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龐亞麗自訴遭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二零零八年七月中旬,榆樹市公安局張利、佟其凱等一夥惡警闖入我家,當時我在地裏幹活,丈夫老王帶著惡警到地裏把我叫回。惡警不由分說,進屋亂翻把所有的大法書、光碟、真相紙幣一百多元全部搶走。隨後把我綁架到拘留所,在拘留所關押十四天,又被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由於在拘留所期間我絕食抗議,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拒收,我被放回家。回家之後半個月,這伙惡警又以檢查身體為名,把我綁架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由於我抵制他們的迫害,惡警鄒佳林等幾名惡警打我幾個大嘴巴。有一次我沒向七大隊長侯志紅喊報告,惡警張俞雪用手銬把我銬在床上,侯志紅就拿電棍電我,從胳膊、脖子、腦袋、臉全部被電,臉部被電的腫起很高,電我長達四十分鐘。
還有一次,我發正念,被惡警王立華、魏丹發現,他們把我綁在死人床上一天一宿。從死人床上下來之後,我的兩條大腿從膝蓋以下全麻木,一直未恢復。
有一次在食堂,我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侯志紅和王立華把我弄到小黑屋裏,打我六、七個嘴巴。他們用刑的時候從來都很隱蔽,怕別人發現。
我在勞教所被迫害十九個月。在非法勞教期間,家人幾次去看望,都遭到勞教所拒絕。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惡警張利、佟其凱和幾個社區人員闖入我家,說是讓我去「學習」,我說:「上次你們說讓我去檢查身體,結果你們和勞教所串通一氣,把我綁架到勞教所關押了十九個多月,這次我是不會跟你們去的。」他們不由分說要綁架我,這時我大女兒從廚房拿出菜刀,對他們說:「我媽做好人有甚麼錯?你們不抓壞人,專抓好人?!」他們一看不妙,只好走了。
信仰自由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奉勸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六一零」、公、檢、法的惡警、惡人們趕快懸崖勒馬!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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