出走的王嵐等人;

為追捕昆明三十中教師楊雪梅等三名抵制洗腦班離家出走的法輪功學員,花費了三十多萬元;

為追捕抗議被警察和單位長期非法看守住宅、監視、跟蹤和騷擾,抵制洗腦班而離家出走的原省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一家三口花費了二十多萬元;並且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設路卡企圖進行攔阻。

為追捕被建水縣「六一零」、公安迫害致死的原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離家出走的妻子王伽月花費了十多萬元。

為了追捕流離失所的原昆明鋼鐵公司某廠副廠長毛丹心花費了四十萬元。

不法官員每逢節假日和一些所謂的敏感日子,都要逼迫各單位抽調大量人力、物力,花費巨資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控、跟蹤、盯梢,攔截信件、監聽電話。許多「六一零」成員、警察、單位領導借追找法輪功學員之機,利用公款攜帶家屬到處遊山玩水,以辦洗腦班的名義到度假村大吃大喝,揮霍納稅人的血汗錢。

二零零三年五月,昆明市東川法輪功學員王娟娟,到西雙版納看望姐姐返回途中被縣警察綁架扣押,昆明市東川區公安局政保大隊去了三男一女和一名家屬,在西雙版納遊玩了五天花費了上萬元。

昆明市聶姓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三月被強迫參加官渡區「六一零」辦的三永度假村洗腦班,洗腦班人員大吃大喝(大部份是「六一零」、警察及他們的親朋好友),年終村上公布賬目時,因村上送了兩名法輪功學員去洗腦班,被強行攤派了六千元費用。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真相,全省增加上萬巡防保安;把所謂防範法輪功學員列為各級部門、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部隊的特等任務,列為考核單位領導政績「一票否決」的標準。

六、踐踏憲法 侵犯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後,雲南法輪功學員為了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信仰基本權利,向各級政府部門講清法輪功的真相,還法輪功清白,還大法師父清白,不斷的到北京,到省政府、市政府上訪,出來證實大法,遭到了邪黨的殘酷迫害,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據雲南省「六一零」副主任(代主任)陶國相在一次迫害法輪功的新聞發布會上公開承認,迫害開始至二零零零年四月,雲南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的有二十六名,公開煉功的共有三十六起四百三十六人。其實雲南到北京上訪的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近百人。幾年來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因為上訪,講法輪功的真相而遭到綁架、關押、勞教、判刑迫害。

(一)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被迫害案例:

雲南法輪功學員依法到北京上訪被迫害致死案例:

◇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到北京上訪被關押迫害致死案:

孔慶黃
孔慶黃

孔慶黃,男,一九六六年生,大學畢業,經濟師,國家公務員,曾任副縣長秘書多年,一九九五年起任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孔慶黃到北京天安門為大法鳴冤,六月二十八日回建水被公安綁架後,被再次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孔慶黃就以絕食來抗議邪惡迫害,十多天後,惡警開始野蠻強行灌食、灌鹽水,導致孔慶黃喉管血管破裂出血,八月二十五日出現生命危險,惡警才將其送入建水縣人民醫院,並將他四肢捆綁在床上進行灌食、「治療」,九月三日受盡惡人折磨的孔慶黃在建水縣人民醫院被活活迫害致死。

◇雲南昆明鐵路局教師王星到北京上訪被迫害致死案:

王星
王星

王星,女,三十歲,雲南昆明鐵路局教師。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面對邪惡之徒對大法、對師父的惡意中傷,看到法輪功學員無辜被抓、被抄家、被關押,王星滿懷著對政府的信任感,二零零零年五月左右獨自一人到北京上訪,遭北京警察綁架後送到雲南省駐京辦事處關押,昆明鐵路局公安處和單位接通知後到北京帶人,一行數人非法押送王星乘火車回昆明,當火車在北京至石家莊運行途中,王星為了擺脫邪惡迫害,利用上廁所的時機從窗戶跳車時不幸身亡。昆明鐵路公安和單位為了推脫罪責,統一口徑造謠說:王星是因為夫妻之間不和跳車自殺的。

