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霞,女,四十三歲,保定市易縣西山北鄉林泉村人,她從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她化解與親人怨緣,挽救了瀕臨破散的家庭。
李雲霞經常給存有善念的人講大法的美好,二零零四年十月份,村幹部夥同機場派出所將她綁架送保定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李雲霞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出獄回家。可平靜的日子只過了一年多點,村幹部尹立江李文生又夥同機場派出所,把正在家幹活的李雲霞綁架到石家莊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半。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李雲霞再次出獄回家。她丈夫外出打工,她承擔了家裏家外的活,地裏的莊家活兒樣樣能幹,春天種玉米,她早早種上,不讓在外打工的丈夫操心,讓他安心掙錢養家,供兒子上學。
可是邪黨就不讓老百姓好好過日子。二零一一年九月四日,李雲霞去本村娘家照看,這天上午,機場派出所警察開車到處找李雲霞,找到她娘家,李雲霞向他們勸善、講真相。這夥人卻強行把她推進警車,到李雲霞家非法翻查,把她家的電視機,VCD播放機等搶走,然後將她綁架走。
李雲霞的母親得知後去要人,警察不放人。目前親人們不知李雲霞被非法關押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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