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八月,蓮姐所在的單位配合當地「六一零」、國保大隊在該廠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該廠退管辦主任通知蓮姐去洗腦班,蓮姐堅決不去,該主任就不斷給蓮姐家人施壓,威逼家人逼蓮姐去洗腦班。蓮姐依然不去。廠裏的其他法輪功學員也堅決抵制,不配合邪惡。結果原先定九天的洗腦班,在開班的當天上午十點鐘就解散了。
二零零八年一天,蓮姐在一住宅小區發《九評共產黨》一書,被小區門衛告密,於是警察就來將蓮姐帶到當地派出所,從她的包裏搜出兩本《九評》和二十六元的真相幣。隨後當地「六一零」、公安局國保警察也聞訊來到派出所,見到是蓮姐,就說:「又是你。」沒說甚麼就走了。
蓮姐對派出所所長說:「你們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否則要給你們上惡人榜。」派出所所長說:「惡人榜就不要上了。」蓮姐說:「你現在把我放回家。」派出所所長說:「這個不行,因為是保安送來的,我們明天叫你們單位來接你,把你送回家。」於是派出所所長叫來兩個保安守著蓮姐,交代兩個保安說:「她要煉功就讓她煉,她要發正念就讓她發正念,這是她的事,你們不要管。」第二天,派出所通知單位來人,把蓮姐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