◇雲南法輪功學員依法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判刑案例:

劉忠,男,四十多歲,一九九九年十月與女朋友到北京上訪時被綁架後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黃貴平,男,重慶人。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從玉溪進京上訪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雲南省玉溪市十三名學員到北京上訪被警察暴力毆打迫害案例:

雲南省玉溪市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上訪期間遭到警察毆打、綁架、關押,被公安帶回雲南後又被非法關押、勞教。

鄧智旭,女,三十一歲,雲南省玉溪春和鎮劉總旗的村民。以下是鄧智旭自訴: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為到北京上訪,反映大法好,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和其他同修一行十三人幾經輾轉,十月九日到了北京,因得知信訪辦已經變成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抓人辦。於是我們一起在北京天安門打出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隨即一陣陣急促的腳步聲傳來,有便衣和警察來扯我們的橫幅。

就在我被一個警察扯住頭髮往回拖時,我看到一個一米八左右的、又高又壯的男警察正揮起一根棒子打向一同去的同修牛玉瓊的姐姐牛轉瓊。牛轉瓊已經六十多歲了,隨著棒子落下,兩聲巨響,她便仰面倒在地上,當時就暈過去了。我們被惡警綁架後被天安門派出所送到房山拘留所,再轉到周口店派出所。在那裏,我兩天內沒吃上一粒飯,沒喝上一口水,且不允許去上廁所。那幾天我正來例假,血把褲子弄髒了,惡警也不讓我上廁所。在這期間,我好幾次遭到了惡警的暴打:用腳踢、打耳光、用力推搡撞牆等等。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我們被玉溪紅塔公安分局的惡警朱家勇和春和鎮政府的徐燕綁架回玉溪,隨後我與同去北京上訪的牛玉瓊、沈躍萍等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女子勞教所迫害。

雲南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案例:

昆鋼鋼鐵公司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全部被綁架關押。有十二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一至三年。

◇歐志明,男,五十九歲,昆明鋼鐵公司職工。歐志明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早上八時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的紀念碑前做了一個煉功的動作不到十秒,就被旁邊的警察綁到了前門派出所(後來的天安門分局),兩天後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被領回昆鋼保衛處(即昆鋼公安分局,現在的羅白分局)。十二月八日晚送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在這五十多個小時的時間裏,不給他睡覺,多名警察輪番逼供。被關押四十八天後被非法送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迫害。

◇向華強,女,七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訪,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回昆明後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向華強又於二零零五年到安寧八街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隨後被判緩刑三年。

◇毛丹心,男,四十多歲,昆鋼華雲公司職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後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毛丹心與王嵐、左立新、趙詠梅、趙晨宇、田雲波、李君平、高虹、孫雲集等在假期時一起去西藏旅遊。七月下旬,路經西藏波蜜縣時被當地的惡警採用暴力綁架,被非法抄家,隨後判刑一年六個月,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二零零七年毛丹心出獄後因講真相再次被綁架走脫,現流離失所在外。

◇馬長生,男,四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職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回昆明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施雲,男,四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職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回昆明後非法勞教一年。隨後又被第二次綁架勞教二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胡浦東,男,三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職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回昆明後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王天學,女,五十歲,昆明鋼鐵公司機修廠職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回昆明後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十月在昆明新村農貿市場又再次被綁架,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隨後又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王雲,男,三十六歲,原昆鋼警察後為昆明交警支隊警察。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訪後被劫持回昆明非法勞教一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祿豐縣大坪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至二零零一年九月釋放回家。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被雲南省景洪市公安局綁架,關押在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王雲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期間,由於他收集監獄強迫犯人做奴活的情況被犯人誣告,警察就要王雲交出所收集到的材料,王雲拒絕交出,警察指使五名犯人將王雲扭倒在地強行搜身,隨後五名獄警圍著王雲拳打腳踢十多分鐘,鼻子、嘴、臉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處軟組織被打傷,瘀血、腫脹,打後關進小號一個星期。

