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輪功學員張麗玲去派出所要人,亦遭綁架
八月三日下午,張曉玲和張悅琪被廣州黃埔區派出所綁架後,於八月四日,法輪功學員張麗玲到派出所要人,也被惡警綁架。惡警強迫張麗玲帶路到住處,非法搜家後,才放她出來。
出來後,張麗玲仍然請求探看她們姐妹倆,惡警騙她五號上午到派出所見人,張麗玲到了,惡警卻不讓見。後來惡警才告訴張麗玲下午三點去探看,但下午三點,張麗玲準時到派出所後,等了幾個小時,才見到妹妹張悅琪一人,而沒有見到姐姐張曉玲。張悅琪告訴張麗玲說派出所裏面惡警逼供打她。
二、母親從汕頭趕到,卻被惡警拒絕探視女兒們
八月十六日,張曉玲和張悅琪的母親和朋友四人從汕頭趕到黃埔大沙派出所要人。所長說:人已不在派出所,推辭責任,接著就叫來國保十多人包圍、妄圖綁架她們, 四人立即離開。不知兩姐妹信息,只好回家。
八月二十八日,廣州派出所三位警察和當地六一零人員共七人到張曉玲和張悅琪的母親家所謂調查,其中一人姓許,他說是負責刑事的,叫姐妹倆的母親配合說情況,騙張家姐妹的母親說,要開學了,要先放小妹出來讀書,後申請放大女兒出來,騙她們的母親簽了字,但是後來一直沒有消息,張曉玲和張悅琪的家人很擔心,坐立不安。
九月二十六日,張曉玲和張悅琪的母親再次來廣州黃埔區大沙派出所找警察問情況。副所長盧英鵬說:九月二日,已送去勞教,姐姐張曉玲兩年,妹妹小女兒一年,還想騙張家姐妹的母親給他簽字,張家姐妹的母親再也不會聽信邪惡的謊言,拒絕簽字,並大聲責問他們,沒有任何通知家人,就強迫勞教,她們犯了甚麼法?我小女兒才十六歲,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本打算九月份讀高中,是誰非法剝奪了她讀書的權利?
三、廣州槎頭勞教所拒絕家人見張曉玲和張悅琪
張曉玲和張悅琪的母親和親朋一行四人,於十月一日下午,到大沙派出所,要求見張曉玲和張悅琪,並遞了申訴狀給值班警察,警察說到槎頭勞教所可以接見。
十月二日,張家姐妹的母親和親朋到廣州槎頭勞教所要求見人,值班幹警說十一號才能接見。
十月十一日,家人又去槎頭所,兩個值班幹警說上面領導不准接見,問她們哪個領導說的,她們就不出聲了,再問甚麼都神秘的不回答。兩值班幹警警號分別是4422103、4422262。
在這之後,家屬又去黃浦區派出所、省公安廳等地反映情況,要求見人,這些部門都推脫責任,把家屬朋友帶到附近的省信訪辦,填申請表要求接見並釋放張曉玲和張悅琪倆姐妹,信訪人員表示要調查此事儘快給予答覆。
相關責任人:
黃埔區大沙派出所所長:張願群
教導員:陳松森
副支書:陸樹平
副所長:盧英鵬、曾超志、羅為民、徐衛文
地址:廣州 黃埔區 鎮東路1號 電話:020-82399199
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 所長:梁惠萍,女,13925148561 (家): 020-81730790
所長兼書記:徐顯幹,男,13802950304,020-81730790轉8888
二大隊:徐隊長 020-81730621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槎頭小島 郵編:5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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