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上午十時許,鎮原縣政法委副書記兼「六一零」副主任苟廣纏夥同廟渠鄉派出所惡警席友仁以「看望」張峰為名,闖入張峰居住的單位住房,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到處亂翻,之後搶劫私人財產:電腦、電視、電視接收機、衛星接收鍋、書籍及手機。苟廣纏又打電話給公安局副局長陸亞東,得到國安隊長慕紅偉、常某某的配合,將張峰劫持到廟渠派出所,恐嚇、威脅七、八個小時,勒索現金五千元。
七月十六、十七日,鎮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慕宏偉給法輪功學員張峰不斷打電話讓他去一趟,十七日下午,張峰和他的妻子李麗霞(法輪功學員)一同去了公安局,沒想到等待他們的是惡人提前預謀好的綁架迫害。張峰和李麗霞被慕宏偉一夥人帶到了公安局一樓,分別帶進了不同的審訊室,他們兩個都被強迫坐在犯人坐的鐵椅子上,手腳都被用鐵銬子銬住,惡人一邊忙著抄他們所住的房間,另幾個開始非法問話,主要問話做筆錄的是國保大隊惡警常雪白(前幾個小時問張峰,從晚上十一點開始問李麗霞),問到最後,他說:「現在問你最主要的問題,也是本次談話最主要的內容,就是七月八日綁架的事是誰上的網?」參與迫害的國保大隊長甚至說,他們提前商量過了,張峰是勞教,李麗霞是拘留,等過了七二零再放。公安局副局長陸亞東提前布置除了國保大隊的人全部參與迫害外,還派了刑警隊的兩名警察(張一波、另一名是不到三十歲的小伙子,身高一米七左右)協助,在非法問話過程中陸亞東也到現場轉了一回,聽說撂下一句話:「苟書記(註﹕鎮原縣「六一零」主任苟廣纏)真是沒事尋事。」惡人按照他們的計劃,把張峰和李麗霞關進了看守所,十五天後,李麗霞被釋放,接她出來的有國保大隊的常雪白、廟渠鄉派出所所長裴亞新、廟渠鄉副書記、廟渠教委主任,國保大隊的人要求教委主任寫保證書後才能把人帶走,並一再威脅李麗霞:「如果出去再搞事,你也一樣被勞教。」
本次迫害的主要策劃人是鎮原縣「六一零」主任苟廣纏,他在迫害了張峰和李麗霞之後不久,就遭到了報應──在鍛煉身體時從單槓上摔下來,住了一段時間醫院,連常人都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這是做惡事的報應,這本來是讓他清醒的一個機會,但是他並沒有吸取教訓,二零一零年八月開始,他又匆匆忙忙的跑在騷擾法輪功學員的路上,鎮原縣多個法輪功學員受到他和其他人的騷擾,甚至在十一月他還給李麗霞所在單位及鄉書記施加壓力,要求李麗霞寫甚麼放棄信仰的保證書等「三書」,他要檢查。
在此正告至今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相關人員:信仰和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普世價值,受法律保護。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一年,對法輪功的所有迫害都是違法犯罪,你們的行為難逃法律的嚴懲。
你們也別忘了中國有一句古語,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你們所有的惡行都一一記錄在案,在這個世界上無論誰做了甚麼壞事,都得去承受、償還。惡報已經向你們走近,回頭的機會越來越小,佛法是慈悲的,但威嚴同在。迫害法輪功罪惡極大,奉勸你們,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趕快懸崖勒馬,停止迫害,贖回自己的良知,給自己的生命留一點希望。如果等到惡報來時,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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