◇朱小玉,女,四十多歲,安寧市大黃磷廠職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訪後被劫持回昆明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仝德華,男,四十多歲,安寧市大黃磷廠職工;吳承志(吳成志),男,四十歲左右,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警察。倆人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訪後被劫持回昆明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艾中華,男,四十多歲,安寧市大黃磷廠職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訪後被劫持回昆明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二零零三年又再次被綁架勞教二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張旭,男,五十六歲,昆鋼上廠礦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勞教。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在昆明發真相資料被迫害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張旭在向世人講真相時,被尾隨跟蹤的惡警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家中老父在惡警抄家時受驚嚇,至今臥病在床。

◇李有桃,女,昆明鋼鐵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訪,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找旅館時被北京大柵欄派出所綁架,後被雲南駐京辦以替她找旅館為名騙到駐京辦地下室關押了三天,被勒索了七百元所謂的伙食費。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昆鋼公安分局帶回,並逼迫李有桃承擔帶她回來人員的飛機票近一萬元。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李有桃被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一個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帶回昆鋼監視居住一個星期,看守人員吃住費用全由李有桃支付(因李有桃已經停發工資,丈夫退養根本無法支付,單位支付了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李有桃被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下午,數名警察在毫無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到李有桃家中非法抄家並錄像。第二天將李有桃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二十天。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李有桃因給別人說了句:「真善忍好!」被昆明市無量派出所非法關押了近三十個小時,勒索罰款二百元。

◇王伽月,女,三十多歲,建水縣機關幼兒園教師,孔慶黃的妻子。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剛從監獄回來不久的丈夫孔慶黃到北京上訪後,她目睹了丈夫為堅持修煉大法做好人被迫害的事實後,毅然走入大法修煉。丈夫孔慶黃被迫害致死後。為了伸冤,二零零零年末,王伽月跳牆擺脫了監視,到了北京,二零零一年一月上訪回到昆明後,被昆明國安抓捕,非法勞教二年,送昆明大板橋雲南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回單位後,因單位不予安排工作,被迫辭職。在王伽月被追捕、迫害期間,邪惡不斷向王伽月單位要錢總計近十萬元,使單位領導、職工加深了對大法的誤解,從而加重了迫害。

◇楊芳,女,四十二歲,建水縣臨安鎮韓家人。在上海市一台資企業工作。二零零零年六月回建水講真相,並與部份建水法輪功學員一起到北京為大法鳴冤,回來時在昆明被綁架,送昆明大板橋雲南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出獄後,一直堅持講真相,二零零五年農曆新年回建水探親時,被建水惡警綁架,送往上海,被上海惡人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關押於上海青浦勞教所迫害。

◇馬玲,女,五十多歲,雲南大學圖書館副研究館員。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晚,馬玲在坐車去北京途中到曲靖時被昆明市公安局劫持回昆明,非法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九天,被非法勞教兩年半,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劉枝萍,女,三十二歲,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職工。二零零零年初因為法輪功討回公道到北京上訪,被楚雄州「六一零」、公安綁架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朱蘭,女,四十九歲,雲南省楚雄市金鹿中學語文教師,楚雄市輔導站站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抄家、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被楚雄市法院判刑三年,扣去兩年多工資。回來後不讓擔任教師工作。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並被單位開除工職,被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遭迫害。

◇施紹偉、蔡淑芬夫婦: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後,施紹偉被勞教二年半,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蔡淑芬勞教二年,被關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付德華,男,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半,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又名:雲南省祿豐縣新風學校)。

