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晚,我被周至縣政保科和原武功縣普集鎮派出所,(現城關鎮派出所)綁架到周至縣看守所進行迫害。當時法理不清,我讓家人找關係,花了五、六千元錢,(其中有兩千多元是救人的錢)才從看守所回家。回家後同修給我做資料的錢。我由於經濟困難,把做資料的錢也花了,心想以後有錢再補上。十年過去了,也沒有補上,而且經濟也一直沒有好轉。
十年來我對經濟問題多少次的反思,也沒有找到原因,甚至在經濟困難時對師父、對大法的正信都有所動搖。今天終於找到了──舊勢力抓住我的不正,給邪惡送錢,是滋養邪惡,花救人的錢,更是不應該。曝光邪惡對我的經濟迫害,歸正自己。我計算了一下,有四千元錢,我馬上把錢給補上了,我感覺自己一身輕。
其實師父一直在點化我,由於自己悟性差,一直沒有悟到,有時還怨天尤人。其實,都是自己路沒有走正,法理不清,被舊勢力鑽了空子。請師父原諒弟子這些年的悟性差。從現在起我一定按照師父的教導,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真正的信師信法,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多救人、圓滿隨師還。
真心希望那些在不知不覺中被舊勢力鑽空子迫害的同修,趕快用法來歸正自己,千萬不要滋養邪惡,趕快警醒。這種迫害和干擾無聲無息,別人不易察覺,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但有時我們還用常人的理來對待這些事,誤己誤人。
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任何妨礙我們救人的狀態都是不正確狀態,要及時的在法中歸正自己。個人的一點認識,層次有限,寫出來謹供同修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