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狀況,一定要向內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我於零九年五月得法,從得法開始,一直在所居住的西人社區發傳單,講真相。上週,有同修建議我帶上徵簽表徵簽。於是我買來文件夾,複印好徵簽表。先從女兒所在的幼兒園的老師做起,又到採購日用品的商店請店員簽名,還找同一條街上的鄰居,幾天下來,效果還可以。

週末,先生(不修煉)要去槍店買配件,我照例帶上徵簽表,帶上兩個女兒出發了。在槍店,先生忙著選購,我便找機會向店員徵簽,還同老闆聊了一會兒,他很認同迫害是無辜的,也簽了名。店員告訴我,他們老闆經常去中國。

在槍店辦完事,全家去了州立博物館。狀況就出在這裏。一進博物館不久,我便向門口的兩個工作人員徵簽,他們說,上班時間不能做這類事。我們先去吃了午飯,回來後繼續在博物館轉,到樓上兒童遊戲區,兩個女兒玩拼圖遊戲,我坐在沙發上背法。看到旁邊有一張長桌子,有兩個年輕的女孩坐在那休息,我便走過去向他們徵簽。簽完名,轉身要離開,又走過來兩位女士,其中一位是中年婦女。當時想,既然是一起的,也請他們簽吧。我剛要張口,就聽那位中年婦女質問其中一個女孩:「你簽了嗎?」然後轉過頭來,對我說,她不應該簽名,她只有十三歲。我剛說這沒甚麼法律上的要求,她馬上說,我是她母親,我要求把她的簽名劃掉。等她劃掉簽名後,轉過身去又說了一些難聽的話。

我當時覺的很突然,怎麼會這樣?我走回去,坐下來給女兒讀故事書。幾分鐘後,博物館工作人員走過來,手裏拿著我剛剛發給那個女孩的傳單,問我剛才是否向遊客發過傳單,並說不要這樣做。她走後不久,先生回來了,問我,你對那個女的做了甚麼?我告訴他事情的經過,他說,那個工作人員已經報告給保安了。

我坐在沙發上,抱著女兒,告訴自己,今天出了這樣的事,絕非偶然,問題一定出在我身上,一定有漏。

冷靜下來一想,這個漏還不小,一直沒有認識到。從槍店出來,在車上和先生有過一番討論。先生一直不相信修煉的事,我卻沒有以慈悲之心去講,而是帶著一顆很強的爭鬥心、顯示心,加之前幾天徵簽順利而產生的歡喜心。再往前想一想,一個月前家人來探親,我或多或少也是帶著以上的不好的心和他們講真相;還有一顆隱藏更深的心──驕傲心,聽了一些誇獎的話,覺得自己講真相做的也不錯,覺得自己挺重視學法。帶著這麼些不好的心,怎麼能把人救下來?相信修煉也好,不相信修煉也好,不都是在迷中的眾生嗎?「法徒慈悲世間行 善念救人除邪靈」(《感慨》)「在常人中放不下的心,都得讓你放下。所有的執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種環境中把它磨掉。讓你摔跟頭,從中悟道,就是這樣修煉過來的。」(《轉法輪》

無論是出了問題,還是遇到矛盾,一定要無條件的向內找,因為那一定是自己有漏才出現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