◇劉枝鳳,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王萍,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黃萍,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四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塗思茹,女,六十多歲,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半,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二零零九年一月,因寫真相標語被非法判刑三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代樂,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到雲南省女二監。

◇白龍軍,男,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罰款四千元,非法勞教二年半,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普志明、沈躍萍夫婦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為法輪功到北京上訪而被非法勞教三年。

◇唐蕊,女,楚雄輔導站副站長,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半,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又被綁架,非法判刑二年,並被開除工職。

◇朱麗君,女,雲南省重機廠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到北京上訪時,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送到北京的一個派出所,後被送回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二零零零年七月,再次在天安門被綁架,在北京地下室被關四天後被送回昆明,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四十多天後就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李轉鳳,女,雲南省火電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給公司保安值班人員送了兩張真相資料,被誣告,遭單位停發退休養老金非統籌部份以及生活補貼、工齡補貼一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勞教三年,停發全部生活養老金,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張文航,女三十多歲,雲南省質量檢驗中心職工(後被單位非法開除工職)。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到雲南省委上訪,被五華公安分局綁架到五華看守所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上訪,在信訪處被非法扣留身份證,同時通知警察將張文航送到雲南省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兩天,然後由昆明市五華分局警察將她帶回昆明,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拘留一個月,後被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送往昆明市強制戒毒所勞教三年。

◇葉林,男,年齡不詳,昆明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葉林等三人(另外二名姓名不清)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送昆明後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王鳳瓊,女,四十七歲,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中旬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回來後被綁架非法勞教二年,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雲南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案例:

◇曲靖市及宣威、會澤等縣約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師父生日前後到北京上訪,被單位發現後在火車上中途被截回並非法關押。

◇周錫鋼,男,四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職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回昆明後在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

◇易馬力,女,五十四歲,昆明鋼鐵公司職工。二零零零年準備到北京上訪,還沒有出發在家裏就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裏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史文英,女,六十六歲,昆明鋼鐵公司一中教師。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訪後被劫持回昆明隨後被強迫到昆明洗腦班強行洗腦。

◇鄭友益,男,七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職工醫院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訪時被綁架,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非法帶回昆明後,遭非法關押。

◇江潤麟,女,三十二歲,雲南省建水縣人。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她母親朱德超上京為大法鳴冤回來被建水邪黨人員綁入獄中迫害的情況下,毅然上京上訪,為大法申冤,在北京被惡警綁架,被建水惡警劫持回建水後,非法關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法輪功學員江潤麟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至九月中旬放回。母女倆出來後,移居昆明市,因堅修大法講真相,江潤麟於二零零一年一月(過年前兩天)因上街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財物,被非法勞教二年。朱德超於二零零二年被建水惡警開車到四川省榮昌縣老家綁架,勞教二年。母女倆被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江潤麟與母親朱德超、父親江昆一起被昆明惡警綁架、抄家,江潤麟被判刑三年,朱德超被判刑六年,江昆被判刑一年半。

◇楊鸞英,女,六十多歲,建水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與兒子劉月(二十多歲,建水縣財政局職工)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母子倆在北京被建水惡警綁架回建水關押至八月中旬,被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直到九月份才放出,但是仍然被非法監視居住。

楊鸞英二零零二年八月因向世人講真相,再次被綁架、抄家,隨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田雲波,女,三十四歲,建水縣人,雲南省紅河州綠春縣大水溝鄉中心小學教師。二零零零年七月上旬田雲波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建水縣「六一零」、公安和綠春縣公安、教育局有關人員到北京的一個地方駐京辦事處的地下室將田雲波帶回綠春縣看守所關押。

◇妙揚華,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徐麗娟,女,年齡不詳,楚雄統計局公務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劫回後關押五十多天。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關在雲南省女二監,同時被單位開除工職。

