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慶韓麗華被非法抓捕、逼供、庭審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韓麗華,家住大慶市慶四村。下面是韓麗華自述二零零八年被惡警綁架、抄家、逼供、庭審的經過。

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下午二點左右,我帶孫子從外面回家,當打開房門小孫子剛進屋時,從樓梯上面下來兩個人直接搶在我前面進屋。我說你們是哪的,有甚麼事嗎?他二人穿便衣,一邊打手機,一邊回答說是派出所的,說檢查。因他們從別人那拿到了法輪功資料說是我提供的。

這時門也沒關上就又進入十幾名警察和派出所的人員。他們這些人有大慶公安局的、大慶國保大隊的,還有喇嘛甸分局及當地派出所的共二十人左右。其中有一名副局長帶隊。我問他叫甚麼名,他說他姓張。

這些人進屋後亂看亂翻,嚇得我孫子大哭。我說你們別嚇著我孫子,他們也不聽。一些人一邊亂翻我的東西一邊和我說話;另一夥在另一個屋和我兒媳婦說話,還有一些在另一間屋亂翻東西。

十幾分鐘後又來一人帶來所謂的搜查證給我看,說要搜查,我再一次制止他們搜查。他們非但不聽,還有兩個人硬把我從屋裏拖出去,拖鞋都拖壞了,襪子也拖了個大洞,又強行把我拖到警車上,直接送入大慶喇嘛甸公安分局。

這些人同時還搶走了我的私有財產:電腦一台,打印機四台,切紙機一台,大訂書機三個,大法書,錄音,錄像帶,大法資料,紙張,光盤等個人物品,後來聽說拉走了三車。

到喇嘛甸分局後,他們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手腳扣上,在鐵椅子上共鎖了我五天四宿。問我做資料送給誰,和誰聯繫,甚麼人來取資料,都叫甚麼名等等。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強行把我在鎖著手腳的情況下,把我架起讓我坐師父的照片,我不坐他們幾個人強行按我坐下。把師父的照片都弄掉地上去了。我拼命的掙扎不配合他們,區片警王琪在我後面把師父的照片用腳使勁往我身上踹,讓我坐師父照片,木框都踹壞了。

惡警李志有因為我不簽字,就在我的手銬上使勁用拳頭砸。大慶市公安局的一個惡警把鐵椅子推倒,讓我那麼吊著,躺不下也起不來,就這樣他們折騰我五天四宿。

五月九日把我送入大慶看守所,二十多天後他們對我非法下了批捕證。讓洪路區檢察院來人問我那些東西是不是我的,六個月後對我進行了非法審判。在法庭上他們還騙我說,給我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他們問抄走的那些東西是不是我的,我說是我的。我在法庭上要為自己作無罪辯護,我剛說讓他們別再迫害大法弟子,記住法輪大法好時,還沒等我為自己辯護呢,他們就叫法警強行把我拖出審判庭。

從對我非法下批捕,還是檢察院搞所謂的調查,直到後來將我送進監獄沒有任何我個人的任何簽字。這是甚麼國法人權,我無罪,我是按照「真、善、忍」修煉的好人。我就是要宣傳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

附:致大慶市喇嘛甸公安分局全體警察的信

大慶市喇嘛甸公安分局全體警察:

我是法輪大法弟子韓麗華,家住慶四村1-1-1-101室,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大慶公安局,大慶國保大隊,喇嘛甸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近二十人非法抄家,搶走個人財產,強行抓捕,在喇嘛甸公安分局鎖在鐵椅子上五天四宿,九日下午送入大慶市看守所,二十多天後下捕,接著讓區檢察院來人找我問抄走的那些東西是不是我的,我說是,六個月後讓區法院對我進行非法審判,從進看守所不管是下捕,還是檢察院,直到法院對我判刑這一路非法行為,沒有我任何簽字,包括送進監獄,我無罪,這就是國法,人權。

我的所謂的罪就是我宣傳,弘揚,維護了法輪大法,宇宙大法,宣揚了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一個目的,講真相救人,也包括救你們。從一九九九年中共政府對法輪功學員打壓迫害至今十二年之久,對法輪功學員就從沒講過理,也沒講過法律,是江澤民一夥邪惡利用手中的權力,利用國家,利用政府,利用國法甚至人大制定了這愚蠢錯誤的決策造成的,造成了中國這場浩劫,給中國人民帶來了災難。是中國人的恥辱,製造一些彌天大謊,欺世的謊言,矇騙全中國不明真相的人,使幾十億人受害。如果沒有這場迫害,大法弟子也不用講清真相了,這就是大法弟子為甚麼要講清真相的原因。

大法弟子不反對甚麼國家,政府,只是反迫害,救眾生,是邪惡利用眾生對大法犯罪。你們才是真正的可悲可憐,只是被邪惡利用的工具,邪惡真的在利用你們對大法、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在這十二年的迫害中,不畏強權,不畏強暴,不畏生死,敢於講真話,敢於走真理之路的修煉人。就是因為法輪大法好,大法正,大法慈悲。但大法威嚴同在,不能讓邪惡這樣肆無忌憚任意妄為。面對對大法的迫害,面對對大法弟子無理的傷害,面對強加給我們的不公正時,就是要講真相,要救度不明真相的中國人,也包括你們。你們只知道執行上面的命令,面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你們良心安嗎?

對法輪功定為×教說是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接見法國記者採訪時隨口說的話,第二天人民日報報導,這是對國家的侮辱。江澤民本人和《人民日報》記者沒有權力制定法律,只有人大才能制定法律,可從人大的任何文件中沒有提到過法輪功就包括公安部一九九九年公布的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在對法輪功的問題上,中國的法律成了一紙空文,不允許中國的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如辯護用吊銷律師執照威脅。

我不後悔,也不懼怕甚麼,也沒有任何怨言。我給你們寫這些只是想讓你們明白真相,別再被邪黨的謊言欺騙了,別再助紂為虐了,選擇你們自己的未來都能得救。最簡單的講,為甚麼大法弟子能放下一切,不顧一切,甚至被邪惡迫害在勞教所、監獄等,有的失去寶貴的生命還無怨無悔哪?就是為了救度世人與眾生。希望你們選擇美好的未來!這也是被迫害在監獄的大法弟子為你們的祝福!

法輪功學員:韓麗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