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大慶油田公司「六一零」通過下屬各二級單位強制下發名額、攤派指標,要求各單位上報法輪功學員,強制他們參加所謂的「學習班」(非法劫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尤其是對曾被非法判刑、勞教卻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點名強迫其所在單位領導給法輪功學員施壓,要麼寫「不修煉保證」、要麼送五常洗腦班,進行暴力摧殘與強制洗腦。
黑龍江省五常洗腦班因「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殘忍,早已臭名遠播。然而大慶油田公司物資公司書記高偉,紀檢委書記趙明興與「六一零」張育鳴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卻為撈政績、保烏紗,昧著良心奉上自己單位最好的職工,任人迫害,還不惜損害公司與職工利益,動用單位公款每送一人去洗腦班出資一萬元,致使法輪功學員李桂香身心遭受了常人難以想像、也無法承受的傷害,也給他們的家庭造成了災難與痛苦,也給社會造成不穩定。
物資公司生活中心書記李鳳鳴,主任廖賢林主管物資公司生活,給職工造成過食物中毒事故事件,而他們沒有承擔給職工生命造成傷害的責任。
黑龍江大慶油田公司「610」副主任 付偉 13936772723
黑龍江大慶油田公司物資公司書記 高偉 13359821177
物資公司紀檢委書記 趙明興 13304893131
物資公司生活中心書記 李鳳鳴 15304590107
物資公司生活中心主任 廖賢林 15304590171
物資公司 610 張育鳴 15304590335 宅 5752040
大慶讓胡路區龍南警察 張永武 1339466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