◇任本惠,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二年半,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閆培春,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又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董國兆、廖麗清夫妻: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單位(雲南省滇中電業局)私設監獄,在楚雄紫溪山關押二人,隔絕外界聯繫半年多。二零零一年二人因發放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二人已達退休年齡卻被單位開除工職。二零零四年夫妻倆先後被綁架。董國兆被判刑三年,廖麗清被判四年,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回來,同年十月二十八日,二人在武定又被綁架,關押在武定縣看守所。

◇馬桂華,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罰款九千九百元,每月從退休工資中扣除。

◇張國芬,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又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李秀芳,女,年齡不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

◇王美玲(母)、洪藝釗母女,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一年因拒絕參加洗腦班而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其中王美玲被延期八個月。洪藝釗被學校開除工職。

◇鄺德英,女,年齡未知,雲南省昭通巧家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二月份,因為參加法會被綁架,鄺德英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二零零零年七月份,去北京上訪,在半路被劫回,因當時懷孕在身,看守所拒收。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鄺德英發真相資料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鄺德英在昭通市巧家發真相資料,被人惡意構陷,後巧家公安局將鄺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鄺德英在看守所裏煉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罵。二零零五年五月,又非法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被包夾多次打罵,被警察搧嘴巴子。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晚上十一點多,鄺德英在昆明市江岸小區再次被綁架,關在巧家小沙壩拘留所。一個叫胡庭州的副所長強迫鄺德英按手印,鄺德英不配合,惡警胡庭州猛打鄺德英耳光,用竹竿打,用腳踢,還惡毒的罵大法,罵大法師父。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止,依然被非法關押在昭通市巧家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巧家縣邪黨法院對鄺德英非法秘密判刑四年,現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趙晨宇,女,四十六歲,原雲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學一級教師,研究生畢業。

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途經貴州六盤水被劫持,被非法關押三十天。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與王嵐、孫雲集、左立新、趙詠梅、田雲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時一起去西藏旅遊。路經西藏波蜜縣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張永瓊,女,六十二歲,昆明市官渡區龍泉鎮羊腸小村8號農民。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上午去雲南省政府合法上訪,被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從昆明出發到北京上訪,七月十七日到石家莊被警察綁架到昆明駐京辦事處關押在地下室三天,回昆明後就被官渡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四十五天。

◇趙樸英,女,五十九歲,昆明市官渡區龍泉鎮羊腸小村村民。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上午去雲南省政府上訪,被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從昆明出發到北京上訪,七月十七日到石家莊被警察綁架到昆明駐京辦事處關押在地下室三天,回昆明後就被官渡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迫害三十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被龍泉派出所警察張小波、楊林波綁架到雲南省電力幹部學校洗腦班強行洗腦十五天。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李金昌帶了一夥人從家裏將趙樸英綁架到雲波派出所,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鄧輝,男,三十六歲,建水縣人。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上午去雲南省政府合法上訪,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綁架到涼亭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被非法帶到雲南省駐京辦關押兩天後,由昆明市五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楊晨等到北京帶回,非法關押在五華看守所一個月。二零零一年七月在昆明市寶善大酒店打工期間,被昆明市南強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後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後被延期八個月。二零零四年七月在雲南省建水縣的家中,被建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到建水縣武裝部民兵基地軟禁洗腦三天。二零零四年九月在雲南省建水縣家中,被建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舒雲超、彭連益、六一零辦李國義、建水縣岔科鎮副鎮長盧旭輝、岔科鎮派出所所長張聰文等綁架,並直接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又被延期八個月。

昆明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到雲南省委上訪被迫害案: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昆明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依法到雲南省委上訪,向省委有關領導講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還法輪功清白,還李洪志師父清白,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進到信訪室後,還未得陳述意見,就全部被昆明市公安抓捕,進行非法審訊、錄像、拍照等人格侮辱,然後又分別由各區國安將人拉到各個公安分局,最後全部都送進了看守所或拘留所。隨後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

◇佘仁澍,女,七十歲左右,雲南省文聯從事民族、宗教文化研究的老教授。在勞教所被迫害致舊疾復發,生命垂危而「保外就醫』。

◇周炯,男,三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

◇王樹蘭,女,七十多歲,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工人。被非法勞教三年。

◇龍華鮮,女,五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

(二)在學法、煉功時被綁架迫害案例: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後,雲南法輪功學員為了向世人講明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許多學員紛紛走出來證實大法,煉功、學法、切磋交流,但是卻遭到公安警察的綁架、關押,有的甚至被非法勞教。

◇昆明東川區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被綁架案: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東川區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走出來集體煉功,證實大法,被公安綁架了十多人。唐繼武,男,六十多歲,被綁架後遭非法勞教。

◇玉溪地區通海縣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被綁架案:二零零零年通海縣有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走出來煉功,遭到了當地公安的迫害,十多名被非法關押,多名被非法勞教。

◇曲靖市一些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被綁架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曲靖市一些法輪功學員只因在外公開煉功、堅持不寫「保證書」而被非法拘押,有的輔導員被非法抄家,有的被告知要定期向公安報告行蹤,有的被監視居住,有的失去了工作,甚至有的子女、親友受到牽連迫害。

◇昆明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馬村開「法會」交流被綁架案:二零零零年,昆明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馬村一法輪功學員家開「法會」(交流修煉真善忍心得體會)時被盤龍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搜身進行人格侮辱、審訊,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看守所。

◇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長蟲山開「法會」交流被綁架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長蟲山開「法會」(交流修煉真善忍心得體會)時被盤龍公安分局綁架、搜身進行人格侮辱、審訊,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看守所。

◇曲靖市王宇平等六名法輪功學員晨煉被綁架判刑案:王宇平,女,六十一歲,曲靖汽車運輸總站退休工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王宇平和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麒麟花園晨煉,再次被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三)侵犯人權,侮辱人格案例: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侮辱人格種類:

凡是綁架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按照一般吸毒人員入所對待,以檢查毒品為由,除了對所帶的物品進行破壞性的檢查外,還要脫光衣褲搜查,甚至叫你做下蹲運動,六、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也不例外。

侮辱性搜身。強迫脫光衣服搜身,必須全身一絲不掛,讓人受盡羞辱,人格盡失。惡警查不到甚麼,也要把衣服拿去泡水,大冷的天也不放過。

逼背所規隊紀,不會背的,不讓睡覺,讓人真的認為自己犯了罪,懲罰是應該的。

烈日或雨天下,照樣進行隊列、走步,不合格的進行體罰:金雞獨立罰站、面牆罰站、太陽曝曬、跑步等等;隨時進行隊列比賽,讓人始終處於緊張之中。

晚上,經常吹號搞一至四樓緊急集合、列隊演練,以摧殘人的意志,讓人變成順從的動物。

被子、衣服必須疊放整齊,被子成方形擺成一條線,不合格就不斷折騰你;宿舍內不能擺放任何私人物品,必須早上拿到保管室,晚上再拿回來;從而達到除了較少的睡眠時間外,不讓你有任何時間,以達到控制思想的目地。

「集訓」結束,按惡警認為的所謂表現進行人員分流:認為聽話的就留在三大隊,不聽話的分到一、二大隊,強迫進行超負荷奴役勞動,為勞教所創造價值;被逼寫三書轉化的進學習洗腦班,一般半天勞動,半天洗腦學習。

◇個舊市大屯鎮七位法輪功學員人格被侮辱案: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個舊市大屯鎮萬家寨村農民徐惠瓊(女,四十四歲)、何玉蘭(女,五十七歲)、李瓊芬(女,五十八歲)、劉瓊珍(女,四十六歲)、秦鳳珍(女,五十三歲)、萬紅麗(女,四十六歲)、張瓊芬(女,六十歲)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蒙自縣雨過鋪派出所,派出所人員逼迫她們脫去衣褲進行非法侮辱性搜身、拍照、審訊,並且非法關押數小時。

隨後徐惠瓊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被超期關押二十四天。由於徐惠瓊被非法抓捕,給她本人精神上、經濟上帶來很大的傷害,也給家庭帶來損失。在她被綁架不到一年時間,公公受到很大的刺激,因過度焦慮兒媳而含冤離世。

秦鳳珍家人受到株連,不讓兒子入伍當兵,不給兒子工作的機會。

◇雲南省彝良縣人民銀行職工遲志被武警槍押侮辱遊街案:

遲志,男,二十七歲,雲南省彝良縣人民銀行職工。二零零三年六月遲志向世人發放真相材料時被當地國保大隊隊長顏永翔,副隊長梁東梅、王毅等惡警綁架(惡警還毆打了遲志)並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隨後遲志被冤判三年半並被武警五花大綁(捆綁時要遲志下跪遲志堅決不跪,因而遭到武警用腳狠踢),由武警部隊用槍押著與其他刑事犯一起「遊街」示眾,進行「公審公判」。使遲志的人格、精神、身體受到了極大的污辱和傷害。

遲志被非法判刑後單位開除了他的工職,妻子也在各種壓力下和他離婚。遲志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監區迫害期間被強迫每天做十多個小時的奴活,身心受到極大摧殘,患上了肝癌,監獄為逃脫罪責叫家人接回。因遲志家中只有七十多歲體質羸弱的老母親,不願接回,在當地公安的強迫下他哥哥只好將他接回。遲志身患重症體質虛弱不能工作,無經濟來源,更無錢治病,真是貧病交加,再加上還經常受到公安騷擾和親人們在壓力下的不理解及世人的白眼,遲志身體日漸衰弱骨瘦如柴,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含冤去世。

◇昆明法輪功學員張晶豔在女子勞教所遭受人格侮辱案:

張晶豔,女,四十多歲,昆明公路管理局職工。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張晶豔在昆明高新科技工業生活小區向世人發放法輪功遭受迫害的真相材料,被當地警察綁架,並強行綁架著她去抄家。單位六一零人員付能喜(音)、伍學(音)和單位收費站的兩名副站長也在場。付能喜威脅張晶豔交出資料,並說:「像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人都應該統統殺掉。」有個警察到廚房拿了把菜刀砸碎了小臥室門上的玻璃,另一個警察用腳踢開了大臥室的門。當天張晶豔被非法關進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警察指派同監室其他犯人監視幹苦役,每天揀豆子或辣椒,一天要揀二至三袋(每袋25-50公斤),十幾個人在狹小的監室內揀,又灰又嗆,不停的咳嗽、流鼻涕、流眼淚,時間一長,雙手指甲都爛了,直往外流血,辣椒粉末進入傷口,鑽心的疼痛,也不得休息,動作慢了還不行,整天蹲著不准坐下,還經常遭謾罵、侮辱。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張晶豔剛進勞教所就被一名叫張莉的警察和一個吸毒勞教人員帶到三樓一間空房中,強迫脫掉衣服,一絲不掛分開兩腿,用手抱頭快速做下蹲運動,每分鐘必須做一百個,她倆用碼表計時,極大的侮辱張晶豔人格。隨後送到「軍訓隊」,每天在烈日下操練十多個小時。

◇法輪功學員魯繼英、范玉玲被捆綁在籃球架下示眾侮辱案:

魯繼英,女,年齡未知,范玉玲,女,年齡未知。二零零六年大年三十,魯繼英、范玉玲到玉溪市發真相資料時被玉溪市何曉沛等惡警綁架,就在大年三十的當天,惡警將魯繼英、范玉玲捆綁在籃球架下示眾侮辱,長達六個多小時。受盡折磨後,二人分別被非法關在紅塔區看守所和峨山看守所,幾個月後,魯繼英被非法判刑四年